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性問題受關注
“對于上海的《實施意見》,我主要擔心對市場流動性的考慮不足,試點是否成功的關鍵是,保證市場的流動性?!鄙虾=鹑趯W院國際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員鄢德春對記者表示。
“研究建立相關激勵與約束機制。研究相關財政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制定相關行政、經濟、法律等措施,鼓勵試點企業和相關機構積極參與碳排放交易,規范交易參與方的交易活動,約束試點企業的碳排放行為?!薄秾嵤┮庖姟诽峒瓣P于財政金融方面的支持政策,但未有過多表述。
事實上,興業銀行早已表現出對碳排放交易市場的興趣,去年年底,興業銀行上海分行與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內容,雙方將互為首選業務合作伙伴,在交易資金存管、清算、監管,上海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相關金融課題研究等多個領域展開合作。
“對于碳這個領域,商業銀行可以開展四大類業務:一是結算;二是融資;三是交易服務,包括把買方和賣方介紹到一起的中介服務、給買方企業做咨詢服務等;四是資產管理,給企業提供完整的碳排放交易解決方案等。興業銀行和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的合作,最初期從交易的結算做起,接下來將根據規則,依照客戶具體需求,來提供相應的服務。”何鑫對記者表示。
“個人觀點,《實施意見》中,對于金融機構如何參與還不夠明確,碳金融其實對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發展很重要,希望盡可能在初期制定管理辦法的時候能多一些考慮。”一位碳金融分析人士指出。
何鑫指出,為促進碳市場流動性,初期開放OTC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是十分重要的,“舉個例子,比如市場初期每天碳排放交易量可能只有一兩萬噸,但某企業有100萬噸的碳配額想在一周之內出手,如果放在場內,可能價格打到很低也賣不出去,但通過場外交易,銀行可幫其尋找潛在買方買家,以協議轉讓的方式促成交易。”何鑫指出。
正如在金融市場中,大量創新的衍生品,都是以OTC定制的模式逐步探索,當以某一種形式交易得多了,成為標準化金融產品,就可以轉到場內交易。
開展碳排放交易有待立法配套工作
“把企業強制納入碳排放交易,需要有相關地方法規的啟動,如果能有更高層次,比如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當然更好?!币晃惶际袌鲇^察人士對記者表示。
“上海市行政區域內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電力、建材、紡織、造紙、橡膠、化纖等工業行業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兩萬噸及以上(包括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下同)的重點排放企業,以及航空、港口、機場、鐵路、商業、賓館、金融等非工業行業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萬噸及以上的重點排放企業,應當納入試點范圍。”《實施意見》這樣規定。
“《實施意見》只是明確了上海市認可把重點排放企業納入試點范圍的思路,對企業沒有約束力,真正把企業強制納入碳排放交易,要出臺地方性法律法規,哪怕以政府令的形式,才會有約束力,否則對企業沒有約束力。”錢國強對記者表示。
錢國強建議上??梢猿龉芾磙k法,“管理辦法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地方人大,以條例方式出臺地方性法規;另一種是,地方政府規章,只要地方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就可以了,以政府令形式發布。”
“《實施意見》對于碳排放交易試點的很多方面都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給管理辦法留出了大量可操作的空間?!臂车麓簩τ浾弑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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