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極星
節能環保網獲悉,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加快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已經印發。根據《意見》,今后我市將大力推進產品向高端發展轉變、企業由以產品經營為主向總承包一體化經營轉變、園區由企業集中向創新集群轉變、產業由以傳統制造業為主向先進制造業與節能和環保服務業互動并進轉變,不斷提高節能環保產業競爭力,使節能環保產業成為重要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意見》還提出,到2020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400億元,年均增長18%以上;培育產值在10億元以上企業5家,超5億元企業15家,超億元企業50家以上;重點新建1—2個國家級、4—5個自治區級節能環保產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5個技術創新和公共服務平臺,部分節能環保裝備以及
水處理達到或接近國內先進水平。全文如下:
南府規〔2016〕35號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
加快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級各雙管單位,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南寧市加快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南寧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12月27日
南寧市加快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促進擴內需、穩增長、調結構,加快發展我市節能環保產業,促進節能減排和民生改善,建設生態南寧,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創新為引領、工程為依托,強化政府引導,完善政策機制,培育規范市場,創新產業經營模式,大力推進產品向高端發展轉變、企業由以產品經營為主向總承包一體化經營轉變、園區由企業集中向創新集群轉變、產業由以傳統制造業為主向先進制造業與節能和環保服務業互動并進轉變,不斷提高節能環保產業競爭力,使節能環保產業成為我市重要的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發展目標
產業規模快速增長。到2020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400億元,年均增長18%以上;培育產值在10億元以上企業5家,超5億元企業15家,超億元企業50家以上;重點新建1—2個國家級、4—5個自治區級節能環保產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5個技術創新和公共服務平臺,部分節能環保裝備以及水處理、達到或接近國內先進水平。
節能環保服務業發展壯大。到2020年,培育和發展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節能審計、生態環境修復、合同能源管理等新興節能環保服務業。重點培育發展5家具有區域性核心服務能力的專業服務機構。
資源循環利用率大幅提高。深化廢棄物綜合利用,提高資源循環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100%。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廣節能環保技術裝備
加快推廣應用電機能效提升、配電變壓器、低溫余熱利用、工業
鍋爐改造、
太陽能熱力系統、地源
熱泵等節能技術和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環保技術。加快推廣工業節能裝備、
建筑節能設備等節能裝備,生產生活廢棄物綜合利用裝備,大氣治理、水處理、
垃圾處理、土壤修復、環境監測等環保裝備,提升企業節能環保裝備水平,提高節能環保裝備市場占有率。
(二)加快擴大節能環保產品市場消費
貫徹國家節能產品惠民政策,落實能效“領跑者”計劃,推動超高效節能產品市場消費。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補貼政策,推廣
LED、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節能產品。強化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力度,引導消費者、公共機構購買高效節能產品。推廣環保標志產品。
(三)提高節能和環保服務水平
大力發展以合同能源管理為主要模式的節能服務業,不斷提升節能服務公司的技術集成和融資能力。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加強技術研發、服務創新和人才培養,不斷提高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以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火電廠煙氣脫硫脫硝、危險廢物及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為重點,推進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進程。大力發展環境投融資、清潔生產審核、能源審計、認證評估、環境保險、環境法律訴訟、環境服務總包、環境咨詢服務、環境工程技術服務和教育培訓等環保服務體系,探索新興服務模式。
(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加強粉煤灰、脫硫石膏等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推廣大摻量工業固體廢物生產建材產品,推廣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和技術。應用廢金屬循環利用技術,提升從廢舊機電、電線電纜、易拉罐等產品中回收重金屬及稀有金屬水平。推廣農業廢棄物(含農作物秸稈)固化、炭化、氣化、還田等技術,提高生物質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推動規模化畜禽養殖廢物資源化利用,加快發酵制飼料、沼氣、高效有機肥等技術集成應用。
(五)加快南寧生態產業園建設
以節能環保裝備(產品)制造為主導,研究和開發高濃度難降解工業廢水成套處理裝備、高效低耗智能化生活污水處理裝備、節能型高效污泥安全處置裝備。大力發展高效節能通用設備、節能電氣機械器材、節能工業控制裝置、新型建筑材料、環保專用設備、環衛專用汽車以及生活污水處理、醫療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和工業廢水治理等設備制造。加大節能環保產品營銷模式和服務模式的創新力度,形成從技術研發、中試,到產業化的完整產業鏈,使之成為集生產、研發、銷售、運營、服務咨詢于一體的現代化節能環保產業中心。
(六)引進和培育龍頭骨干企業
積極“引進來”,引入一批技術裝備水平高和產業競爭力強的節能環保企業,增強產業活力,發揮其在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市場引領等方面的帶動作用。加大優勢企業和重點企業的扶持力度,推動企業向集聚化、集約化、集群化發展,提升企業技術集成和整合。扶持一批節能環保技術和裝備制造企業做大做強,培育成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核心競爭力強、產業特色突出、市場占有率高、規模效益好的龍頭骨干企業。
三、政策支持
(一)企業投資支持
1.充分發揮南寧產業發展基金的引導帶動作用,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相關基金扶持,支持節能環保產業項目的建設發展。鼓勵各相關縣(城區)、開發區設立配套資金。
