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信部、質檢總局《電機能效提升計劃(2013-2015年)》(工信部聯節〔2013〕226號)和《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印發〈廣東省電機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機節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經信節能函〔2013〕3016號)和《廣州市電機能效提升(2014-2015年)工作實施方案 》(穗經貿〔2014〕2號 )精神。加快推進工業節能降耗,促進工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全面提升我市電機能效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申請補貼(省財政資金)企業條件
1.申請對象主要為電機使用的工業企業,也可以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電機改造的節能技術服務單位。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電機系統節能改造的,由節能服務公司申領補貼;
2.電機使用企業需在廣州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申請補貼企業近三年生產處于正常狀態,有健全的財務和能源管理機構及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
二、補貼期限
補貼期限從2013年6月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改造更換高效電機。
三.申請補貼的工作流程
1. 企業對自身在用電機狀況按要求進行自檢自查,并對資料進行綜合整理、分析、評估。對改造作好前期考慮安排;
2.企業完成電機改造后:
企業聯系相關服務機構對電機進行改造前后的數據檢測,取得電機運行效率數據
檢測、對比、評價及效益分析資料;
申請電機能效提升補貼的企業,將《電機能效提升補貼申請表》(附件1)及下列材料報當地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1)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承諾書(附件4);
3)改造前后電機能效相關技術參數資料;
4)電機購置發票或電機系統改造涉及有關費用支出發票;
5)改造前后彩色照片或其他證明材料;
6)節能服務合同(申請單位為節能服務公司);
7)改造前后的能效原來數據材料(核查時提供);
8)與淘汰電機回收定點單位簽訂的回收證明材料;
企業將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含電子光盤)報各區(市)經貿局,財局。
9)各區(市)經貿局,財政局審查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蓋章確認。
4.企業將以上材料裝訂成冊報廣州市節能協會;
5.廣州市節能協會作為廣州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指定的第三方核查機構,對企業電機改造情況組織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填寫《電機改造核查表》(附件 2)并簽名蓋章。
6.廣州市節能協會將申請電機能效提升補貼企業的承諾書(附件4)和附件1-2發至淘汰電機回收定點單位,在廣州市節能協會的監管下對淘汰電機回收處理(詳見“回收工作流程指引”)。
7. 淘汰電機回收定點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將回收淘汰電機清單,回收證明以及回收款項送至申請電機能效提升補貼的企業。
8.廣州市節能協會負責每季度填寫《電機改造核查情況匯總表》,和申報補貼的企業全部材料匯總,在季度后3號前報廣州市經貿委。
廣州市節能協會
2014年3月1日
(廣州市節能協會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廣衛路19號金科大廈1102室 聯系人:陳濤 電話:83344043)
附件:企業電機改造申請表一
企業電機改造申請表二
電機改造核查表
電機改造核查情況匯總表
承諾書
備注:以上4個附件按《關于印發廣東省電機能效提升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財工【2013】389號)》文件附件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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