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刷卡門鎖,酒店感應門鎖
昨天,入住長沙同發大酒店的邵啟平和許章文,起床后發現17000元左右現金、兩部手機及一塊手表不翼而飛。邵認為,自己在酒店丟失財物,應由酒店負責賠償,但酒店方表示,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等警方調查結果出來后再做商議。
邵啟平告訴,他和同事許章文下午四點左右入住同發酒店。邵說,入住后,他們就一起出去了,直到昨日凌晨兩點多才回酒店。早上七點,邵醒來后發現衣服、錢包等都被扔在地板上,許章文的背包甚至被扔在了廁所,而酒店房門則是虛掩著的。邵啟平表示,自己在酒店入住,酒店就應為其財產安全負責,酒店門鎖本來就有安全隱患,酒店理應對其損失負責。酒店負責人吳經理表示,酒店已在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且所有監控錄像都有保留。房門沒任何被撬痕跡。
李健律師介紹,在客人付費入住酒店后,原則上酒店與客人就有了住宿服務合同關系,酒店有責任保障旅客在住宿時間、空間范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具體而言,酒店應做到最大化安保措施。如出現盜竊事件,則構成酒店違約,應當按具體過錯責任來承擔賠償責任。但作為入住客人,須對其遭受損害的真實性及損害額度承擔舉證責任,如舉證不了,那不利后果則需自己承擔。
所以說酒店鎖這塊還是很關鍵的 他需要酒店能夠清楚的知道是誰在什么時間用什么卡片開的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