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樂山印發《樂山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樂山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細顆粒物(PM2.5)治理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質量導向,聯防聯治,系統防治,分級管理,社會共治,確保PM2.5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市民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確保中心城區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9%以上,力爭優良天數率達到8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市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分別比2015年削減28.9%、19.2%,其中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不少于7300噸、9400噸,完成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3100噸。單位地區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
三、重點任務
(一)調整產業結構。
調整優化產業布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強化“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約束,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把產業準入關。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分區管控要求,積極推行戰略、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上優化產業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涉及各地具體工作任務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樂山高新區管委會、峨眉山景區管委會、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動實施一批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城市鋼鐵企業要切實采取徹底關停、轉型發展、就地改造、域外搬遷等方式轉型升級。實施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按要求分階段完成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市經濟信息化局、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嚴控“兩高”行業產能。提高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縣(市、區)產業準入門檻。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項目及產能。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應優化運輸結構,原則上不采用公路運輸。強化“散亂污”企業整治,實現動態“清零”。〔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調整優化能源結構。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適時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范圍,逐年分解煤炭消費總量削減目標。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不超過707.5萬噸,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30%以下。嚴格控制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新增耗煤項目實行當年煤炭消耗減量倍量替代。五通橋區、犍為縣行政區域內現有多臺在用燃煤
鍋爐的,可按照運行鍋爐總容量和耗煤量減量替代原則,在新基地建設園區集中供熱設施,但必須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并以消除重污染天氣和大氣環境質量按期穩定達標為前提,自行承擔秋冬季錯峰和今后淘汰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加大檢查力度,杜絕燃煤小鍋爐死灰復燃。全市未實現空氣質量穩定達標前,禁止新建、擴建燃煤鍋爐。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實施超低排放改造、使用煤炭的工業企業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禁止新建燃油鍋爐以及其他以煤炭、油為燃料的熱電聯產裝置。新建燃氣鍋爐同步建設低氮燃燒設施,現有燃氣鍋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燒改造。城市和縣城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散煤使用專項整治。在用散煤全部使用優質煤,保留煤礦2020年前全部建成配套洗選設施,全市原煤入選率達90%以上。按照先平壩、再山區逐步推進的原則,以“煤改電”為主,因地制宜推進重點區域農村地區村莊“煤改電、煤改天然氣”工作。全面禁止劣質煤流通與使用,依法查處散煤無照經營行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一律取消散煤銷售網點,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推廣使用潔凈煤、先進民用爐具。2020年,主城區周邊30公里范圍內縣城和鄉鎮集鎮范圍基本無散煤使用。〔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局牽頭,國網樂山供電公司、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
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實施“氣化全市、電能替代、清潔替代”工程,對改電鍋爐給予補貼。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38%以上。研究制定
新能源貨車路權通行、可持續運營的鼓勵性政策,新增和更換的公交、出租、環衛、郵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車輛采用電動車。到2020年,郵政、城市快遞、輕型環衛車輛基本為電動車,辦理貨車通行證的輕型物流配送車輛基本為電動車,中心城區使用的公交車輛全部為新能源汽車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汽車。〔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制定并實施樂山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100%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新建公共場所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5%比例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制定全市車輛改造總體方案,擴大LNG貨運車輛比例。〔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2019年12月前,完成五通橋工業新基地天然氣、供電和犍為工業新基地供電等基礎設施建設,2020年完成犍為工業新基地天然氣等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入駐企業清潔能源需求。〔市經濟信息化局負責〕
