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能源設備制造領域,民間投資風電設備制造年產能約3200萬千瓦,占全國風電設備總產能的一半;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制造年產能約2500萬千瓦,占全國總產能的83%,太陽能晶體硅制造年產能為10萬噸,占全國總產能的80%。太陽能熱水器累計安裝集熱面積2.2億平方米,其設計、施工、制造、服務等主要為民營企業。
民資“新36條”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力建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產業建設。”
為落實上述精神,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正在制定配套政策,解決民企面臨的并網難、市場消納難、項目核準難等問題。
一位民營光伏企業人士說:“以光伏為例,并網問題影響城市光伏發電項目發展。地方供電部門不允許光伏發電系統向電網反向供電,即便在低壓側自發自用也有很多限制。”
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項目(cresp)研究報告同樣指出:“并網收購和市場消納問題是制約我國大規模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最大瓶頸。建議借鑒國際經驗,建立主要面向電網企業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以促進實現區域電網間的同步連接和大范圍消納。”
由于上網難,民營企業多將矛頭指向電網壟斷。一位地方電網人士解釋說:“新能源發電項目多側重于資源及開發規劃,在規劃中沒有具體的消納方案和配套電網工程。即使并入了本地區電網,也會因本地區消納能力有限而出現實際發電出力受限、風電場棄風現象。”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投資企業規避國家審批,紛紛拆分建設,不利于集約化發展。
風電、光伏等并網難,除能源規劃管理體制之外,與新能源自身特點也相關。中電聯《中國新能源發電發展研究報告》指出,我國新能源資源與能源需求呈逆向分布,資源分散、能源密度低,發電出力具有隨機性、間歇性、波動性等特點,發電上網電價較高、經濟性較差,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和經濟運行帶來影響,對系統運行調度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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