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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征求意見稿)

發布時間:2021-11-15 來源:北極星環保網

日前,四川發布《四川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四川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征求意見稿)2021年11月前言“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
日前,四川發布《四川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四川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征求意見稿)

2021年11月

前言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我省搶抓“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國家戰略機遇,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的關鍵時期。“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是保障實現生態文明建設新進步的第一個五年規劃,是開啟美麗四川建設、打造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的第一個五年規劃,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我省生態環境的五年規劃。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部署,在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大背景下,根據《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建設好美麗四川,把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放在生態文明建設的首要位置”要求,制定《四川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本規劃是“十四五”期間統籌推進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依據。制定相關規劃、行動方案、政策措施時應當加強與本規劃的銜接,落實本規劃的要求。規劃期自2021年至2025年,遠景展望至2035年。

一、生態環境保護形勢

(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顯著

全省上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肩負起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大政治責任,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人民群眾身邊的藍天白云、清水綠岸明顯增多,環境“顏值”普遍提升,美麗四川建設邁出堅實步伐。

大環保格局加快形成。省委、省政府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擺在全局工作中突出位置,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雙主任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完善相關政策法規體系,出臺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等法律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在全國率先發布“三線一單”成果。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省委、省政府綜合目標績效考核并賦予較高權重,進一步壓緊壓實地方責任。

應對氣候變化成效明顯。有序推進金沙江、雅礱江和大渡河“三江”水電基地建設,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量和發電量分別達8782.5萬千瓦、3677.4億千瓦時,分別占全省電力裝機和發電量的85.3%、88.8%。加快推進天然氣(頁巖氣)勘探開發,建成全國最大的天然氣(頁巖氣)生產基地。推動實施電能替代、清潔替代工程,煤炭消費穩步壓減,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8%,基本形成以清潔能源為主體的能源消費結構。生態系統碳匯穩步提升。廣元、成都低碳試點城市和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成效明顯,建成一批省級低碳社區。“十三五”時期,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單位GDP能耗分別降低29.9%、17.4%。

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出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劃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加強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十三五”期間,全省累計對1218家企業落后產能實施退出,壓減粗鋼產能497萬噸、煉鐵產能227萬噸,關停煤電機組170萬千瓦,基本完成燃煤小鍋爐淘汰。推進低(無)揮發性有機物替代,指導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方案。2020年,21個市(州)城市達標數量由2015年的5個增加到14個;全省優良天數比例為90.7%,較2015年提高5.5個百分點;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1μg/m3,較2015年下降26.2%;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26.4%、19.7%,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

水環境質量大幅提升。全面落實河湖長制,推動流域綜合整治,深入實施重點小流域掛牌督辦、消除劣V類斷面、三磷污染防治攻堅等專項行動,持續推進黑臭水體治理,134個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省58.4%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完成389個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改,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首次突破90%。2020年,全省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94.5%,比2015年(61.3%)提高33.2個百分點,其中國控斷面優良水質比例為98.9%,較2015年提高26.4百分點,13個出川斷面水質全部優良,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14.9%、15.3%,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

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制定出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工作方案、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等規定,全面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完成222個重點區域土壤污染狀況評估。開展隱患排查整改、自行監測等工作,全省土壤環境底數逐步摸清。建立全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并動態更新。深入實施生活垃圾分類,開展有害垃圾分類投放試點,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9.78%,較2015年提升17.68個百分點。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逐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達到366萬噸/年,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達到14.7萬噸/年。

生態保護與建設更加有力。加快建設大熊貓國家公園,加強自然保護地保護,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屏障建設成效明顯,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取得進展。“十三五”期間全省累計完成營造林830萬畝、草原生態修復902萬畝、中重度沙化土地治理5.8萬畝,全省森林覆蓋率由36%提升至40%。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成效明顯,全省共建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525處,總面積約13.05萬平方公里。完成全省生態保護紅線評估和自然保護地優化調整,全省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增加到14.9萬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員面積的30.7%。積極開展“綠盾行動”,對3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發現的采石、挖砂等8類問題進行重點清理督導。積極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全省共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14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4個。

環境監管能力水平快速提升。完成生態環境行政管理機構、執法機構、監測機構改革和調整,組建省市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全力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問題和長江經濟帶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在全國率先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全覆蓋。印發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開展川渝、川滇聯合環境執法,“十三五”期間累計開展執法檢查約11萬家次。環境監測網絡不斷完善,共建成監測點位約2.8萬個,較2015年增加30%,實現全省基本覆蓋、要素基本完整。統籌2.6億元專項資金用于配置監測設備和應急物資,重點向50余個急需縣區基層傾斜。加強風險防控,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完善跨界、跨河流、跨部門環境應急聯動機制,“十三五”期間全省未發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與不足

四川同全國一樣,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保護與發展長期矛盾和短期問題交織,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和趨勢性總體上未根本緩解。進入新發展階段,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還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生態文明建設任重道遠。

環境治理成效尚不穩固,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難度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稍有放松就出現反彈,全省仍有三分之一市(州)和近半縣(市、區)空氣質量不達標,部分城市PM2.5濃度仍在較高位,秋冬季持續性污染現象仍然突出,春夏季臭氧污染影響突出。地表水環境整治成效不穩固,沱江流域碳研所、岷江流域茫溪大橋、醴泉河口等斷面仍不能穩定達標,姚市河白沙、平灘河牛角灘等川渝跨界斷面水質狀況不容樂觀。一些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存在越界開發和保護力度不夠,環境監測和預警應急能力較薄弱。農村人居環境未得到根本改善,局部地區農用地土壤依然存在超標現象。

生態環境結構性矛盾突出,環境污染源頭防控仍需加強。全省產業結構不優,與沿海發達省份相比尚有一定差距,化工、鋼鐵、建材等傳統行業占比較高。能源結構仍有較大優化空間,風光水等清潔能源的供結能力和輸送利用規模需提高。交通運輸結構不優,公路貨運比例較高,鐵路和水運貨運量占比僅7%。用地結構不合理,產業圍城、化工等企業沿江分布的現象依然存在,局部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全省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短板,運維能力亟需提升。城鎮、農村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后,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配套不足。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體系尚不健全,縣城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需進一步完善,建制鎮及農村區域收集轉運體系有待加強。生活垃圾集中焚燒設施處理能力不足,廚余垃圾處理水平較低。一般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綜合利用水平較低。

生態環境治理的經濟和法治等手段運用不足,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亟需加強。環境治理體系和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相對滯后,政府主導、企業主責、社會參與體系尚未健全,相關責任主體的生態環境保護內生動力仍然不足,無法滿足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需要。環境經濟政策及法治體系有待完善,環境執法、監控、監測等領域現代化、科技化、數字化水平不高。生態環境領域科研創新及成果轉化水平不高。鄉鎮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尚未有效打通。

(三)“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工作面臨的機遇

生態文明建設步伐明顯加快。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生態文明建設從認識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生態文明建設進程必將進一步加快。

國家發展戰略為生態環境保護帶來新機遇。四川是長江黃河上游重要水源涵養區和生態建設核心區。碳達峰碳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國家戰略都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重要任務之一,必將從更高層面、更大力度、更廣空間上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為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美麗四川建設加快推進。建設美麗四川,是滿足全省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新期待、全面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的責任擔當。“美麗四川建設”內涵豐富,包括生活、生產、生態各方面和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要求全社會形成生態文明建設“一股繩”合力,通過“社會共治”形成黨委、政府、企業、公眾廣泛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這為加快解決當前環境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為更好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奠定了廣泛的社會基礎。

(四)“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工作面臨的挑戰

內外部環境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多,統籌發展和保護的難度不斷加大。“十四五”時期,全省發展與保護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較為突出,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問題的整改有些還不到位,大氣、水環境治理成效不穩固,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短板,有的地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有差距,執法監管水平不高,力度不夠等,這些對我省綠色發展轉型、碳達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工作帶來了嚴峻挑戰。

污染治理邊際遞減效應逐步顯現,環境質量改善空間逐步減小。“十四五”時期,污染治理將進入深水區,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的調整以及社會生活涉及的吃、穿、住、行等行為習慣的改變,都是今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這些調整和改變面臨周期長、認識不統一等難點,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改善的難度加大。

新型環境問題不斷出現,傳統治理技術與治理方式面臨新要求。“十四五”時期,生物多樣性保護形勢依然嚴峻,農業面源污染依然突出,臭氧污染日益突出,碳達峰任務艱巨,內分泌干擾物、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新型污染物不斷增加,傳統治理技術與治理方式已無法滿足新時期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落實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精神,緊密圍繞“一干多支”戰略部署,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根本目的,以筑牢長江黃河上游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為統領,以協同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主線,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加快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拓寬生態價值轉化路徑,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及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生態文明建設新進步,奮力譜寫美麗中國四川篇章,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四川新征程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保持生態文明建設戰略定力,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化調整作用,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系統治理、精準施策。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生命共同體,統籌推進環境污染治理與生態保護修復,堅持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區域協同、聯防聯治。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成效導向,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協作機制,加強統籌謀劃、分工協作、優勢互補,解決系統性、區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動區域綠色協調發展。

改革創新、健全體系。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強化經濟和法治手段,深入推進創新驅動,大力實施環境保護智慧化、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三)目標指標

