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晟環保氨法脫硫:催化劑運行注意事項
選擇性催化還原SCR是將煙氣中氮氧化物有催化劑情況下轉變成氮氣和水,還原劑常為氨水。氨水先與煙氣混合然后再通過催化劑。混合過程應確保煙氣溫度和反應物均勻分布。通過提供活性區域催化劑能夠使脫硝反應發生在290℃-430℃。氨水擴散到催化劑的微孔結構中并被活性區域所吸收。NOx便與被吸收的NH3完成脫硝反應。影響反應主要因素為活性區域因子(比表面積,孔體積和活性成分濃度的函數)、煙氣溫度和反應物濃度。
應通入符合設計規范組成的煙氣以確保催化劑獲得最大催化活性,否則一旦將催化劑置于還原性氣氛中,將會引起催化活性退化,在鍋爐啟動階段這一點尤為重要。因為此時鍋爐可能會因為不完全燃燒而改變煙氣組成,氧化性的化學氣氛能較好保持催化劑活性。煙氣溫度分布需符合技術規范標準。
調節到達催化劑床層的煙氣流場分布,使其均勻性達到技術規范標準。在催化劑溫度未達到最低連續運行溫度前勿啟動噴氨裝置防止鹽沉積在催化劑表面上。熱電偶的測溫取點盡量在催化劑下部,這樣可保證催化劑溫度不低于最低溫度。技術規范中給出了系統運行最低溫度。
在SCR系統達到平衡后才能測定其穩定性能,達到平衡后才能對SCR過程進行調整。SCR化學反應平衡時間隨系統設計不同而不同系統在低于204℃運行時達到平衡約需三小時但系統在高于316℃運行時只需30分鐘即可達到平衡。除另有說明外運行溫度不能超過430℃,超過后可能會造成催化劑失效。
當反應器溫度降到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最低運行溫度時必須停止噴氨,以防止硫鹽和硝鹽沉積在催化劑表面,熱電偶測溫點盡量設在下游區域以確保系統溫度不會低于最低連續運行溫度。催化劑適宜使用溫度為320~400℃,范圍超過適宜溫度使用是造成催化劑性能退化甚至喪失的重要原因。
請按照設計廠家要求提供的催化劑技術規范規定技術參數運行。運行時盡可能緩慢逐漸升溫或降溫并嚴格按照低于次點燃鍋爐時,有條件應采用清潔氣燃料代替油燃料。
明晟環保的第六代氨法脫硫技術已發展的相當成熟,現在已經應用的領域包括燃煤鍋爐自備電廠、化工企業、焦化企業、碳素企業、造紙企業等等。
明晟環保憑借幾十年的化工經驗,以實體工業求發展,以低碳經濟、變廢為寶為理念,從根本上解決了高耗能和二次污染問題,使超低排放科技化、系統化。
明晟環保愿與社會各界聯合起來,共負社會和歷史的責任,推進人類文明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