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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 加大煤電超低排放改造力度

發布時間:2017-6-27 來源:北極星環保網

日前,北極星環保網獲悉,《江蘇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根據方案,江蘇十三五將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加大燃煤電廠及非電行業鍋爐關停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力度,到2017年底,10蒸噸/小時....
日前,北極星環保網獲悉,《江蘇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根據方案,江蘇十三五將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加大燃煤電廠及非電行業鍋爐關停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力度,到2017年底,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2019年底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65蒸噸/小時及以上的燃煤鍋爐(含電站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限期淘汰100萬千瓦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燃煤機組。全文如下:


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三五”

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蘇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新要求,持續深化節能減排工作,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努力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全面實施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能源消費“雙控”和治氣、治水、治土“三大戰役”為抓手,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3.3715億噸標準煤以內,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費占11%,“減煤”3200萬噸;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91.2萬噸、11.9萬噸、29.2萬噸、2.7萬噸、66.8萬噸、85.4萬噸、149.6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13.5%、13.4%、11.21%、11.33%、20%、20%和20%。

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行動計劃

(三)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江蘇行動綱要》,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進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不斷優化工業產品結構。充分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重點支持對傳統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推動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國內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范、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對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生產淘汰類產品、使用淘汰類裝備、擁有淘汰類產能的企業和產能,依法依規有序退出。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繼續淘汰落后產能。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增加產能的項目。(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國資委、質監局、海洋與漁業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

(四)加快新興產業發展壯大。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新能源和能源互聯網、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空天海洋裝備、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著力推進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在工業、農業、氣象、環境等領域的應用,新建大型云計算數據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優于1.5。支持技術裝備和服務模式創新。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計量檢測認證等專業化服務。建立節能環保產業調查制度,開展節能環保產業常規調查統計。打造一批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加大力度,落實促進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快技術創新,發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產業。以加大先進技術、工藝和裝備自主研發為重點,促進“互聯網+”推廣應用,支持節能產品裝備和節能服務產業做大做強。鼓勵發展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低能耗高附加值高端裝備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生產性服務業,推進新能源和能源互聯網產業快速發展。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和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分別提高到15%和53%。(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質監局、統計局、能源局等)

(五)推動能源結構優化提升。認真貫徹國家煤電發展“取消一批、緩核一批、緩建一批”政策,全力實施省“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減煤實施方案。從嚴控制燃煤發電項目,除在建項目、已經納入國家規模的項目、公用背壓熱電聯產項目外,不再新上燃煤發電和熱電聯產機組。逐步擴大禁燃區,禁燃區一律不再新上燃煤發電和熱電聯產機組。鼓勵區域熱電聯產整合優化,實施大型機組改造供熱,推廣跨區域集中供熱,進一步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全面實施能源替代,鼓勵居民采暖、工業和農業生產、港口碼頭等領域,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推進天然氣、電能替代,減少散煤和油品消費。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安全發展核電,穩步發展天然氣發電,統籌推進陸上和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協調推進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多元利用,持續增加清潔低碳電力供應。有序利用區外來電,創新合作方式,擴大利用規模,優化來電結構,增加電力有效供給。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比2016年減少3200萬噸,電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1%,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12%左右。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嚴格落實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非電行業新增產能項目的煤炭減量替代。嚴格控制高耗能、低水平項目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盲目發展。對未完成年度節能減煤目標的地區,其新上高耗能項目采取區域限批措施。強化項目節能驗收監督和專項督查。(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能源局,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質監局、統計局、國資委、海洋與漁業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

三、重點領域節能行動計劃

(六)加強工業節能。貫徹實施《江蘇省工業領域能效領跑行動實施方案》,深入開展工業領域能效領跑行動,推動工業領域能效水平不斷提升。推進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深入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融合發展,提升工業生產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實施《江蘇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推動綠色制造關鍵工藝綠色創新,開展綠色示范創建。加強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各類開發區和園區的應用。到2020年,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電力、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耗能行業骨干企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質監局、環保廳等)

