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濰坊印發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全文如下:
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濰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濰政字〔2018〕33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集中攻堅、標本兼治、突出治標、持之以恒,解決影響空氣質量的突出問題,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實行專班推進,重點抓好工業排放整治、機動車排放整治和揚塵治理工作,確保2019 年底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退出全國168重點城市后20 位。
二、工作分工
(一)工業排放整治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王樹華 副市長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實施六個企業搬遷,10月底前全部實現搬遷或關停;開展鑄造行業轉型升級,加強鑄造行業清理整治,加大落后產能淘汰;落實全省焦化行業總量壓減專項行動,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及熱回收焦爐;壽光聯盟化工公司參與全省地方煉油企業產能轉移,退出地方煉油行業;10月底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和靜穩天氣預案,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在全市范圍內集中統一開展執法檢查行動,對火電、鋼鐵、商混、鑄造、涉VOCs排放等重點行業進行重點查處。
(二)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吳磊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和公安、環保、交通等部門分工合作、聯合執法機制,明確目標、配套制度、集中攻堅,綜合運用劃定不達國Ⅳ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區域、嚴格路面和源頭管控等措施辦法,保持嚴管嚴查高污染排放機動車工作態勢,有效整治高污染排放車輛違法上路違法行為,倒逼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確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
(三)揚塵治理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田民利 副市長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嚴格落實《山東省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方案》以及我市《濰坊市工業企業揚塵污染防治技術導則》等八個技術導則要求,對建筑工地、市政工程、道路施工、拆遷工地、渣土運輸、水利工程、公路施工、道路保潔等揚塵,實行集中整治。達不到要求的,先停工再整治,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各類工地按要求安裝高清視頻監控和符合標準規范的在線監測設施,嚴厲查處渣土車違規行為。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責任。中心城區是本次強化攻堅行動的主戰場,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按照方案要求,不等不靠,立即行動。各縣市、濱海開發區、峽山開發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轄區專項攻堅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專班牽頭部門每半月向市環委會辦公室報送一次專班工作進展情況。各職能部門要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根據職責分工,明確具體的整治目標、措施和跟蹤問效辦法,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各項任務有力推進、有序完成。
(二)嚴格考核問責。開展強化攻堅落實情況重點督查,對督查巡查發現問題較多的、交辦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的,以及空氣質量居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鎮(街道)后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將按照《濰坊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量化約談問責實施細則(暫行)》(濰政辦字〔2019〕97號)從嚴問責。
(三)強化輿論監督。濰坊日報、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市級主流媒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及時報道各地和部門、單位工作進展,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暢通監督渠道,動員廣大群眾提供線索、實施監督,形成全社會共同支持生態環境事業、人人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濃厚氛圍。
濰坊市工業排放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根據《濰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濰政字〔2018〕33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的部署要求,統一思想、統一標準、統一行動,以空氣質量全面優化為主要目標,加快推進重污染企業關停搬遷,工業企業限產減排,倒逼落后產能出清,推動產業布局優化調整,進一步減少工業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突出政府主導地位,利用行政、經濟、法律、紀律等手段,綜合施策,強力推進,確保完成任務。
(二)分類處置。區分不同行業、不同產業、不同企業,研究制定針對措施,做到“一企一策”,逐個解決。
(三)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是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做到一企一個專班,一包到底。市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工作督導,市直有關部門分工配合。
(四)風險管控。妥善處理好穩定、安全、金融風險防控等工作,確保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六家企業搬遷或關停。按照市政府《中心城區6家企業搬遷或關停工作方案》(濰政辦字〔2019〕45號),對恒天海龍、恒聯漿紙、亞星化學、柏立化學、濰坊山水(濰城)、華龍硝銨6家企業,10月31日前全部實現搬遷或關停。通過搬遷,推動企業整合產業鏈條,加快產品、工藝升級換代,實現鳳凰涅槃、浴火重生。(市工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配合,有關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落實)
(二)加快鑄造行業轉型升級。嚴禁鑄造行業新上產能。通過標準倒逼,加強鑄造行業清理整治,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到2022年,鑄造企業比較集中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建立起高水平鑄造產業園,企業實現入園經營,實現行業集聚集約發展。其他相對分散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除部分重點企業外,引導域內鑄造企業有序進入專業園區或重點監控點發展。加大技術改造,淘汰落后鑄造設備工藝,加強廢水、廢氣、廢砂、廢渣有效處理,實施資源再生和循環利用,形成10家以上綠色鑄造企業和園區。到2022年,全市中高端鑄造產品產量達到100%。(市工信局牽頭)
(三)推動焦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落實全省2019-2020年焦化行業總量壓減專項行動計劃,推進焦化行業優化布局和發展。2019年關停濰坊華奧焦化公司、濰坊振興焦化公司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及熱回收焦爐,壓減焦炭產能130萬噸。“十四五”期間,按照全省統一布局要求,整合5.5米的其它焦爐,推動全市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市工信局牽頭)
