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峰會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這邊合肥為節能減排也在不斷努力著。昨天,市法制辦開始對《合肥市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購房合同要有節能信息
為了保證新建建筑節能,“意見稿”從規劃、施工到驗收都進行了約束,如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新建建筑將不能獲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最后的驗收合格報告。
以后市民們買房子時一定要看清合同。“意見稿”規定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時,應在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等寫明所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標和保溫隔熱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有余錢可投資節能改造
現有很多建筑都不符合現在節能的標準,難道要全部拆除嗎?對此“意見稿”指出,有關部門要編制改造計劃。機關辦公建筑、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達不到節能標準的,都應進行改造。
如你手頭有錢想投資,這樣的機會來了,“意見稿”鼓勵社會資金投資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投資人可分享節能改造獲得的收益。
12層以下居民樓裝太陽能
節能的一個很重要舉措就是要多利用可再生能源。“意見稿”指出,具備太陽能集熱條件的新建12層以下居住建筑,以及賓館、醫院等有熱水需求的,應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意見稿”還指出采用集中空調系統,有穩定熱水需求,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應安裝空調廢熱回收裝置,否則不得通過建筑節能驗收。
機關辦公建筑能耗要公布
“意見稿”明確規定,相關部門應建立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調查、統計、分析和公布制度。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等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對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進行測評和標識,并按照規定將測評結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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