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叉車電池充電區(qū)一般設置于于公司倉庫內,倉庫易燃物品特別多故需要特別防范,否則有極大的火災隱患,我之前的公司就發(fā)生過多次電瓶或充電器著火
事故,充電接頭短路發(fā)熱導致充電接頭燃燒,因此,設置在倉庫里的叉車電池充電區(qū)周邊必須清理干凈不得有易燃物品在附近,電瓶上方設置如果在密閉空間還要設
置排氣風扇。叉車電池充電區(qū)的確是一個安全重點部位,要有特別的管理措施的,也應該是檢查的重點,叉車電池一般都放在倉庫,而倉庫中一般易燃物特別多,叉
車電池在充電的過程中電瓶內的硫酸會分解釋放氫氣,如果不能及時排走的話,遇到火源就會發(fā)生火災。
給叉車電池沖電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步驟。充電前檢查:蓄電池是否完好無損,接線是否完好,并打開氣蓋。不要打開或撥出電池上的注液液塞,充電
前或充電時不要加液,電池附近嚴禁吸煙、產生火花或明火,充電時電池不能同時放電,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工具,充電時不要修理蓄電池,充電時電解液溫
度低于55℃。
如是新蓄電池,將比重配為1.26的電解液冷卻至30℃后注入蓄電池,注入量以高于保護板10~20毫米為妥,靜待6小時,液溫降至35℃以下方可開始充
電。所指電解液比重均指30℃而言,不同溫度時應按下列公式換算:D30℃=Dt+0.0007(t-30℃).
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宜超過55℃,否則應采取減小充電電流,人工降溫或暫停充電等措施。
蓄電池充電至飽和時,電壓和電解液比重在2~3小時內基本不上升,并冒出大量氣泡,電解液比重達1.26,單格電壓達2.4V。
當單格電壓下降至1.7V,電壓表電壓41V(行駛加載),電解比重下降至1.18時應及時進行充電。
蓄電池充電終期時,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稀硫酸,調整電解液比重為1.26,并保持足夠的高度。蓄電池充電始末應作電壓電解液比重記錄。記錄將有助于
蓄電池的維護和保障分析。蓄電池勿近火源和熱源。充電完畢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上凡士林。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蓄電
池充電環(huán)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電池充電間通風設備必須良好,溫度不高于40℃,可以計算空氣流通量,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
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可以用下列公式計算:Q=0.05×I×N(其中Q:空氣流動量,I:充電末期充電電流,N:電池單體個數(shù)),應保證充電間內空氣流
動量大于計算公式中的空氣流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