“十四五”時期,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環境治理效果顯著增強,大氣、水和土壤質量環境持續好轉,進一步鞏牢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安全屏障,全國綠色發展示范區、高品質生活宜居地基本建成,“美麗四川”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不斷優化,產業結構更加優化,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綠色交通格局進一步優化,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

——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環境質量穩步改善。到2025年,力爭21個市(州)和183個縣區空氣質量全面達標,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近三分之一的市(州)和近半的縣(市、區)PM2.5濃度低于25微克每立方米,全省國控斷面水質以Ⅱ類為主,長江黃河干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

——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持續增強。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國家和省重點保護物種及四川特有物種得到有效保護,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不斷增強。

——環境安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能力充分保障,核安全監管持續加強,環境應急體系不斷完善,環境應急能力持續提升,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再上新臺階。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改革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監管數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態環境治理效能顯著提升,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處于西部領先水平。

展望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更加優美,環境質量根本好轉,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美麗四川”畫卷基本繪就。

三、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建設全國綠色發展示范區

貫徹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引導、優化和促進作用,加快構建綠色空間格局,推動生產方式、能源利用、生活方式等綠色轉型,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構建綠色空間格局

強化生態環境空間分區管控。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形成安全高效的生產空間、安逸宜居的生活空間、青山綠水的生態空間。全面實施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按照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生產生活不突破生態保護紅線,開發建設不突破資源環境承載力的原則,建立動態更新和調整機制,逐步優化完善。加強生態環境空間分區管控在政策制定、環評審批、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探索將碳排放總量控制和強度控制融入到“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到2025年,建立較為完善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和數據應用系統。

推動五大區域綠色協調發展。充分發揮不同地區比較優勢,全面促進“五區”協同發展、綠色發展。成都平原地區逐步疏解成都市非核心產業功能,加快推動產業升級,建設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和公園城市先行區,在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川南地區加快優化產業結構,有序承接產業轉移,促進資源能源高效開發,打造長江上游綠色發展示范區。川東北地區加快推動鋼鐵、建材、天然氣化工等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聯合打造省際交界區域綠色發展引領區。攀西地區推進安寧河谷綜合開發,加強生態修復,加快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國家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全國重要清潔能源基地建設,打造國際陽光康養目的地。川西北地區堅持生態優先,提升生態安全屏障功能,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引導構建與生態環境相適應的產業空間布局。合理規劃布局重點產業,將資源環境承載力、環境風險可接受度等作為各產業規劃布局的約束性條件。支持現有鋼鐵、水泥、焦化等廢氣排放量大的產業向有剛性需求、具有資源優勢、環境容量允許的地區轉移布局。支持現有造紙、紡織印染、電鍍、釀造等高耗水產業向水資源豐富、水環境容量允許、基礎設施完善的地區轉移布局。支持符合環保、能效等標準要求的高載能行業向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中。引導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搬遷改造和退城入園。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在黃河流域生態敏感脆弱區禁止新建對生態系統有嚴重影響的高耗水、高污染或者高耗能項目。

(二)推動生產方式綠色轉型

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嚴格控制新建、改建、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應按相關要求落實區域削減。嚴禁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磚瓦等過剩行業新增產能,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強化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對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予以關閉淘汰,推動重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或依法關閉。加快推進長江及重要支流沿線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生產企業就地改造、異地遷建、關閉退出。開展差別化環境管理,對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提出最嚴格的管控要求,倒逼競爭乏力的產能退出。

推動傳統行業綠色化改造。全面推進鋼鐵、化工、冶金、建材、輕工、食品等傳統領域企業實施全要素、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將智能化、綠色化融入到研發、設計、生產銷售過程中,不斷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削減污染物排放。積極構建綠色產業鏈供應鏈。以鋼鐵、造紙、食品等行業為重點,推進產品綠色化、低碳化升級,增加綠色產品供給能力,提升在市場中的占比。完善四川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辦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到2025年,全省鋼鐵、水泥、電解鋁、白酒、造紙等行業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推動開發區綠色化改造。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和開發區整合,提升綠色化水平。持續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間廢棄物、余熱余壓、廢水等相互利用,完善循環產業鏈條,推動形成產業循環耦合,到2025年,75%的國家級園區和50%的省級園區完成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改造,探索“綠島”等環境治理模式,鼓勵建設園區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或集中工藝設施。推進綠色低碳開發區建設,鼓勵省級以上開發區開展近零碳排放方案編制工作,到2025年,力爭建設20個近零碳排放開發區。推進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綠色化改造。探索行業、開發區和企業集群清潔生產審核試點。

大力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大力發展以“低碳”為特征的節能環保、數字信息、新能源、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新興產業。推動節能環保產業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本土化,促進節能環保產業與5G、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產業深度融合,推動產業升級。支持環保產業鏈上下游整合,積極發展環境服務綜合體。扶持勞動密集型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快培育環保產業集群,通過引資引智、兼并重組等方式,形成一批龍頭企業。推動成都平原地區建設以環保技術研發、環保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為特色的環保產業基地,攀西、川南地區建設以資源綜合利用為特色的環保產業基地。

全方位構建綠色農業。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構建綠色、現代、高效的農業投入、生產方式和循環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建設。推廣使用節水灌溉技術。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行動。推廣水產健康養殖模式。鼓勵引導發展高標準化規模生態養殖。加快推進綠色種養循環農業。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農膜,鼓勵和支持生產、使用全生物降解農膜。以縣為單位整體推進秸桿綜合利用,鼓勵秸桿產業化跨區域發展,到2025年,建成較為完善的秸桿收儲運用體系,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構建現代綠色運輸體系。支持構建以高速鐵路和城際鐵路為主體的大容量快速客運體系,逐步減少公路客運量。推進運輸方式綠色轉型,鼓勵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大宗貨物綠色運輸方式比例明顯提升。推進鐵水、公鐵、公水等多式聯運工程建設,加快內河航運、港口、貨運碼頭、園區鐵路專用線等建設。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新建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接入比例力爭達到85%。推動機場實施綠色智能化改造工程,加快重點流域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船舶岸電設施改造。支持長江干線應用LNG動力船舶,長江干流的瀘州港、宜賓港基本實現鐵路進港。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支持物流園區低碳化、綠色化建設。

(三)推動能源利用方式綠色轉型

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加快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因地制宜開發水電,加快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推動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互補。統籌推進以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礱江流域、大渡河中上游流域為重點的風光水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基地建設。加快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推進生物質、沼氣發電及生物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發展。合理布局新增一批燃氣發電項目,滿足電網支撐需要。加強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建設及靈活性改造,優化輸送通道布局,提升清潔能源消納和儲存能力,加大清潔能源的本地消納。加快構建成都氫能產業生態圈,開展氫能技術攻關,推動制氫產業發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穩定在8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42%左右。

推動國家天然氣(頁巖氣)千億立方米級產能基地綠色化發展。加快天然氣輸氣管道和儲備設施建設。以川中安岳及川東北高含硫天然氣、川西致密氣、川南頁巖氣等氣田為重點,強化氣田開發的環境管理,推動甲烷減排和回收利用,提高廢棄油基泥漿、含油鉆屑及其他鉆采廢物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視廢水回注過程的環境風險控制。鼓勵非常規天然氣清潔開發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加快制定符合區域實際的非常規天然氣開采的環境政策、標準及污染防治技術規范。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動煤炭減量替代。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化工企業優化升級,加大環保治理和資源綜合利用。加強煤層氣(煤礦瓦斯)綜合利用。鼓勵玻璃、陶瓷、機電、輕紡等重點工業領域實施天然氣替代、電能替代。加快推進天然氣管網、電網等設施建設,有力保障“煤改氣”、“煤改電”等替代工程。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費量達峰并穩中有降。

(四)推動生活方式綠色轉型

完善綠色消費政策。制定綠色消費財政鼓勵政策。探索實行綠色消費積分制度,鼓勵綠色低碳產品消費。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消費政策,研究延長補貼期限,加快推動公共交通及特定領域加快電動化,推動公共機構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完善綠色低碳產品標準體系,提升綠色低碳產品標識公眾認可度。充分發揮標準與認證的引領性作用,提高綠色產品有效供給。嚴格執行政府對節能環保產品的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范圍,健全標準體系和執行機制,提高政府綠色采購規模。

開展綠色生活創建。倡導綠色生活理念,引導公眾形成低碳節約的生活方式。推行光盤行動,鼓勵餐廳使用可降解的打包盒,在餐廳、酒店、商店等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導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強化環保意識,倡導個人和家庭養成資源回收利用習慣,自覺進行垃圾分類。規范快遞業、共享經濟等新業態環保行為規范,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大力推廣綠色建筑,鼓勵購買節能、節水等綠色家庭用具。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

加快配套綠色生活設施建設。構建方便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網絡體系,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以公共停車區、居住小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為重點,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形成電動車充電網絡體系。推進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完善水、電、氣、路等配套基礎設施,采用節能照明、節水器具,合理布局建設公共綠地。探索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規范的廢舊物品回收設施體系。統一垃圾分類技術標準,加快垃圾分類設施的規范化建設。到2025年,常住人口100萬以上城市建立完善的地面公交骨干通道以及優越的步行和自行車出行環境,成都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超過70%。

四、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建設西部地區低碳發展高地

啟動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深化低碳發展試點示范,有序適應氣候變化,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和生態保護修復,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科學制定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科學研判未來碳排放態勢,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時間表、路線圖和施工圖研究,推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企業提出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總體目標、階段性任務、重要舉措和保障措施。堅持全省一盤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用地結構,積極探索符合戰略定位、發展階段、產業特征、能源結構和資源稟賦的綠色低碳轉型路徑,持續降低碳排放強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探索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夯實碳達峰基礎。

