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環保網獲悉,湖北省住建廳發布了2017年二季度全省城鎮污
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通報,具體內容如下:
2017年二季度全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通報
鄂建函〔2017〕631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武漢市水務局:
現將2017年二季度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通報如下:
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情況
至2017年6月底,全省市、縣(含三峽庫區鄉鎮)建成運行污水處理廠143座,設計處理能力達679.71萬立方米/日。(仙桃市城南污水廠因升級改擴建已報停,設計處理能力6萬立方米/日。)
全省在建的污水處理項目有:
1、新建污水處理廠16座,設計處理能力51.5萬立方米/日;配套管網項目56個,擬建總長度296.74公里。
2、升級改造污水廠14座,其中4座已完成工程建設,正在試運行;10座正在廠區施工。
3、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7個,3項目已完成工程建設,正在調試運行;4個項目正在建設施工。
4、還有一些“污水廠提標升級改造”和“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分別處于招標、方案調整、施工圖設計、設計招標等不同的前期階段。
二、建成投運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與污染物削減情況
2017年上半年,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累計處理污水114514.05萬立方米;削減化學需氧量(COD)總量174972.83噸;平均負荷率93.08%,高出2016年1.72%;平均噸水削減量0.149公斤,比2016年同期0.145公斤提高了1.38%;平均進水COD濃度175.63毫克/升,比2016年167.63毫克/升提高了4.8%;平均脫水污泥產量0.493公斤/立方米;綜合達標率99.99%。
三、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情況
新的《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建城函〔2017〕143號)已經發布,但是“污染物收集效能”計算參數目前尚未明確,故本次考核依然按“建城函〔2010〕166號”的計算方式,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匯總的數據,對各市、州2017年二季度城鎮污水處理工作進行考核和排序。
市級排序前3名是鄂州市、襄陽市、十堰市,結果詳見附表1。
四、城鎮污水處理信息報告情況
從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2017年二季度數據統計結果看,“在建項目季報”填報情況較好,“運營項目月報”仍然存在填報不及時問題,在建管網項目缺漏報情況依然存在。
五、進水COD濃度情況
2017年二季度,我省進水COD濃度在150毫克/升以下的污水廠有54座,比一季度45座增加了9座;設計處理能力283.65萬立方米/日,占全省總處理能力的41.73%,比一季度的32.05%上升了9.68%,比2016年的42.94%下降1.21%。
進水COD濃度低于150毫克/升的污水廠清單見附表2。
全省17個市州主城區COD進水(二季度)平均濃度為171.41毫克/升,低于全省175.63毫克/升平均水平。
全省市州主城區2017年二季度平均進水COD濃度見附表3。
六、污水廠運行負荷情況
2017年二季度,除仙桃城南污水處理廠報停外,十堰市房縣大木鎮污水處理廠、宜昌市平湖污水處理廠、宜昌市夷陵區太平溪污水處理廠、隨州市隨縣污水處理廠、恩施州恩施紅廟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低于30%。詳見附表4。
七、污泥處置情況
“信息系統”數據顯示,2017年二季度有5座污水處理廠共1420.6噸污泥去向不明。具體有:
1、襄陽市觀影閣污水廠(6月)0.11噸;
2、孝感安陸市污水廠(5月)620噸;
3、黃岡市遺愛湖污水廠(6月)743噸;
4、咸寧市通山縣污水廠(4月)0.74噸;
5、恩施州巴東縣野三關污水廠(4月)56.75噸。
此外,一季度尚有黃岡武穴市污水廠(3月)177.46噸、咸寧市通山縣污水廠(1、2、3月)共1.91噸、神農架松柏鎮污水廠(3月)0.3噸污泥去向不明。(襄陽市南漳縣4月份有2噸污泥做菌種培養處置,需要在信息系統上對數據進行更改修正。)
八、再生水利用情況
“信息系統”數據顯示,2017年二季度,全省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量為875.77萬噸,占污水處理總量的1.5%。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強污水管網建設、改造
二季度全省平均進水COD濃度比一季度有所下降,與我省氣候條件、自然條件、污水收集管網狀況基本吻合,表明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工作還需要加強加快。各地要落實好截污管網配建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認真進行管網排查,下大力氣對明渠和水下段管線進行整治,對破損管網進行維護修復,解決好河(湖)水倒灌、地下水入滲問題。
天門市經過1年多的管網配建、改造、水下管網系統的維護修復工作后,進水COD濃度有了明顯的提高,對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以及黑臭水體治理,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二)加大污泥處理處置監管力度
中央環保督查對污泥無害化處置問題非常重視,列入整改任務清單的第64號問題,就是要求對污泥“去向不明”、“偷排”的非法處置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污泥無害化處置工作在我省部分城市還存在問題。一些城市的行業管理部門和污水廠對污泥處置不重視,污泥產生量和處理量數據粗糙估算,系統填報數據隨意;有的城市目前還沒有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置;有的城市還在采取權宜之計,以應對污泥無害化處置的要求。
按照國務院“水十條”的要求:“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
各市州要加強對污泥處置的監管,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要求,強化污泥轉運聯單制度,對污泥準確計量,對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偷排、轉移、傾倒污泥的,要嚴格依法處罰;進
垃圾處理廠填埋的污泥泥質,必須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用泥質》(GB/T 23485)的標準,在含水率項目上,要滿足“污泥用做混合填埋時,含水率<60%;污泥用做垃圾處理廠覆蓋土時,含水率<40%”標準。
目前尚未達到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標準要求的城市,要認真落實“水十條”的要求,加快建設進度。1、二季度污泥“去向不明”污水廠所屬城市,需對污泥的去向做認真調查。屬于非法堆放、偷排、傾倒的,要會同環保、公安部門依法立案;屬于填報錯誤的,需提供污泥外運聯單復印件驗證。整改工作請于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并將結果報送我廳城建處。
一季度污泥“去向不明”的市縣中,有4個未按“對污泥的去向做深入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報送我廳城建處”的要求完成整改。本次整改時限后,我廳將會同環保、公安等部門,對所有未完成整改的市縣及污水廠的污泥去向做聯合督查。
(三)對運行負荷低于30%的污水廠進行整改
一季度5個運行負荷低于30%的污水處理廠,只有恩施市提交了整改報告。為此,再次要求各市州對所監管的運行負荷長期低于30%的污水處理廠運行現狀進行分析,提出合理的、符合實際情況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盡快使污水廠運行正常。
恩施紅廟污水處理廠按一級A標準建設,自2015年8月運行以來,已有近兩年時間,運行負荷率始終只有5%左右,配套管網的完善工作幾乎沒有進展和效果,一直處于“曬太陽”狀態。恩施市住建局需要對二期管網建設的完成時間和收集效果做明確說明,對如何整改達標做詳細策劃。
2017年二季度全省城鎮污水處理情況考核評分表
2017年二季度進水COD濃度(平均)低于150mg/L的污水廠名單
2017年二季度全省市州主城區平均進水COD濃度表
2017年二季度負荷率低于30%的污水處理廠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