(四)實現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0月31日前,全市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燒結機機頭、球團焙燒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加強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在保障生產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逾期未完成的,實行停產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五)整合提升地煉行業。爭取保留提升魯清石化地煉產能。壽光聯盟化工公司參與全省地方煉油企業產能轉移,2021年前退出地方煉油行業,減少備案地煉產能210萬噸。(市工信局牽頭)
(六)有序實施重點工業企業停限產。嚴格落實《濰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列入《濰坊市重污染天氣工業源采暖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在中心城區,按照《濰坊市靜穩型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預警要求,32家重點企業全部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措施。采暖季期間,參照通道城市標準,根據采暖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污染天氣預測情況,制訂重點行業實行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根據企業環保績效水平將企業分為A、B、C三類,對達到超低排放、環境管理規范的綠色標桿企業,在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享受豁免政策。(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
(七)環境問題綜合整治。
1.深化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全市鑄造、機械加工、紡織印染、工業爐窯等行業凡是煙粉塵和VOCs收集處理不徹底、產塵點及車間有可見煙粉塵外逸、無組織排放突出的,實施停產治理。治理完成后,經相關部門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9月7日前,火電企業(51家)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各縣市區組織對轄區燃氣
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不達標的停產治理。10月底前,所有適用《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企業完成提標改造;完成全市鋼鐵、焦化、建材、水泥、商混等423家工業企業PM10在線監測設備安裝聯網;完成7臺煤氣發生爐、6臺燃煤烘干爐淘汰改造。逾期未完成,停產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2.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1)按照《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要求,工業涂裝行業未改用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涂料、膠粘劑、清洗劑等,且收集不徹底,未采用直接燃燒、吸附脫附蓄熱燃燒或催化燃燒等高效處理措施的,停產整治。
(2)2019年9月30日前,包裝印刷等行業全面改用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料。逾期未改用且廢氣收集不徹底的,使用溶劑型油墨的未采用直接燃燒、吸附脫附蓄熱燃燒或催化燃燒等高效處理措施的,停產整治。
(3)2019年9月30日前,石化(20家)、有機化工(258家)、工業涂裝(472家)、包裝印刷(94家)、鋁型材(72家)等重點行業完成涉揮發性有機物設備與場所密閉改造,提高廢氣收集率,加強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控制,減少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重點排放企業按照市里統一要求在主要排污口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嚴格執行新標準。各生態環境分局要嚴格執行山東省“1+5+8”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項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5項分行業排放標準、8項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對行政區域內企業進行排查,向有關企業逐一發放告知函,告知企業執行污染物排放的標準限值、執行時間、整改時限、日常環境執法和監管要求,督促企業按時完成大氣污染物治理提標改造,確保在新標準排放限值執行之前,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各級環境監測、監控、執法工作要根據新標準排放限值的執行時間,同步進行調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強化主城區建材行業整治。對主城區商混企業(45家)進行綜合整治,樹立標桿企業,推動規范化、標準化管理。主城區外環路(東至楊瓦路、西至擁軍路、南到八馬路、北到禹王北街)以內,原則上不再新建商混站。(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審批服務局牽頭)
5.加快部隊燃煤鍋爐淘汰。2019年10月底前,八九醫院1臺15噸燃煤鍋爐,炮八旅部隊營房5臺1噸、1臺6噸燃煤鍋爐關停淘汰。關停之前,及時投放治污藥劑,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濰坊軍分區牽頭,濰城區政府協調)
6.深入開展執法夜查行動。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推動夜查常態化,始終保持整治大氣違法問題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處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環境污染嚴重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加大新聞媒體宣傳曝光力度,形成全社會人人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業排放整治工作專班,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組成(專班組成人員見附件)。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也要參照市里做法,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本轄區專項整治方案,統籌推進轄區內各項治理任務落實。7月底前,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將專項整治方案分別報市工信局綠色發展推進科和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生態環境科。
(二)依法依規限產減排。運用能耗、環保、質量、技術、安全等綜合標準,實施綜合標準評價,嚴格常態化執法,依法依規限產減排,促進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
(三)落實部門責任制。市直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環保、安全、質量、能耗方面的限產減排強制措施和環境問題綜合整治措施,分別由生態環境、應急、市場監管、發改部門牽頭負責制定并公布,報專班辦公室備案。
(四)強化督導檢查。實行工作專班成員督辦制度,由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制定專班組成人員分工包靠督導方案,分別包靠縣市區、行業、企業,分工負責、分線作戰,重點督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攻堅任務落實、各行業企業治理節點推進、重點環境問題解決情況等,確保按時完成治理任務,切實解決環境突出問題,每月督導不少于2次。
(五)嚴格追責問效。對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務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對停產整治后仍不合格的,由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責令停業關閉。對工作推進滯后時間節點的,環境問題突出的縣區,嚴格按照《濰坊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量化問責實施細則(暫行)》等規定要求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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