(七)強化建筑節能。落實《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強化全過程監管,城鎮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十三五”期間新增綠色建筑5億平方米,著力提升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比例,繼續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示范,推進綠色建筑向深層次發展。實施建筑能效提升行動,開展節能75%和超低能耗被動式綠色建筑試點示范,到2020年末,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十三五”期間累計新增節能量1450萬噸標準煤。實施綠色建筑全產業鏈發展計劃,推行綠色施工方式,推廣節能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強化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老舊住宅節能改造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抗震加固改造、加裝電梯等適老化改造同步實施。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市場化方式,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以上。進一步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大力實施光伏屋頂計劃,推進利用太陽能、淺層地溫能、空氣熱能、工業余熱等解決建筑用能需求。(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質監局、能源局等)

(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提高多式聯運率。推廣甩掛運輸、“互聯網+物流”等先進組織模式,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車輛空駛率。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推進“公交都市”創建活動,提高公共交通分擔率,到2020年百萬人口以上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促進交通運輸用能清潔化,大力推動節能環保汽車、新能源電動汽車、天然氣(CNG/LNG)清潔能源汽車、港口岸電系統、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發展,加快城市和公路、航道加氣站、充電樁規劃建設,支持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提高交通運輸工具能效水平,到2020年,營運客車、貨車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分別降低2.1%和6.8%,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降低6%,新增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推進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機場地面車輛“油改電”,新能源應用等綠色民航項目實施。推動交通運輸智能化,建立公眾出行和物流平臺信息服務系統,鼓勵支持“共享型”交通運輸模式。(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九)推進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實施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貫徹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范,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完善綠色飯店標準體系,推進綠色飯店建設。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質監局、旅游局等)

(十)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節能、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示范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依托中央大型沼氣工程、生物天然氣試點工程和省級規模化沼氣工程建設,鼓勵各類主體利用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等生產沼氣或生物天然氣等生物質能源產品,提供生產生活用能。鼓勵開展秸稈能源化利用,通過秸稈壓塊成型燃料、秸稈直燃或氣化供熱(發電)等方式,有效利用秸稈生物質能,減少農村用能消耗。(牽頭單位:省農委、農機局、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公共機構率先推行綠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探索用能托管模式。推進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省級公共機構實行建筑能耗定額管理,鼓勵各設區市推行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2020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和人均水資源消耗分別比2015年降低10%、11%和16%。推動公共機構建立能耗基準、公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實施公共機構節能試點示范,創建500家省級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單位,遴選發布100家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省級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老舊車輛,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公共機構率先淘汰采暖鍋爐、茶浴爐、食堂大灶等燃煤設施,率先使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提供供電、供熱、制冷服務,率先實現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牽頭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計生委、水利廳、質監局、能源局等)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落實國家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工作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省、市分別對“千家”“萬家”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落實節能工作措施,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實行年度用能預算管理。繼續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健全能源消費臺賬,開展效果評價,鼓勵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到2020年,列入“百千萬”行動的重點用能單位基本建立并運行能源管理體系。開展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管理及計量數據使用情況審查,持續推進能源計量示范活動,督促用能單位按照標準和規范配置能源計量器具,進一步完善能源計量體系,提升能源計量整體水平。依法開展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采取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達標對標和節能自愿活動,大力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質監局、統計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建立全省統一編號的燃煤鍋爐清單,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嚴把新鍋爐市場準入關,嚴格執行企業鍋爐設計圖紙節能審查和鍋爐出廠能效測試制度,確保到2020年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實施燃煤鍋爐節能提升綜合工程,力求“十三五”期間燃煤工業鍋爐實際運行效率提高5個百分點。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繼續開展燃煤鍋爐能效普查工作,完成鍋爐系統安全節能標準化示范點建設,加大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力度。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與評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集成應用。試點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工程。開展電機、變壓器、風機、水、壓縮機等用能設備能效核查,加快開發和推廣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淘汰落后低效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環保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機關事務管理局、能源局等)

