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其20MWp光伏電站二期10MWp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進行國內競爭性資格預審公告
* 所屬行業:能源化工,其它
*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 資源來源: 其它
* 所屬地區:青海
1、工程名稱:青海水利水電集團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10MWp 光伏電站工程
2、資金來源:項目業主資本金、銀行貸款
3、建設地點:青海省格爾木市
4、招標范圍:
青海水利水電集團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0MWp光伏電站二期10MWp光伏項目工程為EPC工程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設備采購、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所有站內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及驗收;設備安裝與調試;逆變升壓系統試運行及驗收;并網調試相關的協調工作;光伏電站安全穩定可靠性試運行、預驗收;施工及驗收;建設期工程保險;工程驗收(含水保、環保、消防、供電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就以上招標范圍提交資格審查文件。
5、 資格審查條件:
5.1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牽頭人可為施工企業、制造商、設計單位,各聯合體成員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牽頭單位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聯合體應明確聯合體的牽頭人和各方權利及義務;
1)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同時投標;
5.2 通過質量管理體系、安全及職業健康管理體系、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認證;
5.3 專業技術、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同類工程的相應資格和能力;
5.4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5.5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 針對牽頭人為制造商應滿足:國內、國際有實力的太陽能電池組件制造商,其注冊資金在1億元人民幣及以上,應具有3年以上光伏設備生產及管理經驗,年生產能力500MWp及以上并應全部通過國際(UL,IEC,Tuv,CE,ISO)和國內(CQC或CGC)認證及測試,太陽能電池組件已有1年以上國內外安全穩定運行業績。其聯合體成員為設計單位的,須滿足電力設計甲級或新能源設計乙級及以上資格的設計單位。其聯合體成員為施工單位的,須滿足電力施工二級或機電設備安裝一級資質。
(2)針對牽頭人為設計單位應滿足:電力設計甲級或新能源設計乙級及以上資格的設計單位,必須具有在近五5年成功從事過至少2個及以上EPC總承包電力工程和1個以上光伏電站設計的業績。其聯合體成員為制造商的,應滿足國內、國際有實力的太陽能電池組件制造商,年生產能力 100MWp及以上并應全部通過國際(UL,IEC,Tuv,CE,ISO)和國內(CQC或CGC)認證及測試。其聯合體成員為施工單位的,須滿足電力施工二級或機電設備安裝一級資質。
(3)針對牽頭人為施工企業的應滿足: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有10MW及以上并網型光伏電站總承包業績的集成商。其聯合體成員為設計單位的,須滿足電力設計甲級或新能源設計乙級及以上資格的設計單位。其聯合體成員為制造商的,應滿足國內、國際有實力的太陽能電池組件制造商,年生產能力100MWp及以上并應全部通過國際(UL,IEC,Tuv,CE,ISO)和國內(CQC或CGC)認證及測試。
6、 資格審查文件
潛在投標人應提供下列文件和資料:
6.1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6.2 投標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手機、傳真、電子郵箱);
6.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的工商局復印件);
6.4 單位基本情況和組織機構,包括說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冊地點、主要營業地點、注冊資金、成立年限、銷售業績情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質量保證體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請盡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6.5 近3年國內實施類似項目的情況、經驗和業績的詳細說明及聯系方式;
6.6 技術管理人員情況和擬用于本項目的售后技術服務人員的資歷、經驗和崗位資質等情況的詳細說明,及售后服務機構情況、數量、分布等;所供設備對國際、國內標準的符合情況說明;
6.7 過去3年由合法注冊會計師出具并經審計和公證的財務報表和年財務狀況的預測、開戶行名稱、信貸資信等,包括申請人對采購人從其開戶行獲取相關證明材料的授權;
6.8 現階段及過去5年由合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6.9 近5年內獲得的榮譽獎項的證明材料;
6.10 本公告第5項 資格審查條件所涵蓋內容:
7、所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需裝訂成冊(不可拆分),并加蓋公章。
8、資格審查文件須與2011年11月07日12:00(北京時間)之前按下述地點送達至招標代理機構。
9、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7日-11月02日(5個工作日)
聯系人: 張濤
電 話: 010-58688285 13261169391
郵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