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化魯
在廣東做演講時,曾遇到一個私有企業的老板,他很沉痛地講述了發生在他企業的一個故事。
他的企業年銷售收入超過兩億元,凈資產超過1.2億元,每年的采購任務超過一億元。為了避免采購發生漏洞,他把采購任務交由他兒子一個人承擔。沒有料到他的兒子也會吃大筆的回扣,甚至因為他兒子吃了回扣,采購的原材料價高質劣,使他企業所承擔的一個對外加工訂單,因材料質量問題而遭受退貨索賠,造成直接損失170多萬美元,加上間接損失,蒙受損失總額折合人民幣近3000萬元,這還不包括信譽品牌損失。
這個老板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兒子也會吃回扣。他只有兩孩子,大女兒已經出嫁,他的企業最終都是他的兒子的。按照當地的慣例,外嫁的女兒沒有繼承權。并且他還告訴我,他兒子花錢,他從不吝嗇,手機差不多半年換一次,汽車已經是‘大林肯’了。
我問他:“你兒子吃回扣的錢做什么用了?”
“他拿錢在一個星級飯店包了一個二奶奶。”他說。
“這就對了,就是因為你所給的錢還沒有完全滿足你兒子的所有欲望。”
“不過該花的錢,我都給他去花了。包二奶奶這種花銷,我怎么能給他呢?”
“問題就出在這個地方。你認為包二奶奶是不該的,但他卻認為是可以的。我知道,在廣東有些地方,拉車的就要包一個二奶奶。你兒子作為一個兩千多人企業的少老板,他會沒有這種欲望和需求嗎?你說不應該,這是從你的角度做出的評價。他認為應該,而你又沒有為他提供這份花銷,他就必然會想歪門斜道弄錢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并且,你把你的兒子當作世界上最可信任的人,對他的行為不再進行任何控制,這就使他通過吃回扣,滿足包二奶奶的欲望成了可能。你認為不應該,但只要你兒子認為應該,而你又沒有堵住所有的漏洞,為他想做的事留有可能。那么他就一定會這樣做。盡管你的企業將來是他的,但現在還不是他的。對企業承擔責任的是你,享有支配企業權力的也是你。所以你的兒子就可能運用你所授予的權力為自己牟取現實的好處。你對授給他的權力沒有控制,他吃回扣也就在所難免。”
“可能發生而又不應該發生的事,卻一定會發生。”這里說不應該發生的事,是從管理者的角度做出的評價,即管理者不希望發生的事。可能發生的事是從被管理者的角度而言的,即被管理者并不樂意接受管理者給他的限定,同時又有突破這種限定的可能存在。包括做了不應該做的事,而自己并不會蒙受多大損失,或者說所蒙受的損失要小于做了不該做的事,所得到的利益和欲望的滿足。
現實就是如此,只有通過規范化管理,讓每一個人都成為利益獨立,責任完全的人。誰要做不應該做的事,那就讓他付出充分的代價,使他感到做這種不該做的事不值得,那么,堵住了所有“可能”的通路,不該發生的事才不會發生。通過事先的制度規范約定,堵住“可能”的通路,避免不應該發生的事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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