(十四)實施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鍋爐和窯爐能源清潔高效利用、變壓器和電機系統能效提升、余熱余氣余壓利用、綠色照明、能量系統優化、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形成3000萬噸標準煤左右的節能能力,節能服務產業規模保持全國領先。(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質監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教育廳等)

四、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行動計劃

(十五)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實施減煤行動,分解下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新增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消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對鋼鐵、水泥行業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消費量2倍及以上減量替代。擴大禁燃區,強化禁燃區建設,加快發展非煤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鼓勵現有大型機組實施供熱改造,優化區域熱源布局,加快淘汰熱網覆蓋范圍內燃煤鍋爐,熱網覆蓋范圍外的燃煤鍋爐實施關停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實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氣化工程,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擴大天然氣利用。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行業、區域、流域重點污染物總量減排,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全省范圍內實施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對重金屬防控區、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建設生態保護引領區,持續降低生態保護引領區污染負荷,大幅削減化工、印染、電鍍等行業企業數量。2018年底前,完成太湖一級保護區化工企業的關停并轉遷任務,基本完成長江沿岸重點規劃區域、京杭大運河(南水北調東線)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兩側1公里范圍內化工企業的關停并轉遷任務。實施“江海聯動”,推動沿江、環太湖綠色化工企業搬遷進入沿海化工園區。禁止限制類項目產能(搬遷改造升級項目除外)入園進區。強化太湖流域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把太湖一級保護區打造成生態循環農業基地,到2020年,化學農藥、化肥施用總量比2015年削減20%以上。太湖網圍養殖面積控制在4.5萬畝以內,規范池塘循環水養殖,嚴格執行太湖流域池塘養殖水排放標準。開展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工作,做好重點區域和產業園區回顧性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升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環境基礎設施水平,實施園區企業清污、雨污分流改造,開展園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加強治污設施運行管理,推進園區集中供熱中心建設和運行,淘汰企業自建供熱小鍋爐。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城市建成區內的現有鋼鐵、建材、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能源局,參加單位:省農委、質監局、海洋與漁業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

(十六)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減化行動,2018年底前,對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落后、達不到安全和環保要求的化工企業,堅決予以淘汰。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深化工業領域全行業、全要素污染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在原料破碎、生產、運輸、裝卸等各環節實施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有效控制無組織排放。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施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體系,將排污許可證制度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環境執法等制度相融合,形成貫穿排污單位建設、生產、關閉全生命周期的環境管理制度體系。以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持久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物為重點,實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計劃。加大燃煤電廠及非電行業鍋爐關停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力度,到2017年底,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2019年底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65蒸噸/小時及以上的燃煤鍋爐(含電站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限期淘汰100萬千瓦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燃煤機組。強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膠黏劑、清洗劑、油墨,替代有機溶劑。研究制定化工、家具等重點行業VOCs排放標準。2018年底前制定出臺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VOCs含量限值標準。制定火電、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年度計劃,開展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績效審計。建立重點排污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公開企業自行監測的污染物排放數據以及企業污染治理、環境管理等相關信息。落實《江蘇省環保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省環保信用體系構架和運行機制。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嚴格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對企業實行黃牌警示和紅牌關停。(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質監局、海洋與漁業局、能源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

