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污水處理設備的生產始于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當時產品的標準化、成套化、系列化水平很低,定型產品較少。進人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先后對主要污水處理設備制造企業進行了技術改造,提高了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城市污水處理專用設備和與之配套的通用設備的生產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
目前,日處理5、10、25、50噸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全部或主要設備都可實現我國化。其中,我國的微孔曝氣器、高強度曝氣機、帶式壓濾機、各類格柵除污機、刮泥機、刮砂機、曝氣轉刷、曝氣鼓風機、大型污水泵、潛水電泵等已基本上能夠適應國內市場需求,還有部分產品出口。據東莞環保專家介紹在產品設計方面,從日處理5萬噸到50萬噸規模的污水污泥提升系統、機械過濾沉淀系統、曝氣處理系統、污泥脫水處理系統等我國設備,已相當于國際20世紀80年代水平,并能夠提供成套設備。但在沼氣發電系統、在線監控系統等方面,我國設備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尚存在較大差距。在一些國際20世紀90年代最新形技術裝備領域,還存在空白有待填補。在產品水平方面,能耗較大的鼓風機、水泵等產品,單機設備效率已接近國際20世紀80年代水平。成套產品的總體水平相當于國際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平。
我國污水處理成套設備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主要問題有以下幾點:
1、品種結構落后、品種少、開發能力弱。在眾多產品中,一般機械產品和初級產品所占比重大,具有現代化水平的機、電、儀一體化裝備較少或處于起步階段。除大型環保骨干企業外,大多數企業缺乏新產品的自我開發能力。
2、產品質量差、技術水平低。35%~40%的產品相當于國際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水平。現行的我國污水處理設備中,約有l/5屬于限制生產或限期淘汰產品,約有2/5屬于需要改進的產品。
3、產需矛盾突出,我國污水處理設備的綜合生產能力遠遠不能滿足國內需求。
4、相關企業綜合效益普遍偏低。除少數企業外,多數污水處理設備制造企業的經濟效益較差。
5、設備成套和工程承包能力弱。能夠承擔污水處理工程承包和設備成套的企業很少,大多數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比較適應的開發、制造成品領域,從事單機生產和銷售,從而使我國污水處理成套能力和工程總承包能力較弱。
6、產品創匯不穩定。盡管我國污水處理設備有出口,但總的來說,出口設備技術含量不高,出口的類別、品種和地區較窄,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不強。
7、操作培訓、售后服務等工作亟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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