逐步加強重點領域碳排放控制。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研究,科學編制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和農業農村等重點行業領域碳達峰方案。穩妥推進燃料替代、原料替代、總量控制、結構優化、能效提升、科技創新、數字賦能、管理提效等。推動工業全方位、全區域、全周期綠色低碳發展。指導推動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編制達峰行動方案。引導國有企業發揮帶頭示范作用,研究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優化投資結構和產業布局,逐步降低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量。支持有條件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鼓勵符合要求的城市和園區參與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

推動區域碳排放差異化控制。推動各市(州)、國務院批準設立的開發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等重點區域,以產業優化、用能調整、循環發展、技術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示范等為抓手,編制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減污降碳路徑,分階段、有步驟推動碳達峰。鼓勵成都、廣元建設國家低碳示范城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四川省碳中和先行區建設路徑。

(二)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穩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有序開展釩鈦鋼鐵、建材、石化、火電等行業綠色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控制生產過程二氧化碳排放,加快發展電弧爐短流程煉鋼,探索開展水泥、鋼鐵、化工等制造業原料、燃料替代。鼓勵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氫冶金等前沿技術研發示范。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提升企業碳排放和碳資產管理能力。到202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強交通運輸領域排放控制。到2025年,營運車輛、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CO2排放分別下降4%、5%。推廣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動既有建筑綠色改造,引領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發展。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常態化編制省、市(州)溫室氣體清單,開展國家碳監測試點。探索實施控制甲烷排放行動,開展化石能源開發甲烷泄漏檢測與修復,減少天然氣(頁巖氣)勘探開發過程甲烷放空,加快煤層氣高效抽采和梯級利用。鼓勵實施硝酸生產過程氧化亞氮排放消減工程,支持一氯二氟甲烷生產線穩定運營三氟甲烷銷毀裝置,推廣鋁電解生產過程全氟碳化物減排技術,加強電力設備六氟化硫回收處理和再利用。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和垃圾填埋甲烷排放控制及回收利用。統籌控制消耗臭氧物質與氫氟碳化物,加強氫氟碳化物自動監控、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加快建立覆蓋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的碳匯監測網絡,評估森林、草原、濕地、土壤、凍土、農田等生態系統活動在碳減排增匯中的作用。抓好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灘造林和退耕還林,加強長江廊道、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秦巴山區、烏蒙山區、河流源頭等區域綠化,加強沙化、干熱河谷、石漠化等脆弱地區生態修復,有機融合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的自然生態系統。嚴格落實禁牧休牧輪牧、草畜平衡等基本草原保護制度,科學保育川西北泥炭地。完善林草碳匯項目開發機制,探索林農和牧民小規模林草資源價值實現路徑,開發鄉村林草碳匯產品,促進林草碳匯交易和消納。

(三)有序適應氣候變化影響

開展氣候變化風險監測評估。開展氣候變化觀測和溫室氣體背景濃度監測,建立氣候長序列歷史數據庫。以冰凍圈和高原生態系統為重點開展氣候監測網布局建設。推動參與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大熊貓國家公園、川西北泥炭地、干熱河谷、川藏鐵路沿線、盆地沿江低洼地區等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和評估。研究生態脆弱區、生態屏障區、邊緣過渡區、重點經濟區對氣候變化與極端氣候事件的敏感性和脆弱性,開展氣候變化與極端氣候事件對能源、水利、產業、建筑、交通、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等重點行業的影響評估研究,評估極端天氣氣候帶來的重大工程建設與運行風險。

積極應對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加強高溫熱浪、持續干旱、極端暴雨、低溫凍害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及其誘發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完善相關災害風險區劃和應急預案。完善輸變電設施抗風、抗壓、抗冰凍應急預案,增強夏、冬季用電高峰電力供應保障及調峰能力,加快布局抽水蓄能、清潔調峰項目。積極應對熱島效應和城市內澇,建設海綿城市和綜合管廊。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面積占比達到50%。加強極端天氣氣候健康風險和流行性疾病監測預警,提高脆弱人群防護能力。

逐步提升重點領域適應能力。試行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因地制宜探索城市低影響開發模式,推廣氣候友好型技術應用,建設氣候適應型城市。加強文物和自然遺產保護,提高災害防御能力。調整優化農作物品種結構,培育和推廣高光效、耐高溫、耐旱和抗逆作物品種。根據氣候變化趨勢逐步調整作物品種布局和種植制度,適度提高復種指數。根據氣溫、降水變化合理調整與配置造林樹種和林種,增加耐火、耐旱(濕)、抗病蟲、抗極溫等樹種造林比例,合理配置造林樹種和造林密度,優化林分結構,提高鄉土樹種和混交林比例,健全“五位一體”的森林草原火情監測即報系統。到2025年,森林草原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之內。

(四)強化應對氣候變化關鍵支撐

探索低碳試點示范路徑。以低碳能源、低碳產業、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和低碳生活方式為重點,選擇不同發展階段、排放水平和資源稟賦的地區,因地制宜探索低碳市(縣)建設路徑,推動低碳高質量發展。按照減源、增匯和替代三條路徑,開展近零碳排放區試點。探索開展區域、城市、園區、企業層面減污降碳試點,支持重點城市爭創空氣質量達標與碳排放達峰“雙達”試點示范,推進能源、鋼鐵、建材、化工、交通等行業開展協同減污降碳試點。開展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與排污許可管理銜接試點。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減污降碳協同、適應氣候變化等試點示范。

實施碳資產能力提升行動。研究制定碳排放交易管理配套政策制度,加強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監測核算、數據報送、核查審核、配額分配和履約監管,規范開展碳資產委托管理。推動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活動,實施碳排放權交易抵銷機制。探索創新良性循環的碳普惠機制,強化碳普惠支撐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人人參與、全民共享的低碳生活圈。以大型會議、展覽、賽事碳中和為重點,實施大型活動碳中和,豐富公眾低碳生活場景。鼓勵和支持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出口產品低碳認證,提高企業應對新型貿易壁壘能力,提升出口產品綠色競爭力。

強化科學技術引領支撐。打造應對氣候變化高端創新平臺,建設天府永興實驗室、碳中和技術創新中心。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推動氣候變化事實、驅動機制、關鍵反饋過程等領域攻關。加快先進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新一代核能、一體化燃料電池、智能電網、綠色氫能、新型儲能、鋰離子電池、釩電池、頁巖氣開發、煤炭清潔高效開采利用等適用、前沿技術研發,推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中低溫地熱發電、淺層地溫能高效利用等技術集成創新。推動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等數字技術賦能應對氣候變化,提高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建立低碳技術遴選、示范和推廣機制,促進低碳技術產業化發展。

五、深化大氣污染協同控制,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施策,深化“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治理,協同治理PM2.5和臭氧污染,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還老百姓更多“藍天白云、繁星閃爍”。

(一)深化工業源污染防治

強化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加快火電、鋼鐵、水泥、焦化及燃煤工業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平板玻璃、陶瓷、鐵合金、有色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深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類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電力)全面實現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推動取消石油化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業非必要煙氣旁路。強化治理設施運行監管,確保按照超低排放限值及相關標準要求運行,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持續推進川西北地區城鎮清潔能源供暖。強化鋼鐵、水泥、礦山等行業無組織排放整治。

加強開發區污染治理。逐步推進“一園一策”廢氣治理,完成省級及以上園區“一園一策”廢氣治理方案編制。對有條件的園區,鼓勵建設廢氣集中處置設施、抑塵噴灑工程中心、集中噴涂工程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基礎設施。推進園區集中供熱,支持開發區燃氣熱電聯產項目規劃建設。強化園區大氣監測監控能力,建立健全覆蓋污染源和環境質量的園區大氣自動監測監控體系,提升園區大氣環境管理水平。

控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嚴格控制VOCs排放總量,新建VOCs項目應實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強化VOCS源頭削減,以工業涂裝、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強化VOCs綜合治理,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電子、紡織印染、制鞋、家具制造、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提升廢氣收集率、治污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科學合理選擇治理工藝,推進設施設備提標升級改造。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加大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等的管控力度,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強化企業VOCs排放達標監管,實施季節性調控。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產品標準體系,建立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標識制度。

(二)推進移動源污染防治

推動車船升級優化。推進機動車、船舶及油品標準升級。采取經濟激勵、科學劃定限行區域、強化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老舊車船提前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鼓勵成都平原地區淘汰國四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基本淘汰不具備油氣回收條件的運輸船舶,鼓勵20年以上的老舊內河船舶提前淘汰。制定鼓勵新能源車船使用的差異化政策措施,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推廣新能源船舶,提高輪渡船、旅游船、港作船舶等使用新能源比例,2025年,新能源汽車銷售占比達到20%以上。加大新能源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城市配送、郵政快遞、機場、鐵路貨場、重點區域港口等領域應用,到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清潔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使用率達到80%,除三州外的城市公交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