(十七)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按照國家要求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執行新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標準,落實機動車國VI排放標準。加速淘汰老舊機動車、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機械、農業機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種車輛與設備。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圍內黃標車。推進《長三角水域江蘇省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2019年起,進入排放控制區的船舶使用硫含量≤5000mg/kg的燃油。鼓勵新建船舶配備受電系統,在用船舶逐步開展受電系統改造;具備岸電供受電條件的港口碼頭,船舶停靠期間優先使用岸電;2017年底前港口岸電系統基本建成,2019年起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50%的集裝箱、客滾和郵輪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堆場全面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煤炭、礦石封閉儲存。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加快油品質量升級,供應符合第六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9年實現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統一使用相同標準的柴油。執行國家儲油庫、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7年底前,沿江沿海所有港口和船舶制造廠建成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設施,建立接收、轉運、處置運行機制。到2019年,全面完成原油成品油碼頭及配套儲油庫的油氣回收治理。開展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環保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農委、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質監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

(十八)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進一步加大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力度,到2020年,全省新增污水管網長度7000公里以上。到2017年,南京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其他設區市以及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2017年底前全面實施一級A排放標準。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實現污水處理廠全面達標排放。加快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改造,優先推動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的污水截流、納管。統籌城鄉生活污水治理。編制縣級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合理選擇就近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就地建設小型設施相對集中處理以及分散處理等治理模式。到2020年,蘇南地區規劃發展村莊、蘇中地區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莊、蘇北地區規模較大的規劃發展村莊生活污水治理覆蓋率達到90%以上。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優先使用再生水。加強污泥處理處置,2020年底前,縣(市)實現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到2019年,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到2020年,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全面開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加快垃圾分類收集、中轉和處理處置體系建設,推進城鄉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實現全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全覆蓋,蘇南、蘇中地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全量焚燒,蘇北地區以焚燒為主、衛生填埋為輔,逐步減少原生垃圾填埋。到2020年,全省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開展餐廚廢棄物和建筑垃圾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實現縣以上城市餐廚廢棄物處理全覆蓋,設區市全面完成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加大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力度,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加強民用散煤管理。2017年,各市、縣(市、區)要編制轄區餐飲和汽車維修VOCs治理規劃,到2020年,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要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到2020年,全省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行業全面使用符合國家及地區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的低揮發性原輔材料。(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商局、質監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九)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比2015年削減5%,農藥施用量確保實現零增長。促進畜禽養殖場糞便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建設秸稈、糞便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加強糞便經無害化處理后還田利用。以生態紅線區域、國考省考斷面周邊地區及其他環境敏感脆弱地區為重點,依法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嚴格控制網圍養殖面積,2020年全省主要湖泊網圍養殖面積控制在75萬畝以內,海洋捕撈漁船壓減845艘、73846千瓦。加快制定地方農膜使用標準,開展殘留農膜回收試點,制定農膜回收利用優惠政策,到2020年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研究建立農藥使用環境影響后評估制度,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實行秸稈禁燒目標責任制,建立督查巡查和跨區域聯動控制工作機制,促進秸稈全量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省農委、環保廳、海洋與漁業局,參加單位:省質監局等)

(二十)實施治污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工程,電力、鋼鐵、水泥、玻璃、造紙、印染、化工、焦化、氮肥、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全部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實施大型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到2017年累計完成6644萬千瓦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實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整治工程,2017年底前,印刷包裝以及集裝箱、交通工具、機械設備、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業,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水性涂料、膠黏劑,替代原有的有機溶劑、清洗劑、膠黏劑等。實施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南京市和其他設區市建成區分別于2017年、2020年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實施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程,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治理率達到90%、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8%。(牽頭單位:省環保廳、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廳、農委,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五、循環發展引領行動計劃

(二十一)園區循環化改造工程。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要求,加快現有園區循環化改造升級,延伸循環產業鏈,提高循環關聯度,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實現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結合“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制定“十三五”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計劃。對綜合性開發區、重化工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加強分類指導,強化園區循環化改造方案編制、論證、報備,全力推進方案實施,嚴格考核驗收和結果公布應用。深入推進國家級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建設,建成10個左右國家級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到2020年,全省省級以上園區、沿江8市化工園區(集中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力爭創建10家綠色工業園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商務廳、環保廳等)

