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2010年,海南省所有市縣新建建筑均能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實現新型墻體材料占應用比例達到65%以上。
我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在穩步推進。海口市既有建筑25%完成節能改造,三亞市既有建筑15%完成節能改造;瓊海、儋州、文昌、萬寧、東方等城市既有建筑10%完成節能改造。全省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面積達1100萬平方米。全省各市縣新建、改建、擴建12層以下住宅以及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利用率明顯提高,在應用面積方面已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全省1000多項建筑工程應用新產品、新材料,建筑面積達1120多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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