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審計長胡澤君在向全國人大作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披露了
新能源汽車推廣存在的問題。
審計抽查發現,一些汽車產銷企業采用自產自購、供應電池回購整車等手段獲取財政補貼16.72億元。觀察注意到,16 .72億元的數目不小,2015年和2016年8個省份的省級配套資金也只有35 .46億元。
補貼額超電動客車售價七成
審計署昨日同步發布的公告中也詳細披露了新能源汽車補貼中存在的問題。
公告稱,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偏高,抽查13家汽車生產企業6801輛享受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有3511輛電動客車的補貼額超過單車售價的70%。
新能源汽車和充電樁存在大量閑置。據審計署公告,至2017年2月底,審計抽查16家企業購買的35500輛新能源汽車中,有2200輛閑置未用一年以上,有17200輛年行駛里程不足3000公里。延伸調查的66家企業中有30家年銷量低于500輛。
近年來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審計署公告指出,新能源汽車推廣取得成效,2015年和2016年,中央下達243.91億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在此基礎上,有8個省安排了省級配套資金35.46億元。18個省推廣新能源汽車和建設充電樁的總量比這些省的計劃總量超出了20%以上。
未經批準占用2 .1萬公頃草原林地
新能源汽車補貼屬于
節能環保資金。胡澤君在報告中也指出,有些節能環保項目推進緩慢、未達預期效果。抽查的1053個項目中,受設計變更、資金不足等影響,有31個未按期開工、155個未按期建成,還有9個建成后未達設計目標。抽查相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發現,有1.86億元財政資金被違規使用或套取,有31.58億元資金閑置。
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方面,胡澤君介紹,本次審計了40個地區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其中有29個未經批準占用2947.14公頃耕地和2.1萬公頃草原、林地,進行房地產開發或采礦等;11個地區已出讓的1256.25公頃土地長期閑置,或用于國家明令限制、禁止供地的項目。
林地、草原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口徑存在不夠銜接的情況。胡澤君提及,抽查地方國土與林業部門公布的林地面積,差異最大的近六成,甚至出現將已退耕還林土地重新確權為耕地等情況。全國草原面積數據自上世紀80年代普查后未再更新,與有些地方現實情況存在差異,影響草原生態保護政策實施及相關財政補助分配的準確性。
據胡澤君介紹,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地方收回、歸還、補撥和盤活資金11.09億元,完善制度24項,恢復違規占用的草地、林地、耕地5749公頃,處理處分13人。
南都記者發現,這也是審計長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中首次單獨列出“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節能環保資金審計情況”一項,以往相關情況都分散在報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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