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招標
發布時間:2016-4-28 來源:湘潭政府采購
湘鄉新宇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湘鄉市政府指定的項目建設單位湘鄉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的委托,就湘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選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采購編號:XXCG-187;委托代理編號:XY2....
湘鄉新宇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湘鄉市政府指定的項目建設單位湘鄉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的委托,就湘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選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采購編號:XXCG-187;委托代理編號:XY2015-53)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現邀請已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一、項目授權主體:湘鄉市人民政府
二、項目工作機構:
項目業主單位:湘鄉市東山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建設單位(下稱采購人):湘鄉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項目實施機構:湘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指揮部
三、采購代理機構:湘鄉新宇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湘鄉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綜合樓四樓(工貿新區轉盤處)
四、項目預算: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約為3.5億元
五、采購需求
項目通過公開招標選擇社會資本,由組建的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期內負責對湘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籌資建設與運營、維護;政府授予項目公司特許經營。特許經營期暫定30年(含建設期2年)。特許經營期限自項目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協議之日起計算,特許經營期滿后依法無償移交。
六、社會資本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含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此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2、特定資格條件
2.1企業經營范圍符合本項目需要。
2.2擁有公認資信評價機構出具的有效的資信證明。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狀況以及相應的投融資、償債能力,能夠為本項目提供股權或債權融資支持。
2.3有足以保證本項目得以正常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所需要的高級專業技術、財務、經營和管理團隊。項目經理具備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
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總數為2家。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還應遵守以下規定:①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義務、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②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③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④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方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活動。
4、如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成員是港、澳、臺地區企業,其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以注冊地法律及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為準,但需提供情況說明并加蓋公章。
5、如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成員是以外幣為結算本位幣的,相關資金規模以本公告發布之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為準。
6、投標人已通過本項目資格預審。
7、本項目不接受未參與資格預審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其他投標申請人的投標。
七、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邀請已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到湘鄉新宇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八、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6年5月17日 上午8:00~9:00(北京時間)
九、開標時間:2016年5月17日9:00時
十、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及開標地點:湘鄉市望春門辦事處務門前53號湘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老市政府一棟一樓)。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十一、聯系方式
采購人:湘鄉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招標代理機構:湘鄉新宇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湘鄉市桑梅路惜池路口 地 址:湘鄉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綜合樓四樓
聯 系 人:文先生 聯 系 人: 舒建軍 彭清華
電 話:13907320256 電話(傳真):0731-56792082
原標題:湘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招標公告

(官方微信號: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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