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理念與完善的管理機制
韓非子作為中國古代諸子百家中法家的始祖與集大成者,在管理學上給我們留下了寶貴財富---企業的管理應當要建立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強的管理機制。首先,我很贊同廈門大學易中天教授在解讀諸子百家時對法家法治的解釋與理解-----韓非子所主張的法治即規章制度。非但如此,法家諸子還倡導法治的“公平、公開、公正”的執行,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此在商秧變法中有據可考,那就是秦孝公應用商秧變法過程中太子即后來的秦惠王犯例,商秧依法治了太子的老師的罪。在中國歷史上秦國之所以能滅六國而統一中國,正是運用韓非子所主張的“法治”才獲得成功。
“該流程方案需固化,5年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非原話)這是任正非在華為起初聘請咨詢公司量身定做其營運流程與管理機制之初給華為中、高管理層的執行批示。譚小芳老師表示,在中國眾多民營企業當中也唯有任正非對韓非子的“法治”理念理解的獨到與執行的雷厲風行。或許,這也正是華為企業能不斷取成功并擠身國際知名企業行列經驗之一吧。
2、不要依賴人治
國人受儒家思想的影響毫不夸張地說已乎根深蒂固了。因此在企業管理過程中過分夸大或者說過于依賴“人治”,抑或是英雄人物了。孰不知,人卻是塵世間最不可靠的了。所謂的德才兼備只不過是一種理想罷了。那種企圖靠人的“忠誠”來維系企業管理的想法,在物欲橫流的今天,在人變得越來越浮躁的今天的確是過去時了。而韓非子所主張的“法治”-----結合企業實際,建立建全一套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強的管理制度,再假以不折不扣的執行力,或許才是當下企業管理迫切需要反思與篤行的真理。
3、執行力
或許當下的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它們也許真的不是缺“法治”的環境或者說基礎,在我看來更多的是缺失所謂的“執行力”。所謂執行力,或許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如果能做到像商秧執法一樣“王子犯與庶民同罪”,公平、公開、公正的執法,或許企業的執行力自然就有了。當然,在執行的過程中也得要因地制宜,在不違背原則的前提下講究執行的藝術性、靈活性,或許身為執行者才不至于落得像商秧一樣“作法自毖”。
4、“治吏不治民”與“管理管理者”
基于為君主進言獻策這一特定政治目的,《韓非子》所論述的管理對象是各級政府官員及君主的親屬、侍者,而不是普通民眾。他論述道:“搖木者一一攝其葉,則勞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葉遍搖矣。臨淵而搖木,鳥驚而高,魚恐而下。善張網者引其綱,不一一攝萬目而后得;若一一攝萬目而后得,則是勞而難;引其綱,而魚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綱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是以圣人不親細民,明主不躬小事”(《外儲說右下》)也即,搖樹的人如果一一去掀動每一片樹葉,那么即使累的筋疲力盡,也無法使樹葉全部抖動;而如果左右搖動樹干,那么,樹上所有的葉子都會一起晃動。同樣道理,善于張網捕魚的人,只要拉住漁網的綱繩,魚兒就能盡收網中;而如果一個個地撥弄網眼,不僅勞苦不堪,還將一無所獲。在此,官吏就如同民眾的“本”和“綱”。
譚小芳老師表示,韓非的這一比喻不僅貼切、生動,而且寓意深刻——的確,為數眾多的民眾恰似“葉”、“目”,作為最高統治者當然難以一一對其進行管理控制。而如果抓住官吏這一管理民眾的“本”、“綱”,就能夠取得“撼木攝葉”、“綱舉目張”的控制成效。為此,韓非得出結論:“故明主治吏不治民。”他強調,只要最高統治者能夠選準、用好各級官吏,就可以借助他們而管理控制好眾多的平民百姓,形成臣下恪盡職守,百姓安分守己的局面。如此,君主便能安坐于朝廷之上,悠閑自得于閑暇之中,即使清凈無為,也能把國家治理好。
韓非子的這一管理對象界定對現代管理而言也是具有重要啟示和參考價值的。20世紀,管理學家們稱之為管理的世紀。世紀之初,經泰羅、法約爾等早期管理學家的努力,管理學作為一門學科得以萌芽、誕生,并進入到科學管理時代;霍桑實驗之后,行為學派在管理學中大行其道,使傳統的科學管理理論出現了革命性變革;進入20世紀六、七十年代之后,隨著各種新的管理學理論不斷提出,管理學進入了叢林時代。縱觀20世紀管理學理論的發展,可謂蓬蓬勃勃、枝繁葉茂。
但當人類進入21世紀之后,學者們卻驀然發現,整個20世紀人類在管理學研究對象界定方面出現了重大缺失,即只看到了對工人和普遍民眾的管理,而將越來越多的管理者置于了管理的視野之外。于是不少學者提出,21世紀就是“管理管理者”的世紀。相比之下,早在二千多年前的中國戰國時期,韓非子就已在實質上提出了管理管理者的思想,并就此提出了大量管理之術。這些思想、技巧對解決當前人類面臨的“管理管理者”的世紀難題無疑具有重要的啟示和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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