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關于超標排污處罰的標準非常嚴格,最高可達按日一百萬元罰款。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山東省更是做出讓五年內全省空氣質量基本達標的規劃。所以排放不達標的產業工況增加或者上新除塵設備勢在必行。在市場上琳瑯滿目的除塵設備中,袋式除塵設備是應用比較廣,實用性和經濟性比較廣的一款。收塵器濾袋作為袋式除塵器重要的一部分,也將會面臨技術性改革。除了不斷研發新品種的濾料,在對現有除塵布袋種類的開發應用最普遍的做法目前有以下兩種。
一種是對對濾料進行梯度設計,比如在濾料面層加入超細纖維,使濾料的過濾精度提高,過濾效率增加,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另一種是對濾料進行表面覆膜,除塵布袋的性能參數是濾布的通氣度和濾布的空隙率,想讓布袋有更好的過濾效果,就要降低濾袋的通氣度。但是通氣度越低,壓差就越高,覆膜布袋的過濾效果好的同時也有弊端,過濾效果好壞對膜的要求很高,粉塵不斷的沖刷會對覆膜造成很大的損傷,影響過濾效果。一般情況下工業用除塵布袋的過濾形式都是深層過濾,通過在除塵布袋表面形成一次粉塵層而達到有效過濾。從過濾開始到形成有效過濾的時間比較長,大約占整個過濾過程時長的10%,阻力相對較大且過濾效率也很低,截留不完全,在過濾與反吹時的壓力也是比較高的,清灰頻繁,能耗較高,使用壽命不長,設備占地面積大。使用覆膜濾料制成的除塵布袋,粉塵是不能進入布袋里的,接近于表面過濾,無論是粗、細粉塵,幾乎全都被阻留在濾料表面,無初濾期,直接就是有效過濾,近百分之百的時間處于過濾狀態。傳統的深層過濾的濾料,一旦投入使用,粉塵穿透,建立一次粉塵層,透氣性便迅速下降。過濾時,內部堆積的粉塵造成阻塞現象,從而增加了除塵設備的阻力。覆膜濾料以微細孔徑及其下黏性,使粉塵穿透率近于零,投入使用事提供最佳的過濾效率,當沉積在薄膜濾料表面的被濾物達到一定厚度時,就會自動脫落,易清灰,使過濾壓力始終保持在很低的水平,空氣流量始終保持在較高水平,可連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