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見習記者 楊濤利 烏魯木齊報道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排污企業限期治理督察會上獲悉,從即日起,自治區將對工程進展嚴重滯后企業采取駐廠蹲點、按月上報進展情況、追究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企業責任等措施,確保全面完成治理任務。
據了解,截至目前,自治區16家重點排污限期治理企業的21個治理項目中,3家企業的3個治理項目已完成;4家企業的5個治理項目有望提前完成;5家企業的5個項目未按要求的進度建設治理設施;3家企業的3個治理項目計劃變更,但未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
自治區環保部門將加大對企業治理工程的指導和督察,每周開展一次現場檢查,對工程進展嚴重滯后的企業采取駐廠蹲點等辦法督促企業加快進度。對領導不重視、行動不積極或者以種種理由久拖不治、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要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超標排污的企業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追繳歷年拖欠的排污費。
近期自治區人民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限期治理企業進行督辦查辦。寶鋼集團新疆八鋼公司等12家企業表示,將按要求加快治理進度,保證按期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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