2.對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及以上或預計形成年銷售收入20億元及以上的重大節能環保項目,可通過“我市建設廠房、業主租賃使用”、“業主自建廠房、我市補貼”、“設立基金募集建設”等市場運作方式支持項目投資建設。
3.項目建設支持
(1)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設備投資3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在項目投資建設期,按年度新增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企業補助,補助年限不超過三年,三年累計補助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2)企業租賃標準廠房補助。租賃標準廠房3年以上的,按1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2年的補助(為大企業配套的補助3年),租賃輕鋼結構標準廠房減半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
以上(1)-(2)項的補助年限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計算。
(二)發展大企業
1.銷售收入補助。對預計項目達產后形成年銷售收入3億元及以上的節能環保企業,給予銷售收入補助,提升企業競爭力。
(1)預計項目達產后形成年度銷售收入3億元-5億元(含5億元)的企業,按企業年度銷售收入的0.4%給予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三年,三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600萬元。
(2)預計項目達產后形成年度銷售收入5億元-10億元(含10億元)的企業,按企業年度銷售收入的0.5%給予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三年,三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500萬元。
(3)預計項目達產后形成年度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的企業,按企業年度銷售收入的0.6%給予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三年,三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2500萬元。
以上(1)-(3)項的補助年限從項目投產第二年計算。
2.引進優勢企業。將總部或區域總部實質性遷入我市發展的國內上市節能環保公司,給予一次性補助500萬元。
以上企業投資支持、發展大企業兩類政策,僅限于支持南寧市外到我市進行投資的企業,原則上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只能選擇其中一類政策。
(三)創新發展
1.加快節能環保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加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力度,對開放式、專業化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按實際投入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2.推進科研成果產業化。節能環保企業研發生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及新工藝,單類產品(技術、裝備),年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收入的0.5%給予一次性支持,單個企業當年支持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鼓勵取得認證。對新獲得國家級的一級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甲級環境工程設計等節能環保行業最高等級資產的企業單項認證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同級次不同資質多項認定的,只支持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縣區、開發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和協調配合,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扎實開展工作。對特大重大項目,設立項目推進領導小組和對接聯系窗口,形成市領導親自協調+一個班子(領導小組)+一個窗口(職能部門)+專人現場跟蹤的重大項目推動服務機制,快速推動特大重大項目建設。
(二)加強定向招商。創新“專業化招商、職能化服務、園區化發展”的推進機制,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國內外資金投向節能環保產業和產品。制定產業園區招商目錄,發揮區位優勢,瞄準國內外節能環保產業龍頭企業,強化集群式、鏈條式、組團式招商,著力引進關聯度大的龍頭型、帶動力強的基地型、產業鏈長的綜合型項目。
(三)完善法制監督管理體系建設。嚴格執行節能環保地方標準,完善節能評估和審查程序,強化能耗總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強對節能環保標準、認證標識、政策措施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強化標準落實對產業發展的促進作用。探索建立節能環保產業統計制度。
(四)加大財稅政策扶持。認真落實國家已出臺的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服務業領域的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推行綠色采購政策,推動建立政府補貼和重大建設項目工程綠色采購制度,提高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的能效水平和環保標準,擴大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范圍,不斷提高節能環保產品采購比例,鼓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帶動節能環保服務業發展。實行出口貼息貸款、擔保貸款等政策,支持節能環保裝備產品出口。
(五)強化企業服務。強化對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的服務,按照定人員、定職責、定時間、定進度的“四定”工作要求,完善重大項目推進機制,狠抓項目落實。建立形成市主要領導每季度深入企業協調服務,分管領導不定期召開項目現場會、專題協調會,職能部門常年跟蹤服務的三級跟蹤服務體系,快速推動節能環保項目建設。
五、其他
(一)本意見適用于在南寧依法納稅,主要從事節能環保技術研發與產品生產、節能環保服務、資源循環利用等經營活動的工業企業及節能環保服務業企業。
(二)本意見所述的年度投資、年度銷售收入數額等需經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認定。
(三)本意見規定的同一項目涉及多項補助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四)本意見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南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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