嚴格機動車環保管理。強化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加強機動車排污監控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加快推進建設國家環境保護機動車污染控制與模擬重點實驗室。綜合運用現場抽檢和遙感監測等手段強化機動車排氣路檢,加大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的尾氣排放監督抽檢力度。加強日貨運量超過20車(中重型貨車)的重點用車單位監管。完善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推動成都市在用車檢測提前執行排放限值b。持續推進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定期開展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情況監督檢查。加強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整治。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快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汰,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機械,具備條件的允許更換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力度,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將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納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推進工程機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加快監控信息化建設。

提升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實施更嚴格的船舶排放標準,嚴禁不達標船舶進入市場。逐步提升船舶燃油質量,推動船舶改造加裝尾氣污染治理裝備。船舶運輸、裝卸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等貨物,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加快脫硫脫硝技術在船舶尾氣處理上的研究與應用。開展港口油氣回收治理、干散貨碼頭粉塵治理、裝卸載揚塵專項治理。探索設立重點水域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加強揚塵污染治理。完善文明施工和綠色施工管理工作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將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排污納入環境稅范圍。全面落實建筑施工“六個百分百”,重要工地實現視頻監控、PM10在線監測全覆蓋。加強鐵路、公路、港口等貨物運輸管理,采取有效的封閉措施減少揚塵污染,無法封閉的應建設防風抑塵設施。逐步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鼓勵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5G+AI”人工智能清掃作業試點示范。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縣城達到70%,成都平原地區達到85%。

嚴控餐飲油煙污染。優化城市餐飲產業發展及空間布局,避免餐飲油煙對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行政辦公等環境敏感區的影響。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行和定期維護。推動成都和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運行狀態監控。推進城市餐飲服務業油煙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強化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排放規范化整治。加強居民家庭油煙排放環保宣傳,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

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嚴格秸稈露天焚燒管控,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加強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手段應用,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重點針對種植業、養殖業開展大氣氨排放摸底調查,建立完善大氣氨源排放清單。引導農民開展種養結合,實現禽畜糞肥還田利用,減少化肥施用,減少氨排放量。加強養殖業氨排放治理,加大低蛋白飼料品種的研發與推廣,推廣封閉式糞便存儲和處理系統,鼓勵高效含氨氣體處理技術的研發及運用。

(四)強化污染物協同治理

協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已達標城市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未達標城市編制實施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以春夏季臭氧和秋冬季PM2.5污染為重點控制時段、以不達標城市為重點控制區域,開展PM2.5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研究,強化政策工具包制定與應用。以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三大區域為重點,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探索區域協同治理路徑。構建省市縣三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提升污染天氣應急應對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全面推行差異化減排,鼓勵錯時生產、錯季作業,監督錯峰生產落到實處

協同控制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和氫氟碳化物(HFCs)。嚴格落實淘汰ODS和HFCs的有關制度及方案。加強ODS和HFCs的生產、使用以及銷售監管,鼓勵、支持替代品和替代技術開發與應用,堅決打擊消耗臭氧層物質非法生產、非法貿易活動。提升ODS和HFCs監測技術水平,建立ODS和HFCs監測網,健全HFCs監測和數據核查機制,組織開展監測和評估工作。研發和推廣氣候友好型制冷技術,支持實施HFCs削減示范工程,降低HFC-23副產率,提高HFC-23回收利用水平。

創新強化有毒有害氣體治理。研究制定有毒有害氣體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開展重點區域鉛、汞、錫、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調查監測,定期對垃圾焚燒發電廠開展二噁英監督性監測,實施重點行業二噁英減排工程。加強履行國際汞公約能力建設,調查評估重點行業大氣汞排放控制現狀與履約差距,開展履約行業大氣汞污染防治技術的篩選與示范。鼓勵開展有毒有害氣體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完善健康影響評價機制。強化環境人體健康及生態風險預測預報能力,研究建立環境空氣質量健康指數。

六、系統推進“三水”共治,鞏固提升水環境質量

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強化河湖長制,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保護,持續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還老百姓更多“岸綠水清、河暢湖美”。

(一)加強水資源保護利用

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嚴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取水。全面落實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和四川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推動用水方式由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強化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加大非常規水源利用,加強節水型灌區、企業(園區)、公共機構、學校和居民小區建設,健全節水激勵機制。完善國家、省、市三級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強化節水全過程監督,嚴格控制高耗水項目建設。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30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幅度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

推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和調度。加快推進重點水資源調度工程,完善“五橫六縱”骨架水網,增強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調配能力。制定長江(金沙江)、雅礱江、黃河、赤水河、瓊江等重要江河流域水資源調度方案,制定岷江、沱江、嘉陵江、安寧河等重要江河流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加強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強化流域水庫和水電站聯合調度,建立覆蓋水生態、防洪抗旱、蓄水保供、飲水、灌溉、工業、發電、航運等調度的工作協調機制。保障河流基本生態流量,加強小水電清理整頓,長江經濟帶原則上不再新建小水電,對不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進行分類整改或逐步退出。加強生態流量監督性監測,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強化保障措施,落實監督責任,有效保障生態流量,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滿足程度達90%以上。

加大非常規水源利用。積極建設再生水調儲設施,采取水庫調蓄、河湖攔蓄、坑塘水窖存蓄以及以河代庫等方式,增強再生水調配能力。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推進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在重點缺水城市統籌開展非常規水回用與內澇治理,加大非常規水源利用,將再生水、雨水集蓄利用等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適度超前規劃布局再生水輸配設施,實現更廣空間、領域上的綜合利用。成都、資陽、自貢等應將市政再生水作為地區園區工業生產用水的重要來源。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二)強化水環境污染治理

強化工業污水綜合整治。深入實施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重點開展電子信息、造紙、印染、化工、釀造等行業廢水專項治理,全面實現工業廢水達標排放。對涉及重金屬、高鹽和高濃度難降解廢水的企業,強化分質、分類預處理,提高企業與末端處理設施的聯動監控能力,確保末端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行。推動電鍍行業集中集聚發展,實施一批電鍍廢水“零排放”試點工程。開展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完善園區及企業雨污分流系統,推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實施“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推進現有企業和園區開展以節水為重點的綠色高質量轉型升級和循環化改造,加快節水及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促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鼓勵岷江、沱江及長江干流流域省級及以上園區積極開展節水標桿園區創建。

提升城鎮污水治理水平。推進城鎮“污水零排區”建設,以岷江、沱江、川渝跨界等流域內城鎮以及污水處理率較低的城鎮為重點,統籌城鎮發展規劃,按照因地制宜、適度超前的原則,加快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重點圍繞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建制鎮等開展污水管網覆蓋情況排查及建設。統籌開展老舊破損管網改造修復,因地制宜開展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持續推進縣級以上城市及建制鎮污水處理提標增效工程。因地制宜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尾水生態濕地,進一步凈化排水水質。鞏固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果,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有條件的地區統籌城鄉,全域推動黑臭水體整治。到2022年底,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收集管網全覆蓋。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明顯提升,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加大農業污染防治力度。編制四川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識別農村面源優先治理區域,統籌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四川盆地、安寧河谷、黃河流域等開展一批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示范試點工程。在種植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加強農田尾水生態化循環利用、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建設。大力開展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推進長江及其重要支流和黃河流域河道“四亂”問題整治常態化、規范化,并不斷向中小河流、農村河湖延伸,退還河湖水域生態空間。加強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推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綜合利用,開展畜牧業綠色示范縣(市、區)創建。到2025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積極推廣新型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生態養殖,在水產養殖主產區推進養殖尾水綜合治理。

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堅持規劃引領,編制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統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鄉政府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域等為重點,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動農村廁所革命與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向農村地區延伸,到2025年,實現75%的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開展已建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調查評估,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效化運行維護,制定出臺運行維護管理辦法。實現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監測全覆蓋。統籌實施農村黑臭水體及水系綜合整治,有序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納入國家監管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率達到40%左右。

強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實“查、測、溯、治”要求,摸清全省入河排污口底數,掌握入河排污口水量、污染物種類和水質,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按照“三個一批”原則分類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實行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嚴格落實“一口一策”整治要求,明確整治目標和時限要求,統一規范排污口設置,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逐步建立“權責清晰、管理規范、監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2023 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形成管理體系比較完備、技術體系較為科學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及監督管理體系。

加強港口碼頭和船舶污染防治。推進沿長江港口散貨碼頭清潔化改造。加快推進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化學品洗艙站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能力。加快完善運輸船舶生活污水存儲設備或處理設施,重點推進現有100總噸以下船舶污染防治設施加裝改造,在邛海、瀘沽湖、黑龍潭、白龍湖等重要湖庫封閉水域率先實行船舶污水零排放。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定期對船舶防污文書、污染物儲存容器以及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產生和交付處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強化水上危化品運輸安全環保監管和船舶溢油漏油風險防范。

(三)開展水生態保護修復

水岸協同推進河湖生態保護修復。嚴格河湖生態緩沖帶管理,強化岸線用途管制和節約集約利用,恢復河湖岸線生態功能,深化美麗岸線建設。以各流域上游地區及瀘沽湖等為重點,加強水源涵養區封育保護,開展涵養林建設,提升水源涵養功能。以岷江、沱江、嘉陵江等流域為重點,實施沿線河湖岸線修復、濱岸緩沖帶生態修復,河口濕地修復、河湖水域生態修復等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減輕人類生產活動和自然過程對湖泊(河流)干擾,恢復河湖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有序推進團結水庫、永寧水庫、涪江右岸引水、攀枝花水資源配置、土公廟水庫等大中型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具備條件的適時開工,逐步改善長江流域河湖連通狀況,保障河湖生態流量,維護河湖水系生態功能。

