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態環境部于6月7日印發了《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方案》,本次強化督查共動用1.8萬人(次),對“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的4個城市開展督查,從2018年6月11日開始,持續到2019年4月28日結束。附:環保局給的環保整改手冊,請對照整改。
重中之重
李干杰強調,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中之重是打贏藍天保衛戰,要抓緊出臺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
緊緊扭住“四個重點”,即重點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點區域是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和汾渭平原,重點時段是秋冬季和初春,重點行業和領域是鋼鐵、火電、建材等行業以及“散亂污”企業、散煤、柴油貨車、揚塵治理等領域。優化“四大結構”,就是要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四項支撐”,就是要強化環保執法督察、區域聯防聯控、科技創新和宣傳引導。實現“四個明顯”,就是要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李干杰指出,針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督查,不是“運動式”“一陣風”,而是新的長效機制,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要精準治污,根本目的是要幫助地方黨委、政府發現環境問題,進而解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相關地方要根據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抽調精兵強將參加督查工作。接受督查的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切實轉變思想,把督查作為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契機,積極配合開展督查工作。全國其他地方也要根據本地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督查。
李干杰強調,開展2018—2019年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既定部署,要推廣好、學習好、應用好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積累的豐富經驗,持續做好各項督查工作。
廢氣管理制度
(一)廢氣收集、輸送
1、廢氣收集應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廢氣收集系統應根據氣體性質、流量等因素綜合設計,確保廢氣收集效果。
2、對產生逸散粉塵或有害氣體的設備,應采取密閉、隔離和負壓操作措施。
3、污染氣體應盡可能利用生產設備本身的集氣系統進行收集, 逸散的氣體采用集氣(塵)罩收集時應盡可能包圍或靠近污染源, 減少吸氣范圍,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4、廢水收集系統和處理設施單元(原水池、調節池、厭氧池、曝氣池、污泥間等)產生的廢氣應密閉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后排放。
5、含有易揮發有機物料或異味明顯的固廢(危廢)貯存場所需封閉設計,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排放。
6、集氣(塵)罩收集的污染氣體應通過管道輸送至凈化裝置。管道布置應結合生產工藝,力求簡單、緊湊、管線短、占地空間少。
(二)廢氣治理
1、各生產企業應根據廢氣的產生量、污染物的組分和性質、溫度、壓力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后選擇成熟可靠的廢氣治理工藝路線。
2、對于高濃度有機廢氣,應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術、變壓吸附回收技術等對廢氣中的有機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輔助以其他治理技術實現達標排放。
3、對于中等濃度有機廢氣,應采用吸附技術回收有機溶劑或熱 力焚燒技術凈化后達標排放。
4、對于低濃度有機廢氣,有回收價值時,應采用吸附技術;無回收價值時,宜采用吸附濃縮燃燒技術、蓄熱式熱力焚燒技術、生 物凈化技術或等離子等技術。
5、惡臭氣體可采用微生物凈化技術、低溫等離子技術、吸附或 吸收技術、熱力焚燒技術等凈化后達標排放,同時不對周邊敏感保護目標產生影響。
6、連續生產的化工企業原則上應對可燃性有機廢氣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燒方式處理,間歇生產的化工企業宜采用焚燒、吸附或組合工藝處理。
7、粉塵類廢氣應采用布袋除塵、靜電除塵或以布袋除塵為核心的組合工藝處理。工業鍋爐和工業爐窯廢氣優先采取清潔能源和高效凈化工藝,并滿足主要污染物減排要求。
8、提高廢氣處理的自動化程度。噴淋處理設施可采用液位自控儀、pH 自控儀和ORP自控儀等,加藥槽配備液位報警裝置,加藥方 式宜采用自動加藥。
9、排氣筒高度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氰化氫、氯氣、光氣排氣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進出口要設置采樣口并配備便于采樣的設施。嚴格控制企業排氣筒數量,同類廢氣排氣筒宜合并。
一是突出重點,以點帶面。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聚焦“四個重點”,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力求實現重點突破,從而帶動整體推進。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力求多效。盯緊突出環境問題,以有利于減少污染排放、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優化產業結構、推動高質量發展,有利于解決老百姓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導向,開展強化督查工作,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多贏。
三是緊盯關鍵,壓實責任。關注重點領域、重點環節,把發現的問題直接交辦地方政府,并持續跟蹤問效,層層傳導壓力。
四是拉條掛賬,清單管理。要細化環境污染治理任務,實行清單化、臺賬式管理,嚴格實施銷號制度,把工作抓細、抓實、抓小。
五是統一指揮,合力攻堅。堅持全國生態環境保護一盤棋,根據工作需要,從全國生態環境部門抽調精干力量,統一調配使用,開展強化督查和交叉執法。
六是科技支撐,創新手段。持續開展大氣污染成因和治理科技攻關,充分發揮外派專家組咨詢作用,利用好網格化監管手段,有效提高督查工作效率,精準發現問題。
七是公開透明,依靠群眾。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及時公開交辦問題和問題整改情況,充分發揮全社會的監督作用。
八是引導輿論,及時回應。積極宣傳督查工作進展和典型,營造積極正面的社會輿論氛圍,凝聚廣泛的社會共識和攻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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