(二十二)靜脈產業園建設工程。按照廢物收集分類化、回收網絡一體化、終端設施統籌化、基礎設施共享化、環境處置協同化、運營模式多元化、管理服務信息化的思路,開展城市靜脈產業園建設,統籌設計城市(區域)廢棄物整體解決方案,完善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污泥、園林廢棄物、廢舊紡織品等城市典型廢棄物分類收集、運輸體系,建立收運處理企業規范管理制度,推動典型低值廢棄物集中回收、規范化處理和規模化利用。依托國家和省級“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企業),提升再生資源利用集聚化、清潔化、高值化水平。布局一批廢棄物分揀、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設施,推動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處理與垃圾焚燒、填埋設施協同共享,推進能源、水資源和固廢處理設施一體化建設,促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到2020年,全省建成一批城市靜脈產業園,城市典型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提高20%以上,創建3-5家國家級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等)

(二十三)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工程。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積極創建國家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鼓勵以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為原料生產有機肥用于苗木栽培和城市綠化用肥。大力推動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規模化養殖場糞便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各類沼氣工程。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5%左右,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農委,參加單位:省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林業局等)

(二十四)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基地建設工程。以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農業資源利用節約化、生產過程清潔化、產業鏈接循環化和廢棄物處理資源化為目標,組織實施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基地建設。以農林牧漁業生產為基礎,發揮龍頭企業和農業專業化合作組織核心作用,推進種養結合、農牧結合、養殖場建設與農田建設有機結合,通過構建農業循環產業鏈促進農業生產過程資源節約和清潔生產,形成種植業-秸稈-畜禽養殖-糞便-沼肥還田、養殖業-畜禽糞便-沼渣(沼液)-種植業等循環利用模式。大力扶持農副產品精深加工產業發展,積極構建完善農副產品物流體系,推動農業向產前投入、產后加工、貯藏、運輸、銷售以及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環節延伸。依托生態環境優勢以及農業生產過程的體驗價值,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服務產業橫向鏈接,形成種、養、加、游等深度融合的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產業鏈。到2020年,力爭建成10家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基地。(牽頭單位:省農委,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等)

(二十五)“互聯網+”資源循環利用工程。制定江蘇省“互聯網+”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推動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深度融合。鼓勵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應用,推動開展城市典型廢棄物協同處置的信息采集、在線監測和物質流管理,鼓勵有條件園區開展廢棄物流的在線監控和智慧管理。推廣“互聯網+”回收模式,鼓勵城市和各類產業園區(特色產業基地)開展廢棄物信息發布和產業共生對接,推動骨干(專業)再生資源交易市場、資源回收利用龍頭企業向線下線上結合轉型升級,支持省循環經濟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全省廢棄物信息共享交換、監測評價和統計分析。強化互聯網在逆向物流回收體系建設中的作用,鼓勵利用電子標簽、二維碼等物聯網技術對可再生資源進行識別、回收、壓縮、分類、流向跟蹤和費用結算,實現一級回收、分揀中心、再利用企業的全面互聯,推動舊件回收、再制造品、汽車報廢拆解等產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建設全省大宗產業廢棄物和再生資源在線交易平臺,開展在線競價。到2020年,推動完成各類城市循環經濟信息平臺、園區廢棄物平臺和再生資源交易市場與省循環經濟公共服務平臺的對接和信息共享,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產業共生體系,形成循環經濟信息服務典型模式。(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二十六)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工程。建立健全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使用制度,政府及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優先采購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以汽車、機械裝備、電子電器、辦公設備、紡織等行業為重點,選擇若干骨干企業在生產環節推廣使用再生材料。選擇若干重點工程項目,支持開展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廣應用,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基礎設施項目,強制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政府采購的園林綠化用肥應優先采用以污泥或有機垃圾為原料的有機肥產品。在商貿營銷、售后維修等領域開展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支持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鼓勵國有企業優先采購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選擇若干城市開展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試點,依托再制造產業集聚區與示范基地,力爭建設1-2個國家級和10個左右省級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平臺和示范應用基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等)

