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彭彭
QQ: 1005909404
電話:0536-6103993
137918611811
www.sdhjscl.com
普蘭污水凈化器
醫院污水處理過程中處理設備的操作、設備的維修以及污泥、廢氣的處理處置過程等環節都易對環境及人體產生危害,因此應對醫院污水處理站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及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和勞動保護予以重視。
11.3.1 所有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生產實踐,并持證上崗。
11.3.2 傳染病醫院污水處理站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防止受到健康損害。
11.3.3 傳染病醫院污水處理站應制定并實施有效的職業衛生程序,包括必要的免疫防治、預防過度暴露于有害環境中的措施以及醫療監督。
11.3.4 傳染病醫院(含帶傳染病房綜合醫院)位于室內的污水處理系統必須設有強制通風設備,并為工作人員配備全套工作服、手套、面罩和護目鏡和防毒面具。
11.3.5 工作人員應當注重個人衛生,應配備有方便工作人員進行清洗的設施(帶有洗手液、溫水),而且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個人衛生方面的知識培訓。
11.3.6 對于醫院污水處理站的密閉系統,應配置監測、報警裝置,并有一旦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措施。
普蘭污水凈化器
11.1.1 醫院污水處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應納入醫院正常的設備維護管理工作。應根據工藝要求,定期對構筑物、設備、電氣及自控儀表進行檢查維護,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運行。
11.1.2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應達到以下技術指標:運行率應大于95% (以運行天數計);達標率應大于95%(以運行天數和主要水質指標計);設備的綜合完好率應大于90%。
11.1.3 污水處理設施因故需減少污水處理量或停止運轉時,應事先向環保部門報告,批準后方可進行。由于緊急事故造成停止運行時,應立即報告當地環保部門。
11.1.4 電氣設備的運行與操作須執行供電管理部門的安全操作規程;易燃易爆的車間或場所應按消防部門要求設置消防器材。
11.1.5 提高污水處理設施對突發衛生事件的防范能力,設立應急的配套設施或預留應急改造的空間,具備應急改造的條件。
11.1.6 鼓勵委托具有運營資質的單位運行管理。
11.1.7 建立健全運行臺帳制度,如實填寫運行記錄,并妥善保存
普蘭污水凈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