保護水生生物提升水生態系統質量。在“一江五河”干流及其一級支流、長江流域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所在河流及其一級支流等天然水域落實長江“十年禁漁”政策。針對不同重點流域開展天然生境恢復、生境替代保護、水生植物資源保護、“三場”保護與修復等工程,改善和修復水生生物生境。開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復、微生境修復等措施,加強珍稀魚類國家、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修復珍稀、瀕危、特有等重要水生生物棲息地。加強長江干支流河漫灘、洲灘、湖泊、庫灣、岸線、河口灘涂等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恢復。實施長江上游圓口銅魚、厚頜魴、巖原鯉、齊口裂腹魚等珍稀特有魚類增殖放流任務。統籌推進重點流域水生態調查,在長江流域的岷江、沱江、嘉陵江、雅礱江,黃河流域的黑河、白河等主要河流開展水生生物完整性評價。

(四)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鞏固提升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平。全面優化飲用水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科學合理開展保護區范圍劃定,持續推進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對水質不達標或存在環境問題的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整治。建立跨行政區水源地保護聯防聯控機制,協同開展紅旗水庫、老鷹水庫等跨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提升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和預警能力,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監測和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定期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加快城鎮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強化日常管理,提高城市供水防御突發事件的能力。到2025年,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

加快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完成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持續推進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整治,完成水源地標志標牌、隔離防護等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清理整改鄉鎮及以下飲用水源環境問題,深化面源污染防治,開展不達標水源地整治。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重點提高鄉鎮及“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范能力。強化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監管,規范開展監測監控,完善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名錄和檔案管理。

(五)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全面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繼續實施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與能力建設項目。對長江流域沿河湖垃圾填埋場、加油站、鉛鋅礦區、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等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及周邊地下水環境風險隱患開展調查評估。到2021年,完成2個國家級化工園區和涼山6個重點鉛鋅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到2022年,完成25個省級及其他類別的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到2022年,圍繞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布設不少于2600個地下水環境監測點位,初步摸清地下水污染分布及環境風險情況,建立健全全省地下水污染基礎數據庫及優先管控名錄。

系統開展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加強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加快城鎮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強化再生水灌溉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強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在土壤風險污染風險管控中,充分考慮地下水影響與防控,做到統籌安排、同步考慮、同步落實。加強區域與場地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以“雙源”為重點,明確地下水保護區、防控區及污染治理區范圍,提出切實可行的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措施。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項目建設,選擇典型污染源,逐步開展防控修復治理試點,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可推廣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

(六)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

加強湖庫生態環境治理。嚴格控制開發建設活動,保護修復湖泊自然生態環境,維護湖庫和重要水源地生態安全。對現狀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的湖泊、水庫,應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建設環湖庫防護林帶、生態隔離帶,補齊基礎設施短板,進一步提升水土保持與水源涵養能力。對不達標湖庫,開展富營養化水體綜合整治,實施河湖濱岸生態攔截、內源治理、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構建結構合理、功能穩定的沿湖生態系統。

加強重點河流生態環境治理。對岷江、沱江及川渝跨界流域等開展綜合治理工程,提升沿線城鎮污水收集與處理能力,加快實施一批效益明顯、成熟度高的人工濕地、河流緩沖帶等項目。加強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等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力度,實施岸線生態修復,著力增加植被覆蓋度。對長江干流、赤水河、渠江、周公河等涉及國、省級水生生物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流域,開展流域生態修復,改善珍稀特有魚類棲息環境。對城市景觀水體,結合公園城市、綠道等建設沿河生態走廊,實施生態河濱帶、岸線整治、入河濕地等工程,構建城市水環境良性生態循環系統。構建黃河、雅礱江高寒草原沼澤生態保護管理體系,實施濕地修復綜合治理工程。加強高原沙化退化草地治理,嚴格落實草畜平衡制度,開展沙化草原和黑土灘型退化草原專項治理。

強化美麗河湖示范引領。強化河湖長制,分解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任務要求,制定四川省美麗河湖評價標準,加強涉水空間管控,持續推動美麗河湖建設及試點。深度挖掘美麗河湖文化底蘊,綜合植入地方特色文化要素,使河湖生態保護工程與水文化相結合,將美麗河湖建設成為傳承地方民俗風情的新形式、彰顯地方歷史文化的新載體。講好水故事,深度挖掘四川在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突出成效、創新經驗和典型人物,并做好宣傳推廣。

七、扎實推進凈土減廢行動,保持土壤環境總體穩定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深化土壤風險管控,突出重金屬污染防治,強化固體廢物分類處置,提升固廢綜合利用水平,確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推進土壤污染源頭防控

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強化規劃環評剛性約束,嚴格空間管控,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強化涉及土壤污染建設項目布局論證,鼓勵土壤污染重點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探索土壤環境承載能力分析。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院、療養院和養老院等單位周邊新、改、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禁止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嚴格重點行業企業準入,規范新(改、擴)建項目土壤環境調查,落實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動態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強化農田灌溉水監管,以都江堰等大中型灌區為重點,開展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監測,確保農田灌溉用水達到水質標準。推進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明確主要污染來源,實施污染源整治,阻斷污染途徑。

強化重點污染源監管。深化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詳查成果運用,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落實重點監管單位主體責任,將重點監管單位的土壤污染防治義務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定期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自行監測和監督性監測。加強土壤污染隱患排查,企業每三年開展一次重點場所和重點設施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定并實施污染隱患區域整改方案,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實施管道化、密閉化等防滲漏改造。加強礦山開采污染監管,嚴控礦產開發過程中的環境污染。

(二)強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深化土壤污染調查評估。推進重金屬高背景區土壤環境質量調查,以攀西、川南和川東北等區域為重點推進補充調查,全面摸清全省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家底。開展受污染耕地加密調查,實施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農產品協同調查,動態更新風險管控范圍。推進開發區、油庫、加油站、廢棄礦山及尾礦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等敏感區域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查清土壤環境風險。開展73行業以外典型企業用地調查評估,推進超標在產企業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

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深入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強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杜絕重金屬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監管,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持續推進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嚴格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廣應用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技術,探索建立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庫和農產品種植負面清單,建立安全利用試點示范縣(市、區),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5%。開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復和酸化土壤治理試點,分期分批推進土壤生態環境長期觀測研究基地建立。

推進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持續更新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推進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地方標準制定。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開展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用地等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禁止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地塊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合理規劃地塊用途和開發使用時序,在國土空間等相關規劃提交審議前應完成相關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探索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模式。推廣綠色修復理念,強化修復過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土壤修復地塊的后期管理和評估機制。

加強未利用地環境監管。嚴守生態安全底線,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內的未利用地,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實行強制性保護。嚴打向灘涂、濕地、沼澤地等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礦山等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未利用地擬開墾為耕地或建設用地的,應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認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開發利用。

開展長江黃河上游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區建設。立足“聯、控、治、建”建設思路,整合科研技術力量,突出源頭控制,完善風險管控和治理體系,建立可推廣、可復制的四川土壤風險管控模式。推進工礦企業土壤環境管理及響應系統建設。加強土壤環境風險分區管理,開展龍泉驛、西昌等15個土壤風險分區管控試點區建設。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科技研發攻關,突出信息化建設,探索土壤環境背景值、土壤環境容量和土壤生態效應等基礎研究,推進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成套設備和適用技術研發。

(三)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

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控。嚴格涉重金屬企業和園區環境準入管理,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等量替代”或“減量替代”。持續調整產業結構和優化布局,加快推進環境敏感區和城市建成區涉重金屬企業搬遷和關閉。推進鉛酸電池、電鍍、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園區的建設,引導涉重金屬企業入園,推進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涉鉈企業排查整治行動。加強涉重金屬企業監管,將涉重金屬行業企業納入大氣、水污染物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提升重金屬污染防控水平,強化重點區域分類防控,繼續加大涼山西昌、德陽什邡、成都新都等區域綜合治理力度,加強涼山會東、會理、甘洛,雅安漢源、石棉重金屬排放控制。加大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安寧河水流域重金屬環境綜合整治。

加強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強化清潔生產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強度等指標約束,以優化布局、結構調整、升級改造和深度治理等為主要手段,推動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工程,持續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加大有色金屬冶煉、無機酸制造等行業生產工藝提升改造力度,加快鋅冶煉企業豎罐煉鋅設備替代改造,積極推進銅冶煉企業開展轉爐吹煉工藝提升改造。實施鉛、鋅、銅冶煉行業企業提標改造,耕地周邊企業執行顆粒物等重點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加強有色、鋼鐵、硫酸、磷肥等行業企業廢水總鉈治理。

(四)強化固體廢棄物分類處置

建立固廢信息清單。深入推進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落實工業企業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建立并動態更新固體廢物重點監管點位清單。開展主要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排查,建立“一庫一檔”。探索開展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二維碼”數字信息登記管理制度。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試點,摸清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推動建立危險廢物“三個清單”,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

加強源頭減量。推進工業減廢行動,延伸重點行業產業鏈,鼓勵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開展清潔生產,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促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建筑,提高建筑廢棄物就地消化能力。嚴格生活垃圾分類管控,推進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集與處置,加強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礦區無序堆存的歷史遺留廢物,制定整治方案,逐步消除存量。推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到2025年,力爭建成“無廢城市”5個。