加快推進“煤改電”農村地區電網升級,納入“無煤化”改造范圍內的鄉鎮、農村,電力等設施建設要提前規劃、優先實施,相關電力企業不斷加強電力設施建設和保障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牽頭,國網樂山供電公司、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
(三)深度治理工業污染。
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嚴禁新增鋼鐵、電力、水泥、玻璃、磚瓦、陶瓷、焦化、電解鋁、有色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全面實行工業污染源清單制管理,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對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對問題嚴重、經整治仍無法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關閉。公布未達標工業污染源名單,對重大問題實施掛牌督辦,跟蹤整改銷號。加強環境監管,督促企業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維護管理確保穩定正常運行,定期更新更換除塵袋、脫硝催化劑等,確保穩定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依法查處稀釋排放、偷排、違反排污許可管理規定排放等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工業爐窯污染整治。各縣(市、區)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落實國家工業爐窯行業規范和環保、能耗等標準。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聯產項目集中供熱。將工業爐窯治理作為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重點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實施鋼鐵行業深度整治。2019年,完成鋼鐵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2020年4月前,完成在用燒結工序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9月前完成在用球團工序超低排放改造,確保處理后煙塵排放濃度穩定低于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穩定低于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低于50mg/m3。2020年12月前,基本完成在產鋼鐵生產企業全廠各產污環節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水泥行業深度整治。開展全市在產水泥生產線低氮排放深度治理,2019年9月前,按照破碎、均化、煤磨、生料磨、熟料磨工藝粉塵排放濃度穩定低于10 mg/m3,水泥回轉窯和窯外分解窯粉塵排放濃度低于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低于50mg/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于150mg/m3核發、更換排污許可證。加快水泥生產企業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2月前實現粉塵排放濃度低于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低于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于50mg/m3。〔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陶瓷行業深度整治。編制全市陶瓷行業產業發展規劃,并開展規劃環評,科學確定全市陶瓷行業產能控制規模、準入條件及布局。“退城入園”陶瓷生產線噴霧干燥塔、燒成窯出口煙塵排放濃度低于5mg/m3、SO2排放濃度低于35mg/Nm3,NOx排放濃度低于100mg/m3,破碎、煤磨、球磨工藝粉塵排放濃度穩定低于10mg/m3,原料庫實現全封閉。現有陶瓷生產線2020年6月底噴霧干燥塔、燒成窯煙氣完成深度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廠大氣污染物深度治理。〔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鐵合金行業深度整治。2019年9月前,完成全市在生產工業硅、鐵合金煙氣深度整治,實現外排煙氣粉塵排放濃度低于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低于35mg/m3,原料堆場、破碎工藝實現全密閉;出鐵煙氣收集率大于85%,2019年12月前,全面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磚瓦、石灰行業深度整治。全面清理主城區周邊30公里范圍內磚瓦、石灰行業,建立限期退出時間表。2019年12月前,完成全市在生產磚瓦、石灰石行業煙氣深度整治,實現外排煙氣粉塵排放濃度低于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低于35mg/m3;原料堆場、破碎工藝實現全密閉;全市具備條件的石灰石企業2020年12月前完成煤改天然氣,2020年12月底前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于100mg/m3。〔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工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扎實開展鋼鐵、建材、化工、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整治,建立管理臺賬,重點企業2019年完成廠界PM2.5、PM10在線監控。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2019年9月完成排查,2020年基本完成治理任務。〔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全覆蓋重點污染源監控體系。建立完善重點污染源監控體系,擴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范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和涉及SO2、NOx、煙粉塵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全部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19年9月前規范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開展工業VOCs達標排放整治。