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象山縣西周鎮長興塘河道整治及污水管網工程(xo+000-x1+000) (項目名稱)已由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 象發改投復[2009]200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象山縣西周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名稱:象山縣西周鎮長興塘河道整治及污水管網工程(xo+000-x1+000)
工程地點:西周鎮工業區
工程造價:約450萬元
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工程規模:施工樁號為xo+000~x1+000,長度為1000米
招標范圍:圖紙范圍內河道護岸、河道開挖、綠化及污水管道工程。
質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2004年1月1日至今施工過φ600污水管道工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已竣工工程);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建造師(含臨時)貳級及以上執業資格證書。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不得有在建項目。
3.2本次招標要求安全員1員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時間),持投標保證金收執證明,在浙江國信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南街124號三樓辦公室)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標保證金:陸萬元。投標保證金應當在購買招標文件之前采用電匯、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全國或華三省一市)的方式匯入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帳號:農行象山新豐支行39-703001040012500,電匯匯款人(本票、匯票的申請人)均應與投標人一致,非本縣企業的投標保證金必須由投標人的基本帳戶匯出。
5、投標申請受理:
5.1時間: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2日16:30時止(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5.2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丹峰西路161號四樓報名窗口)。
5.3本項目資格采用符合性審查,投標人投標申請須提供如下資料:
⑴ 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報名單(須加蓋公章;報名單請登錄“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絡實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載);
⑵ 企業介紹信、法人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
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⑷ 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a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安
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明書(c證);
⑸項目經理資格證書、項目經理工作手冊(或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
⑹ 省外企業須按《水利監理、施工企業進浙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備案暫行辦法》;
⑺ 類似工程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報告;
⑻ 擬報名單位及其擬參與投標的水利水電專業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必須已經在寧波市(或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登記(詳見甬水建[2007]22號關于印發《寧波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并且企業必須經“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的的企業ic卡。
⑼ 縣外企業需提供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說明:所有投標單位須根據上述⑴~⑼要求,根據不同的資質提交相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核對后當場退回。
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到指定地點的投標申請資料,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月/日上午/時/分(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丹峰西路161號四樓開標大廳)。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象山縣西周鎮人民政府
聯 系 人:伊興業
電 話:0574-65833280
招標代理人:浙江國信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丹城南街124號3樓
聯 系 人:朱文文
電 話:0574-6565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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