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浮山縣2016年天壇鎮河底村等14個村100KW
光伏發電站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受委托,對浮山縣2016年天壇鎮河底村等14個村100KW光伏發電站建設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本項目條件的投標人報名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SXWCZFCG-LF-2016-183
二、項目名稱:浮山縣2016年天壇鎮河底村等14個村100KW光伏發電站建設項目。
三、招標內容:
1、項目概況:我縣大力發展精準扶貧光伏發電工程,在14個村莊分別建設一座100kw光伏發電站,建設規模3畝地。項目建成并網發電后,年發電量在15萬度左右,使用年限25年以上。項目收入按照市、縣光伏發電管理中心的管理辦法,通過規定程序運用村扶貧開發事業的多方面投入,大力促進扶貧開發工作的進程。
2、招標范圍:EPC總承包:包括100kw光伏發電站的設計、建安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光伏組件、控制器、逆變器、監控系統、進出線路等)的采購、運輸、安裝調試及試運行、指導監督、技術人員培訓、相關技術服務等到本項目正式并網發電,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售后服務等內容。
3、計劃工期:簽訂合同后后20日歷天內完成并網發電、竣工驗收。
4、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和電力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三個標段,每個投標單位只允許對其中的一個標段進行投標。
第一標段:共五個光伏發電站,建設地點分別在天壇鎮的河底村和灣子里村,張莊鄉的小郭村、辛落村和東郭坡村。
第二標段:共五個光伏發電站,建設地點分別在東張鄉的衛村,北王鄉的臣南河村、北韓鄉大戶垣村,寨圪塔鄉山交村,響水河東陳村。
第三標段:共四個光伏發電站,建設地點分別在米家垣鄉的米家垣村和牌子瑤村,槐埝鄉的陜曲村和畢曲村。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產品質量及性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或者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攜帶以下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清晰復印件三套(裝訂成冊):
(1)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彩色掃描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者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3)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4)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5)企業資質證書副本;(6)電力資質須提供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7)擬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師提供二級及以上機電專業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8)項目技術負責人須提供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11)就本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師)《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注:以上資質的符合性審定以評標委員會評標結論最終認定為準。
招標文件費用:500元,售后不退,不郵寄。
聯系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
郵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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