提高綜合利用水平。構建資源循環性產業體系,提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在自貢、宜賓等地開展頁巖氣廢油基巖屑、壓裂返排液資源化利用試點,加強釩鈦磁鐵礦冶煉廢渣、磷石膏、電解錳渣等復雜難利用工業固廢規模化利用技術研發,鼓勵大中型企業、各類開發區自行配套建設綜合利用項目進行消納,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推進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加快廢鉛蓄電池、含鉛廢物、含汞廢物等綜合利用設施建設,逐步形成“市場調控、類別齊全、區域協調、資源共享”的綜合利用格局。

保障處置能力建設。持續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等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加強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逐步提高污泥無害化水平,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6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統籌建設,支持大型企業內部共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推進自貢、廣安等市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建設,到2022年,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處置需求總體匹配。規范中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設施建設,到2023年,各市(州)危險廢物規范收集率達到90%以上。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補齊地區醫療廢物處置短板,到2022年,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以上。

八、加強風險防范與化解,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牢固樹立環境安全底線思維,構建全過程、多層級的生態環境安全和應急管理體系,嚴格化學品、核與輻射等重點領域環境管理,有效控制環境風險,切實保障生態安全。

(一)強化環境風險防范

強化流域、區域環境風險防控。將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以及儲存企業布局納入區域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統籌謀劃。摸清環境風險底數,推動開展長江(四川段)、黃河(四川段)、沱江、岷江、涪江、嘉陵江、赤水河等13條重點流域環境風險評估及應急預案編制。協同推進流域生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風險管控與生態恢復,形成一批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風險管控工程。到2022年,完成縣級及以上政府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修編。以岷江、沱江、嘉陵江、赤水河、長江干流等重點河流,以及縣級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統籌推進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探索繪制全省環境應急一張圖。鼓勵各地方結合區域實際,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影響調查評估。

加強行業、園區、企業風險防范管控。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治理制度,落實化工園區、飲用水水源地、尾礦庫及涉危、涉重、涉有毒有害物質的重點區域、行業、領域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建立環境安全隱患動態清單,落實環境風險防范主體責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風險。建立重點環境風險企業清單,對沿江石油化工、有色冶煉、農藥、制漿造紙等重點企業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信息登記和信息公開,督促企業完善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環境應急設施。

加強尾礦庫、渣場環境風險管控。建立尾礦庫分級分類環境管理制度。以攀枝花、涼山等礦山開發集中區域為重點,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重點推進歷史遺留礦渣、冶煉渣及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針對性開展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以成都平原以及地質災害高易發區為重點,綜合危害程度、治理難易程度和環境風險等級等因素,分類、分級、有序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堆場(渣場)整治,推動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逐步消除歷史遺留環境風險隱患。以攀西地區和嘉陵江上游為重點開展尾礦庫污染治理,有序推進歷史遺留礦山污染排查整治。

(二)完善應急管理體系

提升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加強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強化技術指導,落實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敦促企業按行業完善企業備案,強化企業應急實戰演練。開展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建設,推進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決策數據平臺建設。推進環境應急實訓基地建設,支持在成都建設國家綜合性環境應急實訓基地。推動建設國家生態環境應急技術實驗室。開展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技術方法試點,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以空間換時間的應急處置技術、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預測技術等方面研究工作,編制形成污染處置應急處置技術方法指南。

提升應急儲備能力。健全環境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省、市、縣三級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完成省級物資儲備庫建設,推進市、縣級物資儲備庫建設。梳理各區域環境風險,合理確定物資儲備規模及種類。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存、補充、更新、輪換、調運等管理機制。實行物資儲備信息動態化管理,掌握常用應急處置物資生產商和產能信息,形成持續應急供應能力。

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厘清環境應急管理職責,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環境應急聯動能力。強化流域風險聯防聯控,開展跨地區環境風險聯控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探索共建環境風險預警防范和應急指揮系統。推動建設成渝地區應急監測中心,提升跨省應急監測支援效能。提升應急監測預警能力,推動環境應急預警平臺與已有水環境、大氣環境等網絡數據平臺對接,加快環境應急預警信息化應用建設,確保突發環境事件早發現、早調度、早處置。完善區域聯動的環境應急監測體系。

(三)強化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風險防控

加強危險化學品環境監管。優化高風險化學品企業布局,加快“退城入園”進度,逐步退出環境敏感區。持續開展全省危險化學品領域環境風險排查。開展現有化學物質環境信息統計,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對廢棄危化品等危廢實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開展石化、化工、危險廢物等重點行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現涉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全覆蓋。科學制定“優先控制化學物質”風險評估計劃。

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在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積極推進長江經濟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激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加大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力度。實施一批持久有機污染物等公約受控化學物質替代和減排工程、新污染物治理工程。

(四)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提升核與輻射安全水平。推進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監管、監測和應急能力現代化建設。持續落實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在線監控全覆蓋,確保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可控。提升核與輻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核與輻射環境監管監測大數據分析應用,推動輻射環境自動化監測網建設。加強重點電磁設施、設備和伴生放射性礦利用中的輻射安全監督管理。

推進放射性污染治理。加快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廢舊(退役)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最終處置,提升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保水平,廢舊(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貯率達到100%。開展研究堆與核燃料循環設施外環境輻射安全監督性監測。

九、加強自然生態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筑牢生態安全格局,加強重點生態空間保護監管,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一)構建生態安全格局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管護。加強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樣性功能區、若爾蓋草原濕地生態功能區、大小涼山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秦巴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區4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保護重要野生動植物資源,提升若爾蓋、石渠等黃河上游區域水源涵養能力。對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建立健全省級評估制度。優化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重點支持生態產品保值增值,推動重點生態功能區提升優質生態產品的供給和轉化能力。開展川西北生態示范區建設水平評價考核。

加強自然保護地保護。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編制自然保護地規劃,進一步整合優化自然保護地。全面建設大熊貓國家公園,推進若爾蓋國家公園建設。突出抓好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加強自然公園保護和建設。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監管制度,實行差別化管控,加大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力度。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開展自然保護區保護成效評估。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范圍內人為活動,推進核心保護區內居民、耕地有序退出。

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充分考慮地理實體邊界、自然保護地邊界等,將生態保護紅線精準落地。因地制宜推進制定生態保護紅線地方性法規。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加強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信息化應用建設,及時掌握全省、重點區域、縣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性質、功能和管理情況及動態變化趨勢。強化對生態紅線范圍內人為活動的日常監管,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成效和生態功能變化成效評估。

(二)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保護森林生態系統。加強森林資源保護,深入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全面推行林長制,提升森林生態系統功能。加強長江、黃河上中游綠化,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修復、退耕還林、公益林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精準提升森林質量,推進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培育復層異齡混交林。完善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落實天然林管護制度,加強管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松材線蟲病等森林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完善森林防火體系。

保護草原生態系統。以遏制草原退化、實現草畜平衡、提升草地生態功能為重點,開展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嚴格保護長江、黃河天然草原,以甘孜、阿壩為重點區域,對嚴重退化、沙化草原實行禁牧封育。持續推進高原牧區減畜計劃和退化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加強草原鼠蟲害防治。實行基本草原保護制度,劃定和保護基本草原,健全草原生態保護獎補機制。

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實施濕地面積總量管控,科學確定實地管控目標,確保濕地總量穩定,逐步提高濕地保護率。以遏制重要自然濕地萎縮與退化、擴大濕地面積、提升濕地生態服務功能為重點,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實施若爾蓋、長沙貢瑪等濕地保護工程,建設西昌邛海、遂寧觀音湖、眉山東坡湖、瀘州長江濕地公園等一批試點工程。開展退耕還濕、退養還灘和人工濕地建設,穩定和擴大濕地面積。

加強退化生態系統修復。深入推進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工程,有效提升林草植被蓋度,減輕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蔓延。持續持續推進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逐步恢復沙化土地植被。加強水土流失治理,開展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大渡河、岷江—白龍江等干旱河谷地區和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退化區植被恢復試點工程。

(三)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和評估。對橫斷山南段、岷山-橫斷山北段、羌塘三江源、大巴山、武陵山五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開展重點生物物種專項調查和評估。加強對黃河流域、赤水河、岷江、嘉陵江、雅礱江錦屏大拐彎段等重點流域的水生生物調查、觀測和評估,建立長江(四川段)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評價和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健全長江水生生物完整性評價指數體系,開展長江流域水生態系統完整性調查與評價。持續開展川藏鐵路沿線生物多樣性中長期跟蹤調查評估。完善四川省生物多樣性數據庫,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信息化應用建設。推動制定修訂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及規劃。

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適應性保護。科學構建促進物種遷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態廊道,合理布局建設物種保護空間體系,重點加強珍稀瀕危動植物、旗艦物種和指示物種保護管理。加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原生境保護區(點)的保護、修復,開展珍稀瀕危物種遷地保護,優先實施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和極小種群野生植物保護工程。推進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自然保護地達標建設。優化野生動物救護網絡,完善布局并建設一批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建設蘭科植物等珍稀瀕危植物的人工繁育中心。強化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利用監管,嚴格執行陸生野生動物禁食決定。

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防治。布局外來入侵物種監測站點,以紫莖澤蘭、鳳眼蓮、空心蓮子草、福壽螺等為重點,開展外來物種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定四川省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建立外來物種入侵風險指數評估體系,在攀西地區、成德眉資、黃河流域等重點區域開展外來入侵物種防治,維護區域生物安全。建立防控體系,制定外來入侵物種災害防控應急預案,建立重大生物災害或疫情檢疫執法聯動機制。

