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撫州環保廳印發關于組織實施大氣污染治理項目的通知。涉及撫州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任務包括有色冶煉企業廢氣達標治理、焦化行業廢氣達標治理、五大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等。
關于組織實施大氣污染治理項目的通知
撫環防字〔2017〕2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贛府廳字[2017]42號)文件精神,推動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完成省政府下達的考核目標任務。根據《江西省環保廳關于印發江西省2017年大氣污染治理項目清單的通知》(贛環大氣字〔2017〕28號)文件要求,制定2017年撫州市大氣污染治理項目清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是大氣十條的終期考核評價年。省政府下達我市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是PM10濃度控制在66.6微克/立方米內,年底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交賬。1-6月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不容樂觀,完成今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艱巨、形勢極其嚴峻。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認識,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來抓,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措施,確保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圓滿完成。
二、明確重點工作任務
根據《省環保廳關于印發江西省2017年大氣污染治理項目清單的通知》(贛環大氣字〔2017〕28號)文件要求,涉及我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任務13項(見附表),包括有色冶煉企業廢氣達標治理、焦化行業廢氣達標治理、五大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燃煤小
鍋爐淘汰、城市揚塵污染防治、黃標車淘汰等。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詳細的推進方案,量化目標,倒排工期,落實時間節點,高位推動,強力突破,確保如期完成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在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工作重點任務臺賬,準確、完整記錄工作進展情況,并逐月進行動態更新,確保每項重點工作有據可查。要按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每月5日前要將上月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環保局。對防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要及時向市政府請示匯報,防止工作延誤。
對因工作不力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單位和企業,將公開進行通報,視情況追究責任,還將對有關縣(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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