六、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七)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示范。繼續組織實施節能減排科技支撐行動。加快超超臨界發電、低品位余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細顆粒物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汽車尾氣凈化、原油和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垃圾滲濾液處理、城市污水污泥資源能源回收利用、多污染協同處理等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遴選一批節能減排協同效益突出、產業化前景好的先進技術,推廣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能源局等)

(二十八)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推進區域、城鎮、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和城市,統籌整合鋼鐵、水泥、電力等高耗能企業余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聯網的能源創新,推動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統,鼓勵發展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和智能工廠,推動智能電網、儲能設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電終端協同發展。綜合采取節能減排系統集成技術,推動鍋爐系統、供熱(制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優化升級。(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質監局等)

(二十九)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節能減排技術評估體系和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綠色技術服務平臺,推動建立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檢測認證服務機制。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節能減排科技企業和服務基地,建立一批節能科技成果轉移促進中心和交流轉化平臺,建設一批節能減排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研究基地(平臺)等。加快引進國外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推動省內節能減排先進技術裝備“走出去”。(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質監局等)

七、完善節能減排支持政策

(三十)完善價格收費政策。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能夠反映資源環境供求關系、稀缺程度和供給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體系,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落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落后用能設備的企業,嚴格實行淘汰類差別電價,對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及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對淘汰類水泥熟料企業、鋼鐵行業淘汰類裝置所屬企業生產用電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電價政策;對其他水泥企業及其他鋼鐵企業生產用電實行基于能耗標準的階梯電價政策。實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推行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深化環境價格改革,建立反映企業污染物排放、治污成本以及環境污染程度等因素的合理環境價格體系。組織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級和淘汰落后產能等產業政策,實施差別化電價、污水處理費,嚴格落實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價格體系。嚴格落實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牽頭單位:省物價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財政廳,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國稅局、地稅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

(三十一)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建立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掛鉤的財政政策。加大省級財政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通過省級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研究開發、循環經濟技術和產品示范與推廣、重大循環經濟項目實施、循環經濟信息服務、園區循環化改造等。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項目的方式,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完善全省環境資源區域補償、生態紅線補償、基本農田補償、跨區域廢物處置補償等生態補償制度,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重點支持生態保護特區和生態保護引領區。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落實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落實節能環保、新能源、再生資源、生態建設和環境友好型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繼續深化資源稅改革。繼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鼓勵類項目企業進口自用節能減排技術裝備免征進口關稅政策。(牽頭單位:省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南京海關等)

(三十二)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給予多元化融資支持。健全市場化綠色信貸擔保機制,對使用綠色信貸的項目單位,可按規定申請財政貼息支持。推動轄區內銀行業自律組織逐步開展對銀行機構實施綠色評級工作,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支持發展以用能權、項目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推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采用政府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為主的市場化運作方式,設立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鼓勵綠色信貸資產、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證券化。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牽頭單位: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江蘇保監局等)

八、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三)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健全項目節能量、排污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擴大項目節能量交易試點,在蘇南5市和鹽城市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將蘇中3市納入試點范圍,試點地區必須通過項目節能量交易方式,落實國家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實施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的政策要求。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擴大排污權交易試點范圍,增加氨氮、總磷的排污權交易,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發展改革委、海洋與漁業局,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物價局等)

(三十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鼓勵大型用能單位、節能裝備(產品)制造企業設立節能服務公司,為同行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開展節能服務。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督促地方和單位不得以是否具備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資格為由限制企業開展業務。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資產交易為特色的資產交易平臺。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創新投債貸結合,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機關事務管理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等)

