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十、其它有關本項目招標程序的說明:
1.本工程招標文件將作為本招標公告附件一起發布,請投標人留意本公告附件并自行通過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或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網站予以下載,并按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要求完成投標相關工作。對于招標公告的補充說明等問題,招標人將以補充公告形式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和番禺區建設局網站公開發布。
2.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一覽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項資料復印件須出示原件復核,復印件或掃描件資料必須清晰,并按上述順序排列打印頁碼,裝訂成冊,同時每頁復印件蓋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認可)并蓋上騎縫章,否則其報名資料將視作無效,《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未按時進行投標報名或未繳交報名費的將喪失投標資格。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當天按登記順序繳交招標文件費300元。
3.本項目不集中組織現場踏勘。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標明的現場地址,自行組織對工程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踏勘。
4.招標答疑會。疑問提交時間: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當天。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送達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報名窗口招標人(或招標代理)處,或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可以傳真并發電子郵件)送達招標代理機構,傳真:020-83311714,電子郵箱:44167600@qq.com,過期不予接受。招標答疑會的召開時間和地點詳見招標文件第1章中一、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6項內容。
十一、其他說明:
1.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參加答疑會,但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準時參加發標會和開標會,并帶備有效的本人身份證以備查驗,否則其投標行為無效。開標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部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2.報名時要準備好資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報名單位、地址,蓋上報名單位公章。
3.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評標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4. 本項目監理酬金按發改價格[2007]670號的規定(下浮不超過20%,上浮將視為無效報價,即浮動率為0%至-20%)由投標人進行報價。
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方式,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文件和投標文件進行審查。對通過審查的投標人,報價最低者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報價次低者為第二中標候選人,報價第三低者為第三中標候選人,以此類推排序。若出現報價相同的情況的,采取公開搖珠方式隨機確定排名次序(由評標委員會第一輪隨機搖出相同報價投標人的代號,再將對應的號球放至搖珠器中,通過第二輪搖出報價相同投標人的排序先后)。抽簽活動在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見證下,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進行。
5.本項目對工程質量目標的要求:一次驗收合格,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6. 如第一中標候選人在開標后的兩個工作日內不能把按招標文件要求所配備的各專業監理人員的職稱證、畢業證(僅限于沒有職稱的人員提供)、上崗證(包括監理員、安全員上崗證)及上述人員的社會勞動保險證明原件提供給招標人核查,招標人有權取消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由第二中標候選人遞補,如此類推。
7. 中標人擬派駐本項目的人員(項目總監除外)不能同時在我辦承擔兩個(或以上)項目的工作,如出現以上情況,由中標侯選單位在一個工作日內提出變更申請,經我辦同意,可以用不低于本項目監理資質要求的的人員頂替,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選取第二中標候選人替補。
8. 投標報價以“元”為單位。若投標報價出現“分”以下小數的,按四舍五入方式報價。
9. 中標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公開接受投標人的監督。
10.招標人向中標人發放《中標通知書》時,中標人必須由其委托代理人攜帶身份證及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按招標人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中標人不領取《中標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中標資格。
十二、如認為本次招標有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或發現投標單位有違反招標投標法規行為的,可向以下單位反映:(1)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電話:84892221;(2)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電話:84833337;(3)廣州市番禺區監察局投訴電話:84636710。投訴必須以正式書面投訴文件為準,并署名和加蓋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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