2019年6月前,建立全市化工、汽車制造、機械加工裝備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涂料、制鞋、印刷包裝、制藥等重點行業企業VOCs管控企業臺賬,2019年完成重點行業VOCs深度整治,確保VOCs穩定達標排放,無法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嚴格實施相關生產工藝或裝置停產限期整改。〔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油品油氣排放治理。2019年9月前,市、縣城市建成區銷售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在線監測系統安裝。〔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持續開展油氣回收專項檢查,對未安裝或回收裝置運行不正常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品運輸船舶依法責令改正或停止使用。〔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汽車修理行業整治。主城區汽修企業噴漆工序2019年起加快遷出各街道辦事處和蘇稽、牟子、水口、楊灣行政區域范圍,2020年基本完成。鼓勵建立集中化鈑噴中心,集中高效處理。各縣(市、區)政府對轄區內維修企業建立集中化鈑噴中心進行規范和扶持,力爭2022年各縣(市、區)建立集中化鈑噴中心。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汽車修理企業VOCs排放管理臺賬,建設規范廢氣處理設施,每年至少委托有資質監測單位開展一次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加強建筑面源污染排放控制。引導全市涉及VOCs排放作業工序工地合理安排夏季施工時間,制定錯峰施工方案,原則上6月1日至8月31日不得開展涉及VOCs排放作業工序作業。確需在6月1日至8月31日進行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業的工地,應于6月1日前報市政府批準。〔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機動車污染治理。
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制定全市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專項實施方案,優化調整貨物運輸方式,提高鐵路運輸比重。制定物流業三年提升行動計劃,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2019年12月前,出臺限制主城區車輛保有規模上限和秋冬季節車輛限行實施方案,新增和優化公交線路;2020年前,力爭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40%。優化過境貨運車輛在中心城區通行管控措施,2019年6月起,禁止非新能源貨運車輛在主城區通行。力爭于2022年,繞城干線公路建成通車,主城區(含樂山高新區)禁止貨運車輛通行。〔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營商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管。全面供應國Ⅵ標準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用油“三油并軌”。加大抽檢力度,嚴厲查處制、售和使用不合格燃油等行為,全市加油站抽檢覆蓋率達到95%以上,“三區三縣一市”(市中區、五通橋區、沙灣區、犍為縣、夾江縣、井研縣、峨眉山市)達到100%。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按國家要求實施機動車國VI排放標準。加快淘汰老舊機動車,嚴禁排放不達標車輛跨區域轉移。強化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嚴格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制度,規范檢驗程序,提高檢測數據質量,依法查處、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治理。制定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統籌油、路、車治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加強在用車監督抽測。2020年建成中心城區周邊主要交通干道遙感監測設備全覆蓋監測網絡。重點加強對貨運車、公交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旅游車等車輛排放狀況的監督抽測。采用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置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燃油出租車定期更換三元催化裝置。按照“環保取證、公安處罰”執法模式,依法查處超標排放機動車上路行駛行為。2019年6月前,出臺黑煙機動車、船舶舉報制度,凡是群眾舉報第一時間查處。〔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自2019年6月前,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管理制度,2019年12月前全面淘汰現有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園林局配合〕
加強住建、交通、農業、林業、水利等行業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督促指導,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定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園林局配合〕
(六)深化揚塵污染治理。
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對標省內最高標準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施工場地全部安裝高空作業霧炮和圍擋噴淋裝置、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監測數據與市、縣主管部門聯網,在主要出入口公示相關實時監測結果,揚塵濃度不得高于臨近國、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點濃度值,接受社會監督。對違法違規的工地,依法停工整改,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建立揚塵在線監測體系,加強現場檢查力度。強化拆除違法建筑等過程中涉及拆除、粉碎、運輸、后處置等全流程的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牽頭,市城投、交投、水投、高新投等國有企業配合〕
強化堆場揚塵管控。嚴格堆場規范化全封閉管理。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場采取封閉式庫倉,不具備封閉式庫倉改造條件的,應設置不低于料堆高度的嚴密圍擋,且采取覆蓋措施有效控制揚塵污染;堆場內進行攪拌、粉碎、篩分等作業時應噴水抑塵,在重污染天氣時禁止進行產生揚塵的作業。物料裝卸配備噴淋等防塵設施,轉運物料盡量采取封閉式皮帶輸送。廠區主要運輸通道實施硬化并定期沖洗或濕式清掃,堆場進出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實施密閉或全覆蓋,及時收集清理堆場外道路上撒落的物料。建設工業企業堆場數據庫,并組織安裝工業堆場視頻監控設施,實現工業企業堆場揚塵動態管理。〔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配合〕
