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極星環保網獲悉,福建莆田印發《莆田市推進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莆田市推進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辦〔2017〕6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莆田市推進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28日
莆田市推進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工作方案
根據《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莆田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綜〔2017〕30號)要求,市經信委、環保局、住建局負責牽頭工業園區內污水集中處理工作,責任單位包括:水務集團、各縣(區、管委會)、各有關工業園區。為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工作,實現預定目標,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市所有工業園區同步配套利用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條件的園區配套建設污
水處理廠。加快推進工業園區內工業企業污水集中處理,已投產企業污水接管率達到100%或自行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階段目標
2017年:加快推進涵江區濱海新城工業污水處理廠投產運行,年底前完成石門澳污水處理廠土建工程。持續推進工業企業污水集中處理,6月底前完成各工業園區已投產工業企業污水排放情況普查,制定整改方案。到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高新區、仙游經濟開發區、荔城經濟開發區、華林經濟開發區、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和湄洲灣國投經濟開發區等6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已投產工業企業污水收集工作,園區內工業企業的污水接管率達到100%或自行處理達標后排放。
2018年:石門澳污水處理廠完成污水處理設備安裝并投入運行;全部工業園區內已投產工業企業污水接管率達到100%或自行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工作任務
(一)突出工作重點。一是全面普查,逐一摸清工業園區內已落地企業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排放情況。二是督促工業企業預處理達標后規范排放,涉及違規排放的,要責成排水戶限期整改。三是完善工業園區配套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包括污水處理廠、
泵站、污水干管及收集管等。
(二)制定整改措施。各縣(區、管委會)在普查的基礎上,制定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整改方案,對未完成污水接管或未自行處理達標排放的,要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2017年6月底前將整改方案分別報市經信委、環保局和住建局。市經信委會同環保、住建部門,不定期對各縣(區、管委會)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三)明確報送時間。各縣(區、管委會)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工業園區內已落地企業污水排放情況普查,于5月底前分別報送市經信委、環保局和住建局。從6月份開始,各縣(區、管委會)匯總轄區內污水處理廠建設和工業園區內工業企業污水排放情況,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0日前分別報送市經信委、環保局和住建局。
(四)落實情況通報。市經信委于每季度收到匯總情況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工作進展情況通報相關監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未按序時完成或工作不力的,將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
三、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環保意識,高度重視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工作,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和用地支持,確保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
(二)突出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抓好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工作的落實和督促指導,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各級經信、環保、住建部門和各工業園區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污水集中處理情況普查,抓好園區內污水收集項目建設和管理,推進工業園區內已投產企業做好污水處理和接管工作。各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建設園區內污水支線管網,督促企業按要求接入污水管網,按時報送工作推進情況。
(三)抓好問題整改。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工業園區管委會要督促未實現污水接管的企業實現接管,對于接管困難的企業,要指導督促其自行處理達標后排放。對污水接管工作推諉、不配合,未按時完成污水接管和自行處理達標的企業,環保部門根據《環境保護法》相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或拒不整改的,予以停業、停產、處罰等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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