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煙氣SNCR脫硝系統
一、概述
1、 本技術協議適用于熱電項目工程的130t/h循環流化床鍋爐煙氣SNCR爐內脫硝系統,它提出了該系統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安裝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乙方提供系統所必須的所有設備及材料,并完善整個系統。
2、 本項目為鍋爐煙氣SNCR爐內脫硝系統總承包項目,包括所有工藝的成套供貨(包括設備及安裝材料)和設計,以及系統調試和技術服務。本技術協議并未規范所有的設備及材料,乙方提供系統所必須的所有設備及材料,并完善整個系統。
3、 本技術協議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規定所有的技術要求和適用的標準,乙方提供一套滿足本技術協議和所列標準要求的高質量產品及其相應服務。對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等強制性標準,必須滿足其要求。
4、 如未對本技術協議提出偏差,甲方將認為乙方提供的設備符合本招標文件和標準的要求。
5、 乙方在設備設計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項規程、規范和標準遵循現行最新版本的中國國家標準及乙方提供所使用的標準。本技術協議所使用的標準如與乙方所執行的標準發生矛盾時,按較高標準執行。
6、 合同簽訂7天內,按本技術協議的要求,乙方提出脫硝系統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試驗、裝配、安裝、調試、試運、驗收、運行和維護等標準清單給甲方,由甲方確認。
7、 設備采用的專利涉及到的全部費用均被認為已包含在設備報價中,乙方應保證甲方不承擔有關設備專利的一切責任。
8、 乙方提供高質量的系統及設備。設備是成熟可靠、技術先進的產品,且制造廠已有相同容量機組合同設備制造、運行的成功經驗。
9、 在簽訂合同之后,甲方有權提出因規范標準和規程發生變化而產生的一些補充要求,具體項目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10、本工程采用標識系統。乙方在合同簽訂后提供的技術資料(包括圖紙)和設備的標識有編碼。標識的編寫原則由甲方提供,在設計聯絡會上討論確定。
11、本技術協議為訂貨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乙方不遵守本技術協議書,甲方有權拒受貨、拒付款。
二、工程技術范圍
1、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130t/h鍋爐配套煙氣SNCR脫硝系統,采用EPC總承包模式SNCR法脫硝工藝技術,脫硝效率不低于70%,保證值不高于100mg/Nm3。滿足環保環保部門關于NOx排放標準的要求。
2、工程范圍
本協議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行業標準《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非催化還原法》之描述而框定的。根據該標準的描述,本工程范圍可由以下系統構成:
(1)工程主要包括氨水存儲及供應系統、稀釋水系統、還原劑計量混合系統、還原劑噴射系統、控制單
元系統和輔助系統。
(2)存儲系統包括氨水溶液儲罐、氨水卸載泵撬、氨水輸送泵撬、不銹鋼管道、閥門等設備。
(3)稀釋水系統包括稀釋水箱、稀釋水泵、不銹鋼管道、閥門等設備。
(4)還原劑計量混合系統包括流量計、控制閥、混合器、氨泄露報警器、不銹鋼管道、閥門等設備。
(5)還原劑噴射系統包括噴槍、壓宿空氣、不銹鋼管道、閥門等設備。
(6) 輔助系統包括照明、電氣、熱工自動化系統等。
3、工程內容
工程內容是指從工程的開始到工程移交給甲方正常運行時(甚至運行后的一段時間內),乙方所需要承擔的工作內容,一般包含以下項目:
(1)
初步設計
(2)
施工圖設計(包含土建提資圖但不包含土建施工)
(3)
設備與材料采購
(4)
工程安裝、施工、管理
(5)
工程調試
(6)
工程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