(四)加強生態保護監管

持續開展生態保護調查評估。建立生態保護評估制度,分類制定指標體系和技術方法。開展全省生態質量及狀況評估,定期發布四川省生態質量報告,全面掌握全省生態狀況變化及趨勢。以四川黃河流域、岷江都江堰以上流域為重點,開展區域、流域生態評估。以長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以及邛海、瀘沽湖等重點湖庫為對象,開展長江經濟帶修復攻堅戰遙感監測評估。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區域,以及頁巖氣開發、大型水電開發、川藏鐵路等線型工程區為重點,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評估。常態化開展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年度評估。

加快完善生態保護監測(觀測)網絡。在現有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礎上,統籌優化生態監測站點布設,推動一批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環境監測站點向生態環境綜合監測站點改造,逐步開展水生態、土壤生態監測及相關生態脆弱區地下水位監測。建立完善野外生態觀測與科研站點,加強對珍稀瀕危野生動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和極小種群物種的觀測,夯實生態保護科研觀測基礎。推動部門間監測站點資源及數據共享。

加強生態保護監管執法。強化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以及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河湖岸線保護修復等的監督,采用大數據監管、無人機監管等應用技術全程監督開發活動,強化生態保護綜合執法與相關執法隊伍的協同聯動。結合川藏鐵路建設、安寧河谷綜合開發等重大工程項目,研究制定相關生態修復標準,推動提升修復成效。

十、大力推動生態價值轉化,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

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強生態文化建設,健全生態價值實現機制,拓寬生態價值實現路徑,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

(一)加強生態文化體系建設

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加強生態文化基礎理論研究,挖掘傳統文化中的生態智慧,不斷豐富新時代生態文化體系的內涵和外延。建設四川省生態文化傳播平臺,打造文學創作、影視創作、詞曲創作等生態文化產品。鼓勵和引導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實踐為題材開展藝術創作和演出。組織文藝工作者深入基層,創作反映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承載生態價值理念,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生態文化作品。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宣傳部門牽頭組建生態文化宣傳小分隊,開展“生態環境宣傳周”等系列活動。

推進生態文化工程。打造“最美巴山蜀水”,深入挖掘古蜀文化、巴文化、三國蜀漢文化中的生態元素,打響“世界熊貓家園”品牌。建設具有四川特色的生態文創產品、公共場所和設施,謀劃四川生態文明展示體驗館建設,打造長江黃河生態文化體驗帶,支持成都建設生態文明主題公園。推進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和河曲馬黃河草原文化等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推進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態體驗基地建設。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深化部門協作配合,積極構建黨委政府主導、部門協調推動、社會各界參與的生態文明建設“大宣教”工作格局。拓寬生態文明社會化宣傳教育渠道,依托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微電影等互聯網新媒體,不斷創新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形式。加強生態環保宣傳教育,編制具有四川特色的生態文明教育教材,實現生態文明教育地方教材(課程)體系大中小幼全覆蓋。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生態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跡、典型案例,擴大影響力。加大美麗四川建設的國際宣傳,面向世界講好四川生態文明故事。鼓勵建設各具特色、形式多樣的生態文明教育場館,到2025年,各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至少1個生態文明教育場館。

(二)提升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能力

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立生態產品調查評價機制,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基礎信息調查,建立生態產品目錄及價值實現模式清單。探索建立四川省生態產品價值評價和核算體系。健全生態產品保護補償機制,創新縱向生態補償方式,豐富橫向生態補償模式,擴大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實施范圍,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推進生態綜合補償試點示范。探索有利于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財政制度和綠色金融政策,推動發行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專項債券。探索構建四川省生態積分體系,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利益導向機制。加強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的應用。到2025年,基本建立四川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制度框架。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基地試點。

拓寬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深度挖掘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路徑,從生態附加值溢價、生態產業發展、生態產品開發、環境資源交易等維度,推動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托優良的自然本底、豐富的農林資源以及川西林盤、公園綠道、大森林、大草原、大濕地、大熊貓、大九寨、大峨眉、大香格里拉等特色資源優勢,加快發展“生態+產業,打造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態產業品牌。以加快綠道體系“結網成鏈”和公園體系“筑景成勢”為重點,提高城市生態環境水平以及生態服務功能,帶動區域價值提升。加快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資源、產業開發的有效融合,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新路徑。探索開展生態產品交易,鼓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立生態產品質量認證、追溯體系,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增值。探索建立生態產品認證和質量追溯體系。

大力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等創建,積極開展省級生態市縣建設。到2025年,建成25個以上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100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形成一批美麗市縣,以點帶面推進美麗四川建設。建立四川省生態示范建設全過程管理體系,構建“兩山”轉化和“美麗四川”評價技術體系,開展示范創建成效評估,完善資金支持等激勵機制。

(三)推進城鄉綠色融合發展

推進綠色城鎮建設。支持逐步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緩解中心城區環境壓力。提高中心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發展規模,推動城市建設向資源集約與高效利用方向轉變。合理引導城市空間布局和產業經濟的空間分布,加強對城市現有山體、水系等自然生態要素的保護,構建大尺度生態廊道和網絡化綠道脈絡。積極推動城市公園、綠道、濕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打造綠地藍網交織、空間尺度宜人、人城境業和諧的新型生態宜居宜業城市形態。支持成都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探索建立開放性公園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加強生態園林城市、森林城市系列創建,支持成都、達州爭創國家生態園林城市。2025年前,城市(縣城)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4.5平方米。

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進一步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在鄉村振興中的支撐作用,持續推進“美麗四川·宜居鄉村”建設。統籌城鄉發展,優化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優化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資源能源、生態環境保護等空間布局,形成田園鄉村與現代城鎮各具特色、交相輝映的城鄉發展形態。統籌布局縣城、中心鎮、行政村環境基礎設施,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生態功能和服務價值,到2025年,97%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轉運處置體系實現全覆蓋。立足資源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產業鏈,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低碳、協調、融合發展。

提升城市聲環境質量。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定四川省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強化政府監督管理責任,落實噪聲排放單位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加強社會生活、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工業生產噪聲監測和監管。強化夜間施工管理,嚴格夜間作業審核并向社會公開,鼓勵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交通沿線地區探索實施“一路一策”,加強重點機場航空飛行降噪管理,優化低噪聲飛行程序,降低噪聲影響。加強對商業經營、城市公共廣場娛樂中社會噪聲日常監管。強化聲環境功能區劃管理,全面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未達到國家聲環境質量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編制并加快實施聲環境質量改善規劃(實施方案)。倡導各地制定公共場所文明公約、社區噪聲控制規約,鼓勵創建寧靜社區。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聲環、境自動監測網絡,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國家考核目標。

十一、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全面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創新,建立多元共治格局,健全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提升環境治理現代化能力建設,加強生態環保鐵軍隊伍建設,為美麗四川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多元共治格局

壓實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責任。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作用,統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大問題,強化綜合決策,形成工作合力。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將職責延伸到鄉鎮(街道)。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將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各部門考核內容。實行區域差異化政績考核,在縣域經濟發展考核中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指標權重,重點生態功能區縣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健全完善環境信息公開機制。修訂完善四川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

加大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力度。以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為重點,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堅決反對、嚴肅查處“一刀切”。嚴格執行省級督查檢查考核管理有關要求,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年度計劃管理,統籌做好例行督察、專項督察、派駐監察。探索對省直有關部門和省屬國有企業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加強問題整改協調聯動,嚴格執行“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適時開展“回頭看”、“回頭查”,嚴防問題反彈。將督察結果作為被督察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發揮企業環境治理主體作用。推動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企業環境管理體系,加強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企業應依法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并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嚴禁監測數據造假。嚴格落實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鼓勵采取企業開放日、建設教育體驗場所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開放環保設施。

強化社會共建與公眾參與。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構建全民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健全舉報、聽證、輿論和公眾監督等制度,引導社會組織通過實地訪問、民意調查、攝影攝像等方式參與環境監督。創新完善生態環境信訪投訴工作機制,完善環保投訴舉報管理平臺功能,暢通環保監督渠道,推動信訪信息綜合運用。開展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加快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引導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探索設立生態環保公益小額資助項目。到2025年,環境信息公開率達到100%,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健全環境監管體系

推進生態監測網絡建設。基于現代感知技術和大數據技術,加快構建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污染源、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提升環境質量預警精準預報能力,完善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建設。補齊監測設施設備短板,構建重點區域大氣復合污染自動監測網絡,提升溫室氣體監測能力,將水環境監測范圍繼續延伸到鄉鎮一級,增加有機物、重金屬等特征污染監測指標。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自動監測監控系統,提升水源地預警能力。繼續推進功能區聲環境自動監測點位建設。強化重點開發區、重點污染源監測監控體系建設。

全面提升環境監測快速反應能力。補齊地下水和水生態監測能力短板,加強特定行業特征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監測技術研發與應用,加大西南區域空氣質量預警預報中心、土壤樣品流轉中心建設。強化駐市(州)監測機構預警預報、風險評估和實驗室基礎能力建設,建立一批重金屬、生態狀況、環境健康、地下水等特色專項監測實驗室。強化縣級監測機構應急、執法監測設備配備,提升污染源監測和執法快速響應能力。推動黃河流域所在縣建設環境監測用房和應急物資庫。對部分不滿足標準化建設要求的市、縣級監測站房開展標準化建設或升級改造。

