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一詞從20世紀80年代初在國內叫起至今將近20年,現已被業內人士乃至缺水城市、地區的部分民眾認知。開始時稱“中水道”,來于日本,因其水質及其設施介于上水道和下水道之間。隨著國外中水技術的引進,國內試點工程的實驗研究,中水工程設施建設的推進,中水處理設備的研制,中水應用技術的研究、發展和有關規范、規定的建立、施行,逐漸形成一整套的工程技術,如同“給水”“排水”一樣,稱之為中水。
中水(Reclaimed Water)是指各種排水經處理后,達到規定的水質標準,可在生活、市政、環境等范圍內雜用的非飲用水。
再生水(recycling water)建設部制定了再生水回用分類標準,對再生水的釋義是:“指污、廢水經二級處理和深度處理后作回用的水。當二級處理出水滿足特定回用要求,并已回用時,二級處理出水也可稱為再生水。”顯然,中水就是再生水。
中水系統(Reclaimed Water System)由中水原水的收集、儲存、處理和中水供給等工程設施組成的有機結合體,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區的功能配套設施之一。
建筑中水(Reclaimed Water System for Building)由于中水系統建立的范圍不同又有不同的稱謂,建筑物中水是在一棟或幾棟建筑物內建立的中水系統;小區中水是在小區內建立的中水系統。小區主要指居住小區,也包括院校、機關大院等集中建筑區,統稱建筑小區。建筑中水則是建筑物中水和小區中水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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