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供水管道應與生活飲用水管道分開設置,雨水供水系統應設自動補水,并應滿足以下要求:補水的水質應滿足雨水供水系統的水質要求,補水應在凈化雨水供量不足時進行,補水能力應滿足雨水中斷時系統的用水量要求,
當采用生活飲用水補水時,應采取防止生活飲用水被污染的措施,并符合以下規定:清水池內的自來水補水管出水口應高于清水池內溢流水位,其間距不得小于2.5倍補水管管徑,嚴禁采用淹沒式浮球閥補水。
向蓄水池補水時,補水管口應設在池外,供水管網的服務范圍應覆蓋水量平衡計算的用水部位。供水系統供應不同水質要求的用水時,是否單獨處理應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供水方式及水泵的選擇。管道的水力計算等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中的相關規定,供水管道和補水管道上應設水表計量,供水系統管材可采用塑料和金屬復合管,塑料給水管或其他給水管材,但不得采用非鍍鋅鋼管,
供水管道上不得裝設取水龍頭,并應采取下列防止誤接、誤用、誤飲的措施:供水管外壁應按設計規定涂色或標識。當設有取水口時,應設鎖具或專門開啟工具,水池、閥門、水表、給水栓、取水口均應有明顯雨水標識、
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和回用系統宜設置以下方式控制:自動控制,遠程控制,就地手動控制。自控棄流裝置的控制應符合本規范5.6.9條的規定。對雨水處理設施、回用系統內的設備運行狀態宜進行監控,雨水處理設施運行宜自動控制。應對常用控制指標(水量、主要水位、pH值、濁度)實現現場檢測,有條件的可實現在線檢測。補水應由水池水位自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