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實驗室內的危險操作以及相應處理技巧
化學試劑一般對人體都有不同程度的毒害作用,在生產、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不合理使用或管理化學試劑容易造成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人身傷亡等嚴重后果。
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的重要意義在于:加強法律意識、規范實驗室秩序、提高實驗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實驗操作的安全防范意識、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強化監督管理、保障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危險化學品的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具有易發生爆炸、燃燒、毒害、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性的物質,以及受到外界因素影響能引起災害事故的化學藥品。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其特性
我國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個體系:
▲ 爆炸品:具有爆炸性強和敏感度高的特性,因此爆炸品在儲運中必須遠離火種、熱源及防震等;
▲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按照理化性質可分為三項:易燃氣體、不燃氣體、有毒氣體;
▲ 易燃液體:具有六大危險特性:高度易燃性、易爆性、高度流動擴散性、受熱膨脹性、忌氧化劑和酸、毒性;
▲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并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如:紅磷、硫磺等;
▲ 氧化劑: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熱量,對熱、震動或摩擦較為敏感;有機過氧化物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
▲ 有毒品:進入肌體后,積累達到一定的量會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毒物可經過食入、吸入、經皮三種途徑進入人體;
▲ 放射性物質:按其放射性大小細分為一級放射性物品、二級放射性物品和三級放射性物品,如金屬鈾等;
▲ 腐蝕品:腐蝕性會對人體傷害,破壞有機體和腐蝕金屬。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如何做到規范
為安全起見,在使用化學試劑之前,必須全面了解其安全性能,包括易燃易爆性、腐蝕性、有毒性、放射性、有強氧化性和揮發刺激性氣體等,使用時才能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使用前要仔細閱讀技術說明書,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實驗操作前要按照實驗室的安全要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要時戴上防護眼鏡;實驗時要精神集中,嚴禁打鬧嬉戲;另外實驗室內嚴禁進食,飲水。
操作中常見的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熟悉常用危險化學品標志;
添加硫酸時,必須將硫酸緩慢加入水中并不斷攪拌,以防飛濺燙傷皮膚和衣服;
使用乙醇、氨水等易揮發試劑要在通風櫥內操作,并用后蓋好蓋子;
在使用強氧化性化學試劑時,環境溫度不要高于30℃,通風要良好,并不要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物質共同使用(加熱);
在使用完有毒化學試劑后,要及時清洗、更換工作服;
使用金屬鉀、鈉、鋰、鈣、氫化鋁等,要避免它們與水直接接觸;
氫氧化鈉等強堿性溶液應貯存在帶橡膠塞(或塑料塞、或軟木塞)的細口瓶里;
所有配制的溶液與制劑不可直接將移液管(或刻度吸管)插入試液瓶中取液;
所有分類擺放的試劑用后立即放回原處,使用統一配制標簽,且字跡要清晰,絕不允許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
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有毒品應執行“五雙管理制度”,即: 雙人驗收、雙人發貨、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帳。
為了能夠對實驗室的試劑進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議:
申購
避免試劑重復申請采購和積壓,申購試劑前應先查看試劑存放處是否仍有存余,實驗人員若發現試劑不足時應及時通知試劑申購負責人。
入庫
由至少兩名劇毒與危險物品管理員對劇毒試劑的種類、數量、包裝、危險標志、到貨時間等進行驗收和登記后存放于專用試劑柜中。專用試劑柜應當配備相應消防設施、設置明顯標志、保證通訊暢通;危險化學品貯存必須隔離、隔開和分離,按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貯存。
接觸劇毒與危險物品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的制度。管理員應定期核查領用情況,發現有被盜、丟失或誤用情況,應立即向負責人上報。
注:劇毒與危險物品管理員,劇毒與危險物品管理員必須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并有一定專業知識。
危險廢棄物處置
應遵循區別對待原則、分類處置原則、集中處置原則和無害化處置原則嚴格管制廢物。實驗后的反應物殘渣、廢液不能隨便倒掉,應倒入指定容器內;尤其是一些易燃、有強腐蝕性、有毒的危險品(如濃酸、有機溶劑及毒品等),必須經過妥善處理后才能倒入廢液缸中。不得挪作他用或擅自丟棄,并做好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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