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市政工程
項 目 編 號:440307200910012
項 目 名 稱:坂田街道崗頭河截污干管完善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0720091001202
招標工程名稱: 坂田街道崗頭河截污干管完善工程監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龍崗區坂雪崗片區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辦事處
經 辦 人:任國榮 辦公電話:89586889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城規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經 辦 人:黃凱鵬 辦公電話:15899796710
計劃總投資:3035.0000萬元,本次招標部分估價:3035.0000萬元,本次發包監理費:57.624000萬元
本次招標內容:排水安裝工程。
計劃開竣工日期:2009年12月1日 至 2010年11月30日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09年12月14日09:00時 至截標時間 2010年1月12日09:45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方案優先法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質疑截止時間:2010年1月2日18:00時,答疑截止時間:2010年1月7日18:00時,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每套收取工本費:300.00元。
投標條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預選承包商類別及組別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組;
或 市政公用工程?組;
擬派項目項目總監必須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
1.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因串通投標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將不被接受;
2. 因違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在紅色警示期間,不接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3. 根據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監理單位不得參與本工程的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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