全面整治全市砂石開采加工行業,2019年全面完成中心城區砂石行業退出,全市保留的砂石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設封閉式廠房,杜絕露天加工,配套建設自動噴淋、除塵設施,使用清潔能源,科學制定重污染天氣預防與應急預案落實方案,重污染天氣期間除保障搶險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生產加工。〔市水務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加強露天礦山整治,對亂采濫挖、破壞生態等違法違規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責令限期整治;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重點區域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加強煤礦大氣污染防治整治,2020年全市煤炭洗選率不低于90%,嚴禁開采高硫分煤炭。2019年9月前完成工業廣場環境整治,建設自動噴淋設施、密閉輸送管廊、煤倉建設布袋除塵器等。提高工業煤炭質量和利用標準,禁止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質量管理規定中環保指標要求的商品煤。禁止劣質散煤流通與使用,依法查處散煤無照經營行為。加大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力度,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推廣使用潔凈煤、先進民用爐具,加強民用散煤管理。〔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加強道路揚塵治理。2019年9月底前建成主城區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建立健全渣土運輸管理制度,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證》后方可對運輸渣土車輛登記注冊。建立縣、鄉(街道)、村(社區)三級道路清掃保潔體系,2019年1月起,各級各類道路清掃保潔“全覆蓋”,2020年城市道路機械保潔作業率達到92%。實施“以克論凈”考核機制,2019年9月前,主城區及周邊道路實現揚塵清掃量不高于10mg/m2,重點區域其他路面揚塵清掃量不高于20mg/m2;2020年,重點區域各類道路揚塵清掃量不高于10mg/m2。綠化帶、隔離、園林、行道樹均帶無明顯浮塵積土。〔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面源污染防治。
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優化畜禽水產養殖環境,推廣養殖廢物清除先進技術工藝,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嚴控秸稈露天焚燒。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做實做細市、縣、鄉、村、組五級網格化監管體系,杜絕露天焚燒秸稈現象。鼓勵建設全市秸稈、林木廢棄物集中綜合利用項目,建立農戶收集、村組集中、鄉鎮轉移制度,強化獎懲考核,實現2020年全市秸稈收集和綜合利用率高于9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嚴控城市五“燒”。2019年6月前,出臺禁止露天焚燒公告,主城區范圍禁止露天焚燒秸稈、樹葉、垃圾、香蠟紙錢、熏制臘肉、燃放煙花爆竹。〔市城管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19年起,禁止露天熏制臘制品,主城區和周邊縣(市、區)集中規劃布點臘肉熏制點,建設一體化環保臘肉熏制設備,免費為市民提供服務,落實專人全程監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樂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
深入貫徹落實《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樂府辦發〔2018〕33號)精神,持續深化全市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著力構建煙花爆竹禁限放常態化管控機制。〔市應急局負責〕
強化餐飲油煙治理,2020年建成區油煙
凈化裝置安裝率、正常運行率均不低于98%。大中型餐飲店以及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2公里范圍內的餐飲店油煙治理設施每年定期檢修、定期監測,監測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市城管局負責〕
加大宣傳勸導力度,倡導文明祭掃,推廣鮮花、黃絲帶替換香蠟紙燭活動,減少燃放。〔市民政局負責〕
(八)強化中心城區大氣污染防治。
做實網格化監控體系,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周邊1公里范圍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查監控,杜絕異常情況。2019年9月底前,市中區、樂山高新區各鄉鎮集鎮均建成國家標準的大氣PM2.5和PM10自動監測站,公開發布數據、排名考核。〔市中區人民政府、樂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
率先推行“以克論凈”,強化施工揚塵整治、鄉鎮集鎮清掃保潔、散煤整治、“五燒”管控,2019年6月開始,通報主要點位“以克論凈”情況。〔市城管局負責〕
率先推行全域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2019年9月開始,市中區、樂山高新區全域禁燃禁放禁售煙花爆竹。〔市應急局、市公安局負責〕
大幅度提高市中區、樂山高新區環境保護目標考核中大氣環境質量比重,未達標前,市中區、樂山高新區大氣環境質量在環境保護目標考核中比重不低于80%。〔市委目標績效辦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九)狠抓秋冬季污染防治。
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制定與氣象條件、環境容量和環境質量考核目標相匹配的秋冬季攻堅行動細化任務分解方案。強化特殊時段管控,科學實施錯峰生產,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相關行業企業,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應對空氣重污染。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統籌下,開展區域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適時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預防和應急預案,細化強制性應急減排措施,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差別化管理。強化管控措施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各縣(市、區)對重點企業實施駐廠監督,各負有環境監管職責部門組織強化監督檢查組牽頭開展重污染天氣預防與應急預案執行落實情況檢查工作,強化秋冬季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研究制定最不利情況應對方案,有效處置特殊情況。〔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以及樂山高新區、樂山大佛景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原則,各有關部門負責主管行業領域的大氣污染減排、監督管理等工作。各縣(市、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到鄉鎮(街道)、有關單位。〔各責任單位負責〕
