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油墨行業VOCs排放處理設備催化燃燒設備生產廠家
中國是涂料、油墨的生產和消費大國,由此帶來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成為PM2.5、臭氧污染的重要來源。涂料、油墨生產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分布散,不少企業的生產方式粗放,污染控制水平不高,無組織排放嚴重。
為此就要對涂料、油墨行業進行VOCs治理。VOCs治理需要同時抓住原材料、工藝過程及末端治理三個部分。以下是末端治理的部分信息:
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設備
舉個例子:
某工業涂料企業屬于某大型涂料公司的分公司之一,主要的溶劑是二甲苯、乙酸乙酯等。
其安裝的固定吸附脫附-催化氧化處置裝置設計風量為10萬m3/h。氣體經過過濾器,進入活性炭濃縮區,吸附后經過排氣筒排放。
吸附裝置達到飽和時采用熱空氣脫附。脫附后的廢氣風量為1萬m3/h,進入催化氧化裝置,在350度下處理后,匯入排氣筒排放。
催化氧化的主要結果顯示,進口濃度(NMHC)在300mg/m3左右,出口濃度(NMHC)約在20mg/m3左右。
基本原理:
活性炭濃縮-催化氧化裝置,包括了活性炭濃縮裝置和催化氧化裝置。在活性炭濃縮裝置中,VOCs氣體進入吸附區被吸附,成為凈化氣體排放。
當吸附區接近飽和時,活性炭脫附再生區釋放VOCs濃縮氣體,并送至催化氧化爐燃燒分解。經脫附再生處理后的活性炭冷卻降溫后,繼續進行吸附處理。
主要應用于活性炭吸附區的設計面風速不應小于0.3m/s,活性炭厚度不宜小于400mm。蓄熱燃燒裝置應設置保溫,保證爐體外表面溫度須小于60℃。如果進口VOCs濃度高于1.5g/m3,則需要考慮后續處理技術,以確保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