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市印發實施了《2020年度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計劃》,目標是到2020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達到15585畝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1.5噸。詳情如下:
北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2020年度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計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4-20 10:35 文章來源:北海市生態環境局 [字體大小:大中小] 打印文章
北環字〔2020〕8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潿洲島旅游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0年度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4月17日
(聯系人:吳高創聯系電話:3033056)
(信息是否公開: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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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2020年4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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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
重點工作實施計劃
2020年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和《廣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辦發〔2016〕167號)的終期考核之年,為扎實推進我市凈土保衛戰,順利完成《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以及《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下一階段農用地安全利用等有關目標任務的函》(桂環函〔2019〕2608號)各項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
繼續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為基礎,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為核心,分解落實重點任務,確保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達到終期考核目標。到2020年底,實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達到15585畝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1.5噸。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完成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工作
1.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按照全國土壤詳查辦與自治區年度工作統一部署,配合自治區完成采樣地塊的采樣布點工作、布點方案編制和采樣分析測試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和企業的前期溝通協調,協調提供增補資料,組織人員全程配合布點現場踏勘,協調解決布點工作期間突發事件,做好布點方案外審的組織評審工作,為布點技術單位提供充分的行政保障,確保順利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參與,合浦縣、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人民政府,潿洲島旅游區管委會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潿洲島旅游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加強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應用。利用廣西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試點工作,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北海市土壤目標責任書相關任務考核工作。按照“邊調查、邊應用、邊管控”的要求,針對調查發現的突出問題,督促和指導相關部門及企業責任主體及時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土壤環境風險。(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參與)
(二)持續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控制
1.著力加強工業污染源管控
一是強力抓好涉重金屬企業污染管控。持續深入做好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和管理,更新涉重金屬企業全口徑清單。根據自治區的工作部署,落實下達我市的重金屬減排項目。嚴格執行涉重金屬行業新、改、擴建項目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置換”。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按照“能耗、產業政策、環保、質量、安全”等標準,各司其責,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堅決淘汰長期無法正常生產的落后產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審批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二是持續做好涉鎘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本著“邊治邊查,以治為主”原則,持續做好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排查與整治工作,動態查補重點區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單,確保全面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做到“整改完成一個,核查一個,銷號一個”,按國家、自治區要求和部署全面完成整改任務。對難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途徑,且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及時采取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三是推進解決歷史重金屬污染問題整治。根據《廣西重金屬污染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6月底前,完成北海市誠德鎳業有限公司礦熱爐渣和強堿性精煉爐渣堆填侵占鐵山港碼頭問題整治以及鐵山港碼頭堆放廢渣場地污染現狀調查及污染風險評估,對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要加強復查和鞏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等參與)
四是深化落實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防治。更新公布2020年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單。督促重點監管單位做好用地土壤與地下水環境年度自行監測與信息公開,規范做好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拆除的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備案與實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等參與)加強重點監管單位排污許可管理,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或變更工作,將報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制定并實施自行監測方案等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五是不斷強化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推進社會源廢礦物油、廢鉛酸蓄電池污染排查整治,加快推進固體廢物處置能力布局與建設,加強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全過程監管,嚴肅查處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非法轉移傾倒、洋垃圾走私違法行為。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年度工作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北海海關、北海海事局分別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等參與)
2.全面管控農業面源污染。制定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年度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繼續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推廣工作,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合浦縣和銀海區繼續做好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國家級產糧大縣(合浦縣)落實土壤環境保護方案年度任務。(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3.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工作。完善垃圾堆放點工作臺賬并實行滾動銷號制度,按“一處一策”開展整治,嚴格全流程管理,做好整治后續管理。到2020年底,完成全市22個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市市政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三)全面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
