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能源部(DOE)“能源之星”(ENERGYSTAR™)固態照明(SSL)規范中規定任何功率等級皆須強制提供功率因數校正(PFC)。這標準適用于一系列特定產品,如嵌燈、櫥柜燈及臺燈,其中,住宅應用的LED驅動器功率因數須大于0.7,而商業應用中則須大于0.9;但是,這標準屬于自愿性標準。歐盟的IEC61000-3-2諧波含量標準中則規定了功率大于25 W的照明應用的總諧波失真性能,其最大限制相當于總諧波失真(THD)< 35%,而功率因數(PF)>0.94。雖然不是所有國家都絕對強制要求照明應用中改善功率因數,但某些應用可能有這方面的要求,如公用事業機構大力推動擁有高功率因數的產品在公用設施中的商業應用,此外,公用事業機構購入/維護街燈時,也可以根據他們的意愿來決定是否要求擁有高功率因數(通常>0.95+)。
PFC技術包括無源PFC及有源PFC兩種。無源PFC方案的體積較大,需要增加額外的元件來更好地改變電流波形,能夠達到約0.8或更高的功率因數。其中,在小于5 W至40 W的較低功率應用中,幾乎是標準選擇的反激式拓撲結構只需要采用無源元件及稍作電路改動,即可實現高于0.7的功率因數。有源PFC(見圖1)通常是作為一個專門的電源轉換段增加到電路中來改變輸入電流波形。有源PFC通常提供升壓,交流100至277 Vac的寬輸入范圍下,PFC輸出電壓范圍達直流450至480 Vdc。如果恰當地設計PFC段,可以提供91%到95%的高能效。但增加了有源PFC,仍然需要專門的DC-DC轉換來提供電流穩流。

圖1:有源PFC的應用電路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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