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尚信有限公司根據中小型醫院醫療門診可用面積小,污水量少的特點,設計了一系列中小型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該設備采用工藝:格柵井—調節池—水解酸化池—兩級接觸氧化—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出水,具有占地面積少、無噪音、無二次污染、安裝方便、維護簡單、容易達標等優點,現已被廣泛用于中小型醫院、動物醫院、醫療門診、實驗室等污水處理項目。

一、醫院污水處理技術要求
1、 全過程控制,在污水和污物發生源處進行嚴格控制和分離,醫院內生活污水與病區污水分別收集,即源頭控制、清污分流。
2、嚴禁將醫院的污水和污物隨意棄置排入下水道。
3、就地處理:為防止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的污染與危害,在醫院必須就地處理。
4、分類指導:根:對醫院污水產生、處理、排放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5、減量化:嚴格醫院內部衛生安全管理體系據醫院性質、規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區差異對醫院污水處理進行分類指導。
6、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全面考慮綜合性醫院和傳染病醫院污水達標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時加強風險控制意識,從工藝技術、工程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應對突發性事件的能力。
7、生態安全: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質,減少處理過程中消毒副產物產生和控制出水中過高余氯,保護生態環境安全。
二、醫院污水處理工藝:
格柵井→調節池→水解酸化池→兩級接觸氧化→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出水
三、醫院污水經處理與消毒后,應達到下列標準:
1. 連續三次各取樣500毫升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2. 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四、污泥排放時應達到下列標準:
1、蛔蟲卵死亡率大于95%;
2、糞大腸菌值不小于10-2;
3、每10克污泥(原檢樣中),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4、當污泥采用高溫堆肥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時,堆肥的溫度必須大于50℃,并應持續5天以上。
五、無上/下水道設備或集中式污水處理構筑物的醫院,對有傳染性的糞便,必須進行單獨消毒或其它無害化處理。第2.0.6條醫院污水經處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質與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要求。
1、新標準對醫院產生的污水、廢氣和污泥進行了全面控制,在強調對含病原體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時,兼顧生態環境安全。
2、在生物指標上,新標準對排入下水道與排入水體的醫院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標準嚴格區分醫院性質,同時根據污水去向分為兩個等級,并在原有標準基礎上提出嚴格的控制各級指標。
3、新標準考慮了消毒效果和生態安全性問題,針對不同性質醫院及污水去向對消毒時間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確規定,嚴格了余氯標準的上限。
4、在理化指標方面,對排入地表水體的醫院污水和傳染病醫院污水的COD、BOD5、SS、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等指標都在原有標準基礎上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以增強污水處理系統的抗風險性。考慮氨氮也消耗消毒劑,對氨氮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該設備適用于:醫療污水處理設備/醫療污水處理/醫療污水處理標準/醫療污水處理流程/醫療污水處理方案/小型醫療處理/醫療污水排放標準/污水處理系統/醫療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