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修訂草案)》日前開始征求意見,該修訂草案規定,本市新建居住建筑,有條件的,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草案規定,本市新建居住建筑,有條件的,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公共機構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有條件的,應當安裝和使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本市鼓勵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電網企業應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并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提供上網服務。
草案新創設的制度有:節能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全市節能公共服務網站,發布節能政策法規、宣傳節能知識,推薦節能中介機構,技術產品等;能效指標對比制度,通過與同行業的能源效率先進水平指標進行對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能技術和產品推廣制度,公布節能技術和產品的推廣目錄,公布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推廣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目錄等。
草案還提出“本市積極探索并逐步開展節能量指標交易”,為未來的發展預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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