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天宣布,政府將于本月底向立法會提交《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該條例規定,司機停車后必須關掉發動機,降低廢氣及熱氣排放以及噪音污染,條例適用于所有道路和所有內燃機汽車以及混合動力車輛。
邱騰華表示,香港社會關于汽車引擎空轉的討論已進行了多年,暫時停在路邊的汽車引擎處于空轉狀態,釋放出大量廢氣、熱氣和噪音,影響行人,造成環境污染,希望立法會在審議條例草案時能進一步吸納社會各方意見,形成共識。他說:“停車熄火是一個香港社會接受和愿意遵行的做法,現在的方案在保障公眾免受汽車引擎空轉滋擾,以及照顧司機和運輸業的需要之間取得了合理平衡。”
特區政府在提交條例草案前,曾進行了廣泛的公眾諮詢,大部分受訪者對此措施表示支持。在執行細節方面,根據社會各界特別是運輸界的意見,并參考外國經驗,將會給予司機一定的寬限時間。但司機如果違反停車熄火規定,就需交納定額罰款320港元,同違例停車的罰款額度相同。執法方面,特區政府交通督導員將會是主要執法人員。 記者 黃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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