4月2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爭取用3~5年時間,培育和形成一批中小企業節能減排示范企業(產業基地、集聚區)。重點用能行業的中小企業單位能耗下降25%左右,使中小企業單位產品(工序)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清潔生產等指標有顯著提高。
《意見》中指出,工信部將加強工業園區集中供能和污染集中治理。在中小企業集中的工業園區(產業基地、集聚區)積極探索和實行集中供熱、供電、制冷等能源集中供應模式和工業污染集中治理模式,通過區域熱電(冷)聯產及工業廢水、工業固體廢棄物集中處理廠等公共設施共享,提高中小企業能源運輸、分配和使用效率,較大幅度降低單個企業能耗和環保成本。
同時,將加大重點行業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力度。突出抓好鋼鐵、有色、建材、石油石化、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企業節能減排工作;推動中小企業加快淘汰落后工藝設備步伐。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制定發布落后高耗能工業技術和設備產品淘汰目錄,指導中小企業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
《意見》中還指出,將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從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中小企業節能減排融資機制,落實中小企業節能減排稅收優惠政策三方面促進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工作。
首先,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其次,建立政府、銀行、擔保、企業參與的中小企業節能減排融資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探索多種形式的中小企業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貸款方式。第三,對中小企業生產符合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使用列入環境保護和節能節水專用設備稅收優惠目錄的設備,以及實施列入節能減排稅收優惠目錄的項目等,按有關規定積極落實稅收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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