(二)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建立主城區30公里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管控圈,重點區域環境規劃、標準、監測、環評、執法、信息公開“六統一”,嚴格大氣污染防治。定期召開區域大氣環境形勢分析會,聯動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清掃保潔、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等,合力推動、最大限度消除重污染天氣影響。加強國、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周邊環境管控,組織專門巡查隊伍,杜絕異常情況發生。〔市重污染天氣預防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加強聯合執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信用聯懲,依法懲處環境違法和犯罪行為。加大重污染天氣環境執法力度,凡是在重污染天氣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零容忍”,依法頂格查處。〔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增強綠色發展理念、積極履行達標排放責任,自覺接受公眾監督。重點排污單位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等信息。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放許可制度,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物標準出臺后,及時完成相關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換發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按要求公布執行報告,每年開展證后監管專項執法行動不少于一次。〔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五)構建全民行動格局。積極開展
節能環保宣傳實踐活動,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宣傳力度,支持新聞媒體、環保社會組織、環保志愿者等有序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用好12345、12369等投訴舉報熱線,常態化開設“環保曝光臺”,結合新媒體應用拓寬社會公眾監督渠道,實施有獎舉報,探索建立環保監督員制度,強化社會力量監督。〔市委宣傳部負責〕
(六)完善法規標準體系。2019年完成《樂山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送審工作,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法規支撐。2019年9月前,各縣(市、區)完成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編制并向社會公開。根據大氣污染主要來源特征和管理需要,建立國內先進、與國際接軌的大氣污染防治導則。〔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七)提升環境監管監測能力。健全天地空一體化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體系,構建市、縣、鄉鎮(街道)三級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19年底前,重點區域鄉鎮、園區按照國、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標準,至少建設一套PM2.5、PM10標準監測站,數據作為考核排名依據。聘請國內一流專家技術團隊,對重點行業整治技術“一對一”咨詢。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計劃效果評估,提高環境大數據分析應用水平,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等工作,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決策支持平臺建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完善與大氣污染防治任務相匹配的投入保障機制,設立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專項資金,做好打贏藍天保衛戰資金保障。充分保障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經費。完善差別化電價、水價、氣價等政策動態調整機制。研究制定超低排放改造專項政策,凡是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指:煙塵排放濃度穩定低于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穩定低于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低于50mg/m3)的工業企業不納入重污染天氣強制減排管控范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信息公開。各地要加強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力度。公布主城區和縣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各地要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生態環境保護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嚴格考核評價問責。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暫停審批該區域內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暫停審批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工業園區、企業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完善“旬通報、月排名、月考核”的工作機制,根據空氣質量形勢變化,隨機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對落實環保責任不到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對工作出色、成效顯著的及時通報表揚。〔市環督辦、市紀委監委、市委目標績效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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