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縣城區污
水處理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2013-10-20
1. 招標條件
巴楚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已由新發改項目[2012]2904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申請國家、自治區投資補助和地、縣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巴楚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EPC)
2.2 建設地址:巴楚縣城城南賽克撒村以南4公里
2.3 項目概況:巴楚縣污水處理項目設計總規模3.0萬m3/d,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1.5萬m3/d;本次招標為一期工程內容:其中粗格柵井及提升
泵房、細格柵井及沉砂池、剩余及回流污泥池、消毒設備間、貯泥池及清水池,污泥脫水間、輔助道路、進水管網,高低壓配電柜、鼓風機房等土建按遠期3.0萬m3/d一次建設,設備按一期1.5萬m3/d安裝;其它生產工藝設施土建與設備均按一期規模1.5萬m3/d建設;廠區輔助生產建筑物機修間、綜合樓、門衛等其他建構物按遠期3.0萬m3/d設計、建設。
2.4 建設內容:污水處理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設備的采購和供貨、安裝調試、試運行等,直至竣工驗收交付招標人使用。
2.5 工程投資額:約4174萬元
2.6 計劃工期:詳見招標文件。
2.7 標段劃分:施工一個標段,監理一個標段。
2.8 本次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全部工作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施工投標人須具備:(1)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2)市政公用工程或
環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報名時請攜帶法定代表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設計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證,近3年內具有1萬m?/d及以上規模的污水處理廠EPC總承包工程業績
3.2 監理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等級的監理企業報名參加投標,有意者請攜帶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總監證書、現場監理等人員證書。
3.3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擬采用的方式為:資格后審。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評標辦法:施工綜合評估法,監理隨機抽取法。
4. 投標報名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10:00時至14:00時,下午15:30時至19:30時(北京時間
資質文件接收郵箱:zhaobiao161@163.com
聯系人:向 東 手機:13521994340
電 話 010) 58468400 51396132
傳 真 010) 5139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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