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節能中心印發了《國家節能中心重點節能技術應用典型案例評選工作辦法(2017)》(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節能中心,各行業協會,各科研院所,各有關企業單位:
根據《國家節能中心關于征集評選重點節能技術應用典型案例的通知》(節能函〔2017〕70號)安排,為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評選標準和程序等重要工作事項,切實做好重點節能技術應用典型案例評選工作,把典型案例共同打造成共建共享的工作品牌,我們起草了《國家節能中心重點節能技術應用典型案例評選工作辦法(2017)》(征求意見稿),現向你們和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請登錄國家節能中心網站(http://www.chinanecc.cn)首頁“通知公告”專欄和“國家節能宣傳平臺”(即中心微信公眾號),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對征求意見稿提出你們的寶貴意見建議并反饋我們。
反饋方式:請以電子郵件或紙質版方式提交,時間以郵件發送或紙質郵寄發出郵戳時間為準。國家節能中心電子郵箱為:tgc@chinanecc.cn;郵寄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北街12號,郵編:100045,國家節能中心(推廣處)收。
聯系人:劉悅悅
010-68585777-6037(座機) 150 1086 4119(手機)
感謝你們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 國家節能中心關于《重點節能技術應用典型案例評選工作辦法》(2017)(征求意見稿)
國家節能中心
2017年11月2日
國家節能中心重點節能技術應用典型案例評選工作辦法(2017)
(征求意見稿)
2017年11月2日
根據《國家節能中心關于征集評選重點節能技術應用典型案例的通知》(節能函〔2017〕70號,以下簡稱《通知》),為確保典型案例評選工作質量,現就評選工作準則、標準和程序等重要事項做出規范。
一、評選工作剛性準則
(一)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要求。
(二)遵守黨的各項法規和紀律規矩要求。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
(四)公平、公正、公開。
(五)客觀準確、質量第一、寧缺毋濫。
(六)征集評選與宣傳推廣并重,久久為功,形成工作品牌。
二、評選工作通用標準
(一)重點給予關注的:在落實新發展理念中發揮作用有影響力,在國家重大戰略、重大工程和地方發展中作用突出,在完成國家約束性指標、脫貧攻堅、民生改善任務中作用突出,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產業等園區綜合能效提升、能源消費革命中作用突出的案例。
(二)促進節能技術進步、壯大
節能環保產業。
(三)符合國家相關行業標準及節能標準。
(四)具有先進性、引領性和示范性,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良好。
(五)實用性強、應用穩定可靠,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
(六)市場和用戶認可度、滿意度和口碑良好。
(七)在國家有關部門節能技術推廣目錄中。
(八)項目案例真實有效,無失信記錄和違反知識產權承諾,社會信譽良好。
(九)節能技術應用的項目案例已穩定運行1年以上。
(十)有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節能效果檢測報告。
三、評選工作主要環節
(一)公告周知。
對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前申報的材料,無異議的在國家節能中心網站上進行集中公告,通報各申報單位周知征集情況。
(二)初篩分類。
對申報材料是否符合《通知》明確的原則、范圍和要求進行審查,確定是否進入下一個環節;對符合要求的,暫按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商農民生及通用等類別進行登記注冊。
(三)信譽核查。
對項目案例真實性及申報單位、單位法人代表有無失信記錄、有無科技成果和專利權屬爭議等進行核查;存在上述問題的一律取消入選資格,沒有上述問題的進入下一個環節。
(四)初步評選。
1.根據申報材料及所屬行業領域,按照實際需要,從國家節能中心等專家庫中遴選出相應專家,組建若干專家組,每個專家組專家不少于5人,專家組組長由專家組成員推選產生;向專家宣講工作準則、標準和程序及紀律要求等事項;入選專家均需簽署誠信評審承諾書。
2.組織專家對申報的案例分類評審,每位專家按要求對每一個案例獨立打出初審分值、提出推薦意見;專家組匯總打出平均初審分值、提出推薦意見。
3.梳理專家評審意見,組織專家對問題進行研究,需要申報單位進一步補充說明情況的,要求申報單位補充;需要對具體問題了解情況的,可采取電話、信函、郵件等方式向用戶等有關方面了解;對疑點較大、但影響也較大、專家組認為應列入存疑審查的案例,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查、市場調查等,提出結論意見。
4.專家組根據補充說明、問題了解、核查調查等情況,提出初步入選案例,入選比例不高于申報總數的四分之一。
(五)組織答辯和復核。
為進一步確定項目案例應用技術的先進性、引領性和示范性,組織專家對初步入選案例申報單位進行答辯;根據答辯情況對初步入選案例進行復核,提出擬入選案例,比例不高于申報總數的六分之一。
(六)公示。
對擬入選案例在國家節能中心網站和微信公眾平臺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最終確定。根據公示情況,無異議的確定為最終入選案例;對有異議的,組織再次核實,確定是否入選。
(八)結果公布。
對最終入選典型案例,國家節能中心以公告形式正式發布,并在中心網站等媒體上公布,必要時請公證機關對評選結果進行公證。
四、成果宣傳推廣應用
對最終入選的典型案例,國家節能中心將與成果獲得單位本著共建共享典型案例平臺的原則,在保障社會公益性前提下,持續不斷地做好宣傳推廣,主要方式有:
(一)頒發證書。國家節能中心向最終入選典型案例的申報單位頒發證書。
(二)出版發行。國家節能中心將正式出版典型案例匯編,并面向全社會持續公開發行,條件允許、必要時出版外文版。
(三)宣傳發布。在2018年等年度全國節能宣傳周期間、國家和地方重大展覽展示等活動中進行發布;在國家節能中心召開的媒體見面會或發布會上,面向重點用能企業、地方節能中心、相關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社會各有關方面發布;在國家節能中心網站和微信公眾平臺等相關媒體上持續進行宣傳報道等。
(四)推介對接。在國家節能中心組織的節能技術推廣會上進行推介并組織與用戶的對接;根據要求,對部分典型案例將組織專項推廣、用戶對接等活動;在貫徹落實“一帶一路”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重大工程等中,積極向國際、國內機構進行推介應用。
(五)向國家有關部門積極推薦爭取列入相關目錄、爭取相關政策支持。
五、違紀違規處理
(一)組織推薦單位和申報單位通過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了典型案例榮譽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資格,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信用機構提交通報材料;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建議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處分。
(二)參加評選工作的專家違反誠信承諾和工作紀律規定的,取消其進入國家節能中心專家庫資格,向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通報并建議給予相應的處分。
(三)參與評選活動的國家節能中心工作人員,在評選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泄露秘密等違反紀律和規定行為的,一經發現由國家節能中心依法依紀給予相應的處分。
六、附則
此辦法由國家節能中心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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