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鍋爐水處理問題的解決措施
2.1 加強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通過制定合理的監管機制,與特種設備監察檢測機構合作,對鍋爐水處理設備設施進行安裝驗收。不僅要掌握監督項目詳情及其標準,還要明確監督目標和控制方法。同時,強化規范水質化驗的管理體制,制定相關的內部規定,既保證水處理工作人員在進行水處理時有規章可循,又能有具體的數據作為參考,保障水處理過程的安全性與規律性。
2.2 提高從業人員工作能力
對未持證或未經培訓就上崗的從業人員,一律先離崗,培訓合格后,再持證上崗,以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操作素質。其次是充分發揮鍋管部門、協會和鍋爐水處理指導站的積極性,及時進行業務指導,現場咨詢服務,組織鍋爐水處理民間社會團體,構建橫向交流、學習外部環境,提高本地鍋爐水處理的整體水平。再次是加大水處理技術研究的力度,積極開發、推廣鍋爐水處理技術革新;大力扶植示范點,進一步提高鍋爐水處理水平和自動化程度。
2.3 加強防垢措施
防垢應主要從水質監督與控制、軟化去硬、去除舊垢三個方面進行。選擇適當方法,采用鍋外良好的水處理,輔助以鍋內加藥水質調節,以及除垢儀器,這樣才能有效的防止鍋爐結垢。
2.4 有效控制再生比耗
加強水處理設備管理監管機制,再生劑的比耗值應符合相關標準,確保其正常運行。鍋爐水處理再生比耗高,不但消耗再生劑資源,而且由于廢液的排放,還會污染環境。所以再生方式應盡量選擇逆流再生。同樣的食鹽用量,順流再生的利用率為37%,而逆流再生的利用率為75~85%。目前用戶對樹脂的再生基本上都是用食鹽浸泡樹脂1.5h以上,然后排去再生液進行正洗,這種再生由于反離子的干擾,使得再生劑的利用率相當低,造成很大的鹽耗。因此需要通過調整試驗來確定食鹽的用量、濃度及流速。一般來說,再生劑的用量愈多,樹脂的再生程度愈高,但這種關系并非直線上升的,而是拋物線形的。再生液濃度的提高,在一定范圍內使再生濃度提高,當濃度超過這一范圍后,再生濃度反而下降。原因是溶液中的反離子對樹脂表面的雙電層壓縮,不利于再生反應的進行。另外,鍋爐水處理再生過程中產生的清洗水,要進行回收后,重新送到運行系統。經過重新分析后,依據情況再次成為交換器的進水;因此,降低補給水水處理設備再生劑比耗,回收可二次利用的水,可提高鈉離子交換除鹽的經濟性。
2.5 控制鍋爐排污問題
安裝鍋爐自動排污裝置,合理控制鍋爐排污率。對于具有底部定期排污和表面排污裝置的鍋爐,底部排污至少每班一次;表面排污閥門保持一定開度。對鍋爐水每隔2小時進行化驗,分析各項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如果發現超標問題,應及時調整排污。在實施排污過程中,要做到按標準規定,控制一定的排污率,正確運用不用的排污裝置,盡量低負荷時排污,正確取樣、分析,對照。
3、結論
本文針對鍋爐水處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討論了相關措施,要有加強工作人員的鍋爐水處理意識,重視鍋爐水處理工作,普及水處理知識,在水處理各個環節中依照規定嚴格執行,提高監管部門管理水平,才能保障其在運行過程中實現安全、節能、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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