1.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制定年度實施計劃,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普查結果為基礎,充分考慮土壤與農產品協同監測數據,全面完成我市各縣、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分類清單建立等任務。(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2.實施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按照《廣西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桂政辦函〔2019〕38號),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結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下一階段農用地安全利用等有關目標任務的函》(桂環函〔2019〕2608號)中農用地安全利用考核任務目標,制定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阻斷或減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農作物可食部分,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開展稻米數據補充采樣檢測,開展土十條考核耕地農產品安全檢測,摸清底數,促進農用地安全利用。(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3.推進嚴格管控類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根據《廣西嚴格管控類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工作實施方案》(桂政辦函〔2019〕39號)要求,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結合農用地安全利用考核任務目標,制定嚴格管控類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參與)
(四)嚴格管理建設用地土壤環境
1.持續開展污染地塊名錄調查更新。進一步認真排查轄區疑似污染地塊,核定應納入而未納入疑似污染地塊清單,動態更新疑似污染地塊名單,督促土地使用權人限時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更新公布2020年度污染地塊名錄,并指導和監督污染地塊企業規范開展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治理修復等活動。及時將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異地遷建、關閉退出的騰退地塊相關信息錄入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依法完成信息公開等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應急局等參與)
2.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生態環境部門應將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納入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督促土壤污染責任人或土地使用權人及時上傳各環節材料。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自然資源部門應按規定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環辦土壤〔2019〕63號),規范開展評審工作。對列入名錄但未修復達到風險管控或修復目標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和土地使用權人等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行政審批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參與)
3.強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市、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完善污染地塊準入機制,強化部門聯動監管,在編制國土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時,查詢污染地塊信息系統,根據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名錄及其土壤環境質量評估結果,合理確定污染地塊土地用途。未進行土壤環境調查或未達到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不得發放相關地塊開發利用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參與)
4.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等環節監管。市、縣(區)人民政府或相關部門在開展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等工作時,應當通過污染地塊信息系統查詢相關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并記錄查詢日期和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評估結果,建立污染地塊信息系統查詢記錄臺賬。儲備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存在污染的土地,在按照有關規定由相關單位完成核查、評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庫儲備。(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5.落實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縣級相關部門上報轄區內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市級相關部門制定2020年度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年度計劃,明確管控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并督促相關責任主體編制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方案,向社會公開并實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等參與)
(五)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
開展報廢礦井鉆井和取水井封井回填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時間節點制定工作計劃,開展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封井的排查登記工作,5月15日前將排查登記(包括各井的點位信息及現狀信息)結果匯總至市生態環境局。并根據排查登記情況開展廢棄井判定,評估廢棄井環境風險等級,基于風險等級按相關要求對廢棄井進行封井回填和驗收。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滲改造工作。啟動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及周邊地下水環境的調查評估,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定。(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商務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實施)
(六)努力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基礎能力
一是加強科技支撐和成果轉化應用。大力支持核心關鍵技術研發和轉化應用,推動開展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有色金屬采選、冶煉等重金屬污染源頭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二是加強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完成土壤重點監管企業、危險廢物處置企業、集中式污
水處理企業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督性監測,組織編制工業園區周邊土壤和地下環境監督性監測方案。對全市地下水監測點位開展定期監測。(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科技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七)強化落實各方責任與公眾參與
一是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在市人民政府領導下,各級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市政管理等部門要建立實質性的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做好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各相關任務牽頭部門應在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將本季度相應的工作進展推送市生態環境局。二是依法公開信息。按國家和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關于信息公開的要求,對我市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開;縣(區)人民政府應與轄區內列入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企業簽訂責任書,并督促企業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其結果向社會公開;將從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效果評估、后期管理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執業情況,納入信用系統建立信用記錄,將第三方機構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發布一次本行政區域土壤環境狀況,并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行政區域內各縣(市、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效果進行綜合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宣傳解讀,將土壤污染防治培訓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對重點監管單位負責人進行問卷調查,開展各種不同形式的土壤環境宣傳教育,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縣(區)人民政府是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工作落實。進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政府協調推進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密切協調配合,健全聯動工作機制,協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實相關責任
進一步督促相關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依法依規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確保重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納入土壤環境管理重點企業的,要落實定期公開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排放和治理等情況。造成土壤污染的,應承擔損害評估、治理與修復的法律責任。
(三)積極籌措資金
督促污染土壤的責任主體切實承擔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的經濟責任;責任主體滅失或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所在地縣(區)政府依法承擔相關責任。不斷創新投融資模式,拓寬土壤治理與修復工作的資金來源,努力爭取中央專項資金,積極落實各級政府環保投入責任,為項目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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