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生產車間中操作過程中怎樣防止藥品被污染和混淆
(1)生產前應確認無上次生產遺留物;
(2)應防止塵埃的產生和擴散;
(3)不同產品品種、規格的生產操作不得在同一生產操作間同時進行。有數條包裝線同時包裝時,應采取隔離或其它有效防止污染和混淆的設施;
(4)生產過程中,應防止物料及產品所產生的氣體、蒸汽、噴霧物或生物體等引起的交叉污染;
(5)每一生產操作間或生產用設備、容器應有所生產的產品或物料名稱、批號、數量等狀態標志;
(6)挑揀后藥材的洗滌應使用流動水,用過的水不得用于洗滌其他藥材。不同藥性的藥材不得在一起洗滌。清洗后的藥材及切制和炮制品不準露天干燥。
藥材及其中間產品的滅菌方法,應以不改變藥材的藥效、質量為原則,直接入藥的藥材粉末,配料前應做微生物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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