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層次:銷售產品或服務
你可能經常碰到這樣一類的銷售員。他們見面就說“老板,買望遠鏡嗎?買剃須刀嗎?”,見到如此情形,你肯定是搖搖頭或者微笑著跟他說“不買!”
你坐在大排檔里吃火鍋,一位擦鞋的女孩走過來,說:“老板,擦擦鞋吧?”用期盼的眼神看著你。“好吧,擦吧。”他擦了你的鞋,收入了兩塊錢。擦了整整一個晚上,總共收入30多元錢,一個月下來,也就是1000元左右!
你走進超市,導購小姐跟著你,看到你站在洗衣粉貨架前面,你摸了一摸“雕牌”洗衣粉,導購小姐拿著一包“鷹牌”洗衣粉走過來,說:
“小姐,這種洗衣粉可以把衣服洗得很白。”
“真的嗎?”你反問。
“真的,把原來的顏色洗掉都可以。”你可能會用驚奇疑問的眼光看著她,然后走開。
通常第一層面上的銷售員就是這樣做銷售的,他們沒有經過什么專業培訓,直接就業就可以進入市場,只要是不害羞就行。
在企業里面也有這樣。企業只管生產出產品,不管這產品有沒有賣點,能不能銷售出去;能賣不能賣,那是銷售人員的事情,與工廠無關。在今天這樣的環境,我相信這樣的企業已經很難成功。這類老板多數都是在回憶過去那種市場井噴發達歲月罷了!
第二種層面:銷售產品和服務的賣點
像這種企業的和這類銷售人員特別多。這類企業努力在產品上創造賣點,許多營銷策劃家談的策劃也是在產品上下功夫,尋找創意,尋找產品概念;他們的觀點是沒有找到產品賣點就等于沒有策劃。例如,寶潔的產品都在產品上有它獨到的賣點,海飛絲的“去頭屑”、飄柔的“柔順光滑”、潘婷的“營養護理”、舒膚佳的“有效去除細菌”;東莞加多寶的“怕上火,喝王老吉!”也是找到品類賣點。
概念是把產品賦予一種生命,讓這種生命變活、變得有個性。但你千萬不能因為創意而創意,大學生就很有創意,美院學生對創意就很有獨到之處,但他們的創意很少能適合市場需要。像一則廣告一樣:“辣醬還是公的香!”你說你看了這則廣告你不會噴飯嗎?
這種層次的銷售就一定要緊緊抓住產品賣點,但賣點要與消費者的需求相吻合,同時還要與競爭產品有所區隔。否則,就是人云亦云,落入俗套。產品賣點是根據消費者心理需求而創造的,不是用來讓產品包裝好看或者是賣點與眾不同。
賣點是讓產品好賣和賣得高價錢。我見過很多產品設計出賣點并不能使產品好賣和賣出好價錢。維達卷筒紙購買“喜洋洋”來做包裝,我分析這樣的賣點不會有太多的好處,因為“喜洋洋”是兒童卡通,如果不是卷筒紙,換成是食品或者是兒童用品我估計會賣出好價錢或者是變成暢銷主導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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