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強化規劃環評的約束和指導作用,加強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健全環評預審制度,對重大項目開辟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編制報告表項目的環評管理。探索將碳排放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加強對“兩高”項目環評審批程序、審批結果的監督與評估。強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質量管理。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指導工作機制。

加強排污許可監管。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深入推動排污單位按證排污、持證排污。推進排污許可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推進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登記、換證延續動態更新,完善排污許可證核發質量管控機制。加強排污許可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發揮排污許可制在碳排放管理中的作用。

全面加強環境保護監管執法。做好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動執法權限向基層延伸。推進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完成全省各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服裝、車輛、設備、辦公場所等配置。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執法,逐步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持續加強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完善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優化環保執法方式,推動實施差異化執法監管。加快配置無人機、無人船、走航車、便攜式VOCs檢測儀等高科技裝備,建立全省生態環境執法裝備調度制度。加快補齊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建立健全以移動執法系統為核心的執法信息化管理體系,并與排污許可、建設項目管理等平臺互聯互通。推行視頻監控和環保設施用水、用電監控等物聯網監管手段,積極利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衛星遙感等先進技術手段,提升執法效率。建立執法大練兵制度。

(三)健全環境經濟體系

發揮市場機制引導作用。完善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及差別化管理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價格杠桿引導,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實行差別化的電價、水價、氣價,推動制定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差別化電價政策。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有序推動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優化資源配置,激發地區、企業保護環境的內生動力。依托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加快建設環境資源交易平臺,力爭打造西部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西部環境交易中心和全國重要的環境資源交易市場。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機制。完善并落實污水處理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進污水排放差別化收費。健全固體廢棄物處理收費機制。

完善環境治理市場。推動節能環保企業健康發展。引導企業參與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城鄉黑臭水體整治等生態環保工程。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綠色技術項目。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擴大生態環境項目投資范圍,推動綠色項目PPP資產證券化。支持減污降碳、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區域一體化服務模式、園區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第三方治理示范,鼓勵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試點,鼓勵技術河長制。

加快推動環境信用建設。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和工作機制,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推進環境信用在環評審批、排污許可證發放、日常監督執法等事項中的應用。擴展環境信用評價范圍,將環評機構、社會環境監測機構、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納入評價范圍。建立排污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其違法信息記入信用記錄,并上報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環境信用作為企業信貸、發行綠色債券的基礎條件。推動環境信用平臺與“天府信用通”互聯互通。

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構建覆蓋范圍更廣、補償方式多元化、市場化的生態補償機制,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財政轉移支付機制,持續實施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引入市場機制和社會資金參與生態補償,加強補償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等減免稅政策。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大力發展綠色信貸,進一步提高綠色債券的規模及數量,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圍繞綠色發展,開發綠色投資產品。鼓勵采用綠色獎補、貼息等財政支出方式,撬動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的生態環保投入。

(四)健全環境法治標準體系

加強環境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深化美麗河湖法治建設,研究制定嘉陵江、岷江、瀘沽湖等主要流域及重要湖庫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推進土壤、固體廢棄物、濕地、噪聲等重點生態環境領域立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制定地方性法規。支持鼓勵市(州)針對生態環境治理的地方特定問題開展精細化立法。建立地方生態環境立法后評估方法體系,對已出臺的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逐步開展立法后評估。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對損害生態環境的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賠償責任。

推進環境司法聯動。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公安、檢察、司法等部門協同配合,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舉辦跨部門聯合業務培訓。強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和審判力度。對跨區域、跨流域的重特大環境污染案件,進行掛牌聯合督辦。推動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進行銜接。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逐步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導、社會廣泛參與的“三方共建”標準化工作新格局。推進陶瓷、玻璃、水泥、鍋爐、釀造、水產養殖尾水等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和含油污泥資源化利用、溫室氣體排放管理、種植業污染治理、土壤風險評估、川西北牧區小型生活垃圾處理等技術規范制定。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擴大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先進適用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供給。鼓勵開展各類涉及環境治理的綠色認證制度。制定生態環境標準評估工作指南,重點對實施5年以上的標準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適時進行修訂。推進省生態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和運行。

(五)提升環境治理能力

提升環保科研創新能力。深化產學研協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攻關和技術創新,加快推進環保公共創新服務平臺、環保共創空間、環境技術研發中心、國家級和省級環保重點實驗室建設,培育建設一批綠色技術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積極推動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成都創新研究院等研究院所建設。聯合重慶打造綠色技術創新中心和綠色工程研究中心。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重點開展零碳、減碳、負碳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支持開展環境經濟政策、減污降碳協同控制、污染防治、生態修復、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研究。加強生態環境領域國際交流合作。

加強環保智慧化水平。持續推進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打造一體化環境業務應用系統。加快生態環境數據中臺建設,實現污染源排放、生態環境質量、環境執法、環評管理、自然生態、核與輻射等數據整合集成、動態更新和共建共享。利用新一代信息數字技術,提高智慧環境管理及治理技術水平,重點提升精細化服務感知、環境污染治理工藝自動化、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化、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控智能化、環境污染及風險隱患識別智能化等方面技術水平。加強環境經濟統計能力建設。

強化環保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生態環境技術評估,篩選一批實用性強、效果好、易推廣、適合解決四川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技術,發布目錄并示范推廣。鼓勵科研機構、高校、企業、社會團體等,采取聯合建立研究開發平臺、技術轉化機構等方式,推動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圍繞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區域生態環境系統治理與保護需求,開展全過程、多維度污染控制和生態保護的技術集成與應用示范,對確有需要、產業化應用前景較好的生態環境科技成果予以重點支持。

建設一支有四川特色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強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等理論學習教育。加強業務培訓,完善分層分類培訓機制,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提升黨政干部業務能力。探索年輕干部培養新機制。注重干部多崗位鍛煉,加大上掛下派、橫向交流力度。強化環保鐵軍建設目標考核,完善干部職工考核評價機制,強化干部內生動力。

(六)協同推進區域生態環境治理

推動川渝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實施長江、嘉陵江、岷江、沱江、涪江、渠江等生態廊道建設,推進龍門山、華鎣山、大巴山等森林生態系統休養生息和礦區恢復治理,協同實施“兩岸青山·千里林帶”工程,共筑綠色生態屏障。聯合開展川渝地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協同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推動川渝跨界流域水生態環境治理,毗鄰地區共建共享污水處理設施。協同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聯合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強固廢危廢管理信息共享,協同推進大宗固廢跨區域協同處置利用。

加強毗鄰7省區聯防聯控。與陜西、甘肅協同強化嘉陵江流域重金屬污染風險防控,實施礦山、化工和尾礦庫等綜合整治,完善流域應急聯動機制。與貴州、云南共同開展赤水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開展橫向生態補償,持續推動流域綠色發展。與云南、西藏共同推進金沙江流域保護治理,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治理、城鎮污水設施建設、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打造長江上游生態發展示范區。與云南聯合加強瀘沽湖保護,有序推進生態搬遷,加快實施岸線退出、人工濕地、生態隔離帶、水生態系統修復等工程,穩定保持 Ⅰ 類水質。與青海、甘肅協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黃河流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提升上游水源涵養能力,高質量建設若爾蓋國家公園。繼續深化與毗鄰省份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協作,健全與貴州、云南等省份的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白名單”合作機制。

加強成都都市圈環境共治。協同共塑美麗宜居公園城市形態,聯合實施一批城市生態工程。打通成都都市圈區域通風廊道。推動建立成都都市圈一體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和措施響應評估綜合技術平臺,聯合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程,到2025年,區域空氣質量總體達標。共同推進跨界水資源保障,完善成都都市圈河長制E平臺建設,共同負責區域共界河流污染源專項排查,實施共界河段水質聯合監測,到2025年,區域跨界地表水水質達標率100%。

共建區域生態環境協作機制。積極探索區域協同立法及跨區域生態環境標準協同發展機制,在重點領域聯合制(修)訂污染物排放標準。深化跨流域、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建立跨省流域保護權責共擔機制,推動建立區域生態補償機制。加強完善區域應急聯動機制。統籌協調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及其周邊地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聯合重慶修訂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細則,統一裁量尺度。完善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一體化監測網絡,開展聯合監測,推進生態環境數據共享。探索建立川渝一體化生態環境治理市場。

十二、保障措施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強化主體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實現全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各項目標任務。

(一)明確任務分工

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建立省級部門推進規劃落實的分工協作機制,強化指導、協調以及監督作用,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各級政府要對本轄區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和主要任務,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本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分解落實規劃目標和任務,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

(二)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將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各級政府要把生態環境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把生態環境資金投入作為基礎性、戰略性投入予以重點保障。。理順財政資金撥付與規劃實施的協調關系,保障財政預算資金與規劃年度資金需求同向協調。提升財政資金分配精準度和效率,優先投向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借助市場化手段配置資金。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模式,激勵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

(三)強化公眾參與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社交平臺和數字媒介等各類媒體,加大規劃的宣傳力度,定期公布環境質量、項目建設、資金投入等規劃實施信息,確保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公開。充分發揮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強化環保志愿者作用,建立規劃實施公眾反饋和監督機制。

(四)嚴格評估考核

實施規劃年度調度機制,完善規劃實施的考核評估機制。將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在2023年和2026年,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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