(三十五)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加強能效標識監管,選取使用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用能產品開展能效標識監督抽查,嚴厲打擊虛標、偽造和冒用能效標識等違法行為。完善實施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標識和認證制度,建立可追溯的綠色建材評價和信息管理系統。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完善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積極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建立和完善綠色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遴選發布領跑者名單及其指標,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推動對標達標。(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廳、質監局,參加單位:省財政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旅游局等)

(三十六)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落實第三方治理項目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加大財政對第三方治理項目的補助和獎勵力度。研究設立第三方治理項目引導基金,解決第三方治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積極推進國家第三方治理試點項目建設,探索建立“以效付費”機制。提升環境服務供給水平與質量。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營、工業園區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完成,涌現出一批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綜合信用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環境服務公司。(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三十七)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加快推進工業企業實現電能管理信息化,優化完善江蘇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總結蘇州市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經驗,探索推動工業園區智能用電金融模式創新。深化需求響應市場化機制,有效降低電網峰谷差,實現用戶和電網之間互聯、互動。培育電能服務業,大力推動電能管理服務和能效服務,幫助電力用戶持續優化用電結構,削減尖峰負荷,提升能效水平。(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物價局、能源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省電力公司等)

九、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八)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確保統計數據更好銜接。支持技術機構開展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在重點用能單位推廣能耗數據在線采集系統,實現實時監測。鼓勵支持企業強化能源計量數據統計、分析和利用,促進企業節能降耗精細化管理。加強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江蘇)建設,推動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定期公布各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及時提醒高預警等級地區和單位相關負責人,強化督促指導。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建立地市報告、省級核查、國家審查的減排管理機制,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重點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及時預警。(牽頭單位:省統計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質監局、海洋與漁業局,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十九)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強度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將全省能源消費總量、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各地區、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市、縣(市)政府和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用能預算管理體系,編制用能預算管理方案;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科學確定減排指標,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地區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能源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十)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堅持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相結合,完善節能考核辦法,形成控制總量與降低強度相互促進的機制。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按照誰下達任務誰考核的原則,每年組織開展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地方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能源消費、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停或減少財政資金支持,必要時列入環境保護督查范圍。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表彰獎勵。(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能源局,省委組織部,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國資委、質監局、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海洋與漁業局等)

十、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四十一)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完善節能減排法規體系,根據國家節能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修訂進程,及時修訂完善省級節能環保相關法規,依法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標準,鼓勵制定節能減排團體標準。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繼續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推進國家節能標準化和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制定完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制修訂環保產品、環保設施運行效果評估、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方法等相關標準。(牽頭單位:省法制辦、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質監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海洋與漁業局、能源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

(四十二)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質監局、海洋與漁業局、能源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等)

(四十三)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建立節能服務和監管平臺,加強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完善市縣能源統計機構,加強工作力量。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加強監察隊伍建設,落實監察經費,提升節能監察能力。健全環保監管體制,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試點。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工作。深入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深入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建立能源消耗數據核查機制,建立健全統一的用能量和節能量審核方法、標準、操作規范和流程,加強核查機構管理,依法嚴厲打擊核查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應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開展能效服務網絡體系建設試點,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實施節能培訓計劃,依托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項目,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府節能管理部門、節能監察機構、用能單位相關人員的培訓。(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統計局、質監局、財政廳,參加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一、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四)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開展舊衣“零拋棄”活動,方便閑置舊物交換。積極引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嚴禁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到2020年,能效標識二級以上的房間空調器、冰箱、燃氣熱水器等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50%以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參加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五)倡導全民參與。推動全社會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是增加資源的理念,深入開展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等“十進”活動,大力推進“節儉養德”行動。制播節能減排公益廣告,鼓勵建設節能減排博物館、展示館,創建一批節能減排宣傳和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形成人人參與、事事注重節能減排的社會氛圍。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勞動競賽。發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活動。(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國資委、質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四十六)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報紙、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和“兩微一端”等各類媒體作用,及時報道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和各種浪費行為,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完善公眾參與制度,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作用,